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宗任命品级较低豆卢钦望为尚书省长官,故意不加“同三品”头衔,观察他反应。豆卢钦望果然徘徊在宰相集体议事政事堂外而不敢进入。后来加了“平章军国重事”衔,豆卢钦望才真正参议政事。材料主要表明,三省六部制
A. 提高了唐朝中央行政效率
B. 降低了三省长官行政级别
C. 是行政权力高度集中表现
D. 使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体系
两汉时期,地方长官(郡太守)拥有自辟僚属和察举大权。长官与僚属形同君臣,长官升调或僚属离职后,长官依旧自居“故主”,僚属则成为“故吏”。这主要体现了
A. 依附关系根源于察举制
B. 家天下的观念根深蒂固
C. 早期官僚政治尚不成熟
D. 郡县制下地方权力很大
据记载:公元前892年,西周懿王崩,其叔父辟方以“德望”被宗室诸侯“拥立”为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这反映出当时
A. 血缘宗法制是基本政治制度
B. 王位继承依据贤能而非长幼
C. 嫡长子并无优先继承的权利
D. 诸侯争霸导致王室地位衰落
在西周的金文纪录中已经有“戎”“夷”之称,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华夏”与“戎”的对立更加明显,无论“华夏”各国之间关系多么敌对,他们未称呼对方为“戎”。这一现象反映了先秦时期
A. 实现国家统一成为社会的共识
B. 种族和文化认同观念已经出现
C. 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冲突剧烈
D. 血缘成为维系政治认同的纽带
(历史选修四:中外历史人物评说)阅读图文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秦汉之际,秦南海龙川令赵佗,攻占桂林、象郡等,自立为南越武王。汉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刘邦遣陆贾使南越。
陆贾至南越,见赵佗梳南越人的发式,箕倨而坐,便生气的说:足下是中国人,亲戚和祖坟都在真定。今足下反天性,弃冠带,予以区区之越与汉抗衡,祸将临头。他继续说:秦失政,诸侯豪杰并起,汉王最先入关灭秦,项羽背约,自立为西楚霸王,诸侯皆属,可谓最强。然汉王起巴蜀,率诸侯鞭笞天下,五年剪灭项羽,平定天下,此天助也。足下非但未助汉王诛暴逆,反而自立为王。汉朝将相对此很生气,欲移兵诛足下。天子怜悯百姓遭受战争之苦,欲令百姓休息,故遣臣授君王印,剖符通使。君非但不去郊迎,北面称臣,反而欲以新造未集之越,称强于此。如汉闻之,掘足下先人之冢,夷灭宗族,遣一偏将,率十万之众临越,越人杀足下降汉,易如反掌。
赵佗听后,承认由于久居蛮夷之中,有失礼仪。后留陆贾数月,相谈甚欢。陆贾拜赵佗为越王,令称臣,奉汉约。至此汉与越从对立变为一家。刘邦赞赏陆贾出使成功,拜其为太中大夫。
——据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陆贾出使南越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陆贾此次出使获得成功的原因及意义。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1970年,拉美21国通过了《拉丁美洲国家关于海洋法宣言》,宣布各签字国在200海里海域内享有主权和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权。美苏则鼓吹“公海自由”论,极力抵制拉美国家的海洋权主张。1973年,非洲统一组织通过了《关于海洋法问题的宣言》,宣布非洲国家有权建立限度为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或管辖范围。同年,在美苏等国推动下,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开幕,拟缔结《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会期长达10年。1981年里根政府上台后,立即宣称对公约中的第十一部分“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不满。该部分规定,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洋底土及其资源规定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建立“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这一权利。还规定海底资源开采者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无偿转让深海采矿技术,并要求开发海底矿产资源时要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到1982年,与会国最终以压倒多数通过了该公约,但美、英、法、德四国反对。
——摘编自苗蓿蕾《美国未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原因探析》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结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美国反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