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公元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达了求贤诏求各地郡国向朝廷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既“察举制”之前身。但汉代的察举制度,从真正严格意义上讲,是从汗文帝才开始的。汉文帝要求各郡国察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开始制定考试制度和等第排列。直到汉武帝时期,察举制的各项制度和科目才不断完善,达到了适用于国家长久之计的选拔制度……汉代察举制的重点所在就是考试,即所谓“试经制”。儒士必须经过“试经”才能被当朝官员同时又是名师大儒的老师看中,收为弟子,这样才有了入仕资格。“考试”制度的存在保证了朝廷自己有一套完整的实行方案,同时又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使得寒门人士有了成为国家高层管理官员的可能性。
——摘编自《浅谈汉代“察举制”与魏晋“九品中正制”之比较》
材料二 科举考试每次都是以皇帝的名义举行的,主考官也由朝廷选派,最后的取舍权在中央和皇帝。在科举制度下,州郡只是按照朝廷的统一规定,住持州郡考试,选拔合格者解送朝廷而已。所贡之士能否及第、授官,其大权完全在于朝廷……士人可以“怀牒自进”,既自由报考的方式,这就抛弃了门第、出身等先天因素,只要不属于朝廷禁止入试的戴罪之人和数量有限的贱民,都可以自由报考。可以说,科举制度向众多读书人敞开了大门,给了每位想争取和有一定条件争取较高社会地位的士人参与竞争的平等机会……科举考试是一种“标准化考试”,做到了考试内容标准化,考试书体标准化。科举制下的考试成绩在明确考试入仕资格上具有决定性作用,其完全以考试成绩确定入选与否,考试面前人人平等,并发展出一套完善的制度性措施。
——摘编自梁程勇《论中国历史上的官员选拔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代察举制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察举制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与察举制相比,科举制的发展,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认识。
1871年,德意志帝国联邦议会的职权包括审查法案及其调整各邦与帝国间的关系,并作为最高的上诉机关。其议员共有58人,其中普鲁士代表占17席。依照帝国宪法规定,在联邦议会中只要有14票反对,就可以否决任何一个议案。这一制度设计
A. 体现了国内政治力量格局
B. 破坏了联邦制的政治框架
C. 削弱了联邦议会立法权威
D. 违背了民主法治发展潮流
1871年当选第三共和国总统的保皇党人梯也尔装扮成一个在口头上赞成共和制度的人,在他看来建立君主制不合时宜,但他的口号是:“没有共和派的共和国”。这主要是由于当时
A. 保皇派与共和派利益趋同
B. 巴黎工人阶级斗争高涨
C. 共和派在会议中占据多数
D. 社会民主进步力量增强
1877年5月,法国共和国派西蒙内阁打击教权主义的活动,总统写信对西蒙进行指责,西蒙内阁被迫辞职,王政派的布罗伊便被任命为内阁总理,众议院就此提出抗议,总统又将众议院解散。材料反映出当时的法国
A. 保皇派获取到了政治上的优势
B. 社会发展尚不明朗
C. 政治力量对峙严重危害共和制
D. 总统拥有较大实权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说:“我认为必然有一个高于其他一切权力的社会权力;但我又相信,当这个权力的面前没有任何障碍可以阻止它前进和使它延迟前进时,自由就要遭到破坏。”为解决这个问题,美国
A. 分权制衡中央与地方以及政府各部门
B. 建立起联邦制政府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C. 赋予地方政府足够权力防止独裁专制
D. 民主选举产生代议机构行使国家权力
1787年5月,美国13个州的代表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会议首先通过了“开会规则”,规则规定:开会议事,出席者不得少于7个邦的代表;一切问题由出席代表足够的各邦投票,由多数邦做出决定。这些规定体现了
A. 政治妥协精神
B. 权力的分立与制衡
C. 程序民主理念
D. 民主与集中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