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宪会议代表富兰克林说:“首先我承认,对这部宪法的若干部分,到现在也仍然不能同意,但没有把握说永远不会同意。同时我也怀疑,无论召开多少次会议,也未必能制定一部更好的宪法。因为每个代表固然会带来自己的智慧,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他的偏见。我们能指望有完美无缺的成果吗?”由此说明富兰克林
A. 阻碍了宪法制定的进程
B. 批评美国宪法弊端丛生
C. 主张设计权力制衡框架
D. 认为制宪应该选择妥协
近代早期英国政府常常为战争债务所困扰。光荣革命后百年,英国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对外战争(见下表),政府财政却从未崩溃,而且民众对购买国债欣喜若狂。这主要得益于
1688—1689年,英法九年战争
1701—1713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
1718—1720年,四国同盟战争
1740—1748年,奥地利王位继承战
1756—1763年,英法七年战争
1775—1783年,北美被立战争
1688—1689年,英法九年战争
1701—1713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
1718—1720年,四国同盟战争
1740—1748年,奥地利王位继承战
1756—1763年,英法七年战争
1775—1783年,北美被立战争
A. 宪政制度确立了政府的信用
B. 殖民掠夺扩张积累大量财富
C. 工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
D. 议会改革使民众获得普选权
英国制度规定:任何阁员不能投票反对政府的政策,否則,他必须辞职或被解职;任何阁员不能发言反对,也不能不明确支持内阁的政策;每个阁员必准备为所有的政策负政治责任。可见英国内阁制度
A. 极大限制阁员的个人自由
B. 要求阁员政治上互相信任
C. 保证了国王名义上的治权
D. 能有效减少立法上的失误
查士丁尼的《法学阶梯》指出:“关于买卖、租赁、合伙、委任等契约,债务以当事人的同意而成立。上列各种契约,其债务的缔结只需双方当事人的同意的说法,乃是因为其缔结既不需要用文书,也不需要当事人在场;此外,也没有必要给予某物,只须进行该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同意即可。”这表明
A. 罗马法严格的形式主义原则
B. 法律认可契约自由原则
C. 罗马法核心是保护私有财产
D. 罗马法的体系最终完善
《十二铜表法》第六表,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对改用他人木料者,提起赔偿双倍于木料价金之诉。在木料和建筑物已分离,或作葡萄架的柱子已从地中拔出后,则原所有人有权取回。这反映出罗马法的典型特征是
A. 商品经济影响下的私法发达
B. 注重调节公民之间债务纠纷
C. 严格限制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D. 确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顾准在《希腊城邦制度》一书中描述:“公元前594年,他被选为首席执政官,就任后的第一项改革是拔除债务人份地上的记债碑……禁止人身奴役和买卖奴隶。”材料中的“他”推行的改革措施
A. 提高下层公民的参政热情
B. 奠定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
C. 推动雅典民主政治达顶峰
D. 使典民主政治最终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