元朝行省对掌行政、财赋、军事、刑名等庶政,采用圆署会议和专官提调(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处理。朝廷在直接掌握某些基本权力的同时,把相当一部分权力分寄于行省。这说明元代
A. 地方行政效率得到提高 B. 完善了中央集权模式
C. 外重内轻局面得到改变 D. 注重君主权力的加强
北宋前期规定:中书令“不与朝政”,中书侍郎“不领省职”,“但掌册文、覆奏、考帐”。这反映出当时
A. 官僚机构进一步膨胀
B. 中书省的权力被削弱
C. 三省体制得到了发展
D. 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宋真宗欲立宠爱的刘氏为贵妃,亲自写手诏送给宰相李沆,李沆居然当着使者的面将诏书烧了;宋仁宗时包拯两次带头组织台谏官集体谏诤,阻止提拔才能平庸的外戚。这说明宋朝
A. 台谏制度已经相当成熟
B. 文官政治制约君主专制
C. 皇帝知人善任心胸豁达
D. 君权与相权矛盾很尖锐
宋朝设置通判于各州、府,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公事,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并有监察官吏之权。清朝各府置通判,分掌粮运、水利、屯田、牧马、江海防务等事。这反映出
A. 地方监察力度不断削弱 B. 地方政务处理更加灵活
C. 地方监察体制有所调整 D. 地方政府职能日益扩大
有学者认为,秦汉时“民之反,多农与士结合,易成;至宋、明民之反,农而已,士稍也,易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
A. 中央集权制度得到了完善
B. 大一统格局得以奠定
C. 科举制促进社会阶层流动
D. 监察制度得到了完善
监察制度本质上是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要求,代表的是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通过对封建官僚队伍的监察,以达到控制和压迫以农民阶级为主体的被剥削阶级的一种政体设计。上述材料说明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A. 可以完全抑制官员的贪腐
B. 重视监察官员的素质
C. 古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
D. 其实质是维护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