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曰:“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胡适讲到:“礼字广义颇含法律的性质。儒家的‘礼’和后来法家的‘法’同是社会国家的一种裁制力。”这表明
A. 先秦统治强调“隆礼重法”
B. 礼制是诸侯治国的依据
C. “礼”和“法”功能异步同趋
D. 儒家和法家有渊源关系
乐在广义上包括诗歌、音乐、舞蹈,它们在氏族社会本来都是用以表达感情的文化活动。但到西周时,乐的情感内容受到了很大限制,不同阶层的人所用乐舞在规模、人数方面均有严格限制。这一变化
A. 遵循了孔子的思想
B. 带有鲜明的等级色彩
C. 体现出与礼的对立
D. 导致了宗法制的瓦解
先秦时期,周成王“桐叶封弟”;汉末农民义军立一个刘姓放牛娃为君,说他是刘邦后裔;五代时,沙陀人李克用本与唐朝李姓宗室无任何血缘关系,但当他建国时也自号为唐,以表明其是承唐朝的正统。古代政治活动中的这类现象表明
A. 君主获天意认可才能凝聚民心
B. 君权宗法内涵有重要意义
C. 古代民众对明君治国的期盼
D. 儒家学说影响古代政治
19世纪中叶以后,面对西方列强的武力侵略、工业文明的冲击,东方的中国、日本均进行过改革,但结果却并不相同,阅读材料:
材料一 柏利在1853年进行的那次访问是不受欢迎的,但过后他在日本反而有了许多潜在的盟友。……长州和萨摩两藩的领主终于领悟到,与西方打交道的唯一途径,是采用西方本身的军事和技术装备。他们要为日本人拯救日本,就要学习西方的秘密。……明治时代是日本西化的伟大的时代。从此日本变成了一个现代化的民族国家。
材料二 康有为在受光绪皇帝召见时称:“泰西讲求三百年而治,日本施行三十年而强,吾中国国土之大,人民之众,变法三年,可以自立,此后则蒸蒸日上,富强可驾万国”
——摘自《戊戌变法》
材料三 从明治四年到明治六年,岩仓使节团以考察各国的文物制度为使命,寻访了欧美各国,参观调查了“工厂、火车、电线、邮政”,积极推进殖产兴业政策,使节团在西欧各国调查研究的成果开始在日本生根开花。……明治七年开设的内务省,以劝业为中心,在各地设立官营模范工厂,推行振兴国产化企业,扶植民业的政策。
材料四 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共计发布变法诏令184条,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对此,时任海关总税务司的赫德指出:“他们把足够的东西不顾它的胃量和消化能力,在三个月之内,都填塞给它吃了。”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在思想上引发了极大震动,不仅顽固派坚决反对,而且不少维新派人物如唐才常、黄遵宪也难以接受,帝党领袖翁同龢也斥之为“说经家一野狐也”。因此,他的著作出版不久,即被光绪皇帝下令毁版。
(1)材料一中长州和萨摩两藩主学习西方的目的是什么?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康有为希望“变法三年可以自立”的历史背景。
(3)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概括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学习西方的基本情况。
(4)戊戌变法的失败有多方面的原因。根据材料四和所学知识,分析维新派在变法中的失误之处。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古罗马的《民法大全》
材料二:国会是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行政权赋予总统,总统是行政首脑、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总司令……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材料三:第十一条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1)材料一体现了古罗马法的哪些思想?
(2)材料二中近代美国政体的权力中心是什么?有何目的?
(3)根据材料二和材料三,指出近代美国和德国的政体各有何显著特点?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4)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材料一与材料二、三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伯利克里讲到:“我们的政治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的事物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制度使我们心悦诚服。
——伯利克里在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时的演讲
材料二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材料三 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材料四 根据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共和国的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通过普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总统的命令须经其任命的各内阁部长副署。
材料五
政体 | 形式 |
君主立宪制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 |
共和制 | 议会共和制 |
总统制共和制 |
(1)材料一中的“全体人民”指哪些人?伯利克里心中的民主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2)依据材料三、四,指出两国元首产生方式及与各自议会之间关系的差异?
(3)在学习“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欧洲大陆的扩展”一课后,李明同学认为法国的政体进步,史航同学认为德国的政体有效。你同意哪一位同学的观点,请说明理由。
(4)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五体现了哪些民主内涵?
(5)上述材料揭示的政治制度有何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