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夏商西周时代的“先王”们都是“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他们“临事设刑,不豫设法”的做法,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把法的历史推进到成文法时代。春秋人之所以频繁的引用制、常、典、则等多种法律形式,说明他们的时代不存在大规模的法典。到了战国时期,平民数量急剧上升,在社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平民已经有了诉讼要求,在这样的时代,法治思想就不应再表现为当政者的“临时制刑”,而应当是事前“为刑辟”,制定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形式较为统一的成文法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摘编自徐祥民《法家法律思想研究》
材料二 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过程中,汉武帝时期出现了一种特别的司法制度,就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魏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思想越来越多受到以“礼”为核心的纲常原则的指导。“以礼制刑,礼法合一”是对唐朝法律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
——整理自张苏阳《论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夏商西周时代至汉唐中国法律演变的趋势。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夏商西周时代至汉唐中国法律演变趋势产生的原因。
中国哲学家的社会经济思想中,有所谓的“本”“末”之别。区别本末的理由是,农业关系到生产,而商业只关系到交换。在有交换之前,必须先有生产。在农业国家里,农业是生产的主要形式,所以“重本轻末”思想贯穿中国古代历史始终。材料旨在说明
A. 农业生产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
B. 小农经济形态决定社会“本末”思想
C. 生产经营方式决定社会经济思想
D. 统治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主要原因
郭沫若说:“自汉武以后,名虽尊儒,然以帝王之利便为本位以解释儒书,以官家解释为楷模而禁人自由思索……儒家的精神,透过后代注疏的凸凹镜后已是变歪了的”。他意在强调
A. 儒学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
B. 儒学日益僵化禁锢人的思想
C. 儒学精神被歪曲退出历史舞台
D. 汉代儒学主要为皇帝一家服务
唐律要求任何人出卖男女奴婢、牛、马、骆驼、骡、驴,都必须于出卖三日内向市司领取“市券”。“立券之后,有旧病者,三日内听悔,”法律还要求对那些试图伪称所买奴婢或牲畜有旧病以相欺诈者,以及市司“不时过券”者给予惩罚,上述材料表明
A. 唐律的形式主义倾向明显
B. 国家严格限制私人交易规模
C. 政府严格管理市场贸易
D. 当时商业发展环境仍需优化
下表是唐肃宗对宰相制度采取的一些改革措施
扩大宰相班子人数,在位近六年间任相达十六人,且同时为相者一般保持在三四之间 |
取消主、次相之分,恢复宰相轮流秉笔之制 |
对宰相的任期以两年为限,比玄宗开元初三考即罢的限制更为严格 |
任用宦官李辅国等人参与中枢决策,组建起一个内朝机构 |
由此可知,这些措施
A. 使权力运行趋向程序化
B. 使官僚政治更具灵活性
C. 利于保障宰相的执政素质
D. 易导致中央政府决策效率低下
唐太宗时分天下为十道,一曰关内,二曰河南,三曰河东,四曰河北,五曰山南,六曰陇右,七曰淮南,八曰江南,九曰剑南,十曰岭南。这表明唐朝
A. 地方管理制度弱化了中央集权
B. 为后来的藩镇割据埋下制度上的隐患
C. 南方和北方经济发展趋向平衡
D. 行政区划突出了山川形便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