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此“制”是指
A.嫡长子继承制
B.分封制
C.三公九卿制
D.宗法制
(历史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 李约瑟(1900—1995年)是英国生物化学家、科学技术史专家。1942年,英国政府派李约瑟等科学家组成“英国文化科学赴中国使团”到中国进行文化交流,以振奋中国科学家在艰苦环境中的战斗精神。在华期间,李约瑟推动了“中英科学合作馆”的建立,并任馆长。1943年至1945年间,中英科学合作馆为中国科学家购买了大量急需的实验仪嚣和药品,送来了近8000册书籍、200种英美的科学工程和医学杂志的缩微胶卷;同时将中国科学家的138篇科学论文介绍给国际科学界,这些论文几乎涵盖了各个科学领域。李约瑟还在英国、美国、苏联等地的杂志上撰文,介绍中国当时的科学研究成果,并极力促成英国学者来华研究。李约瑟从20世纪50年代起历时45年编成《中国科学技术史》共七卷三十四册,此书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向全世界展示中国古代科技成就。
——摘编自肖朗《李约瑟与近代中英文化教育交流》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20世纪40年代李约瑟到中国进行科学文化交流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李约瑟对中国科技发展的贡献。
(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一战留给人们的教训是.大国必须在维护世界秩序中发挥核心作用。正如联合国的设计者所设想的那样,中、苏、美、英、法五大国被赋予了“世界警察”的职责。他们可以联合其他国家一道对他们认为将危及世界和平的事件予以干涉,反之,这五国的任何一国,也可以行使其至关重要的一票否决权否决以联合国名义发起的任何干涉。对于大国的核心作用联合国显然比国联更为看重。另一方面联合国也更为重视和保护中小国家及弱小民族的主权与利益。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仅使德意日受到沉重打击,也对英法主导的旧的殖民体系形成了冲击。《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第一次使民族自决成为公认的国际准则。为了促进民族自决,《联合国宪章》专门列有“关于非自治领土之宣言”“国际托管制度”“托管理事会”三章。总体而言,二战后期盟国对国际秩序的设计基本上得以实现,这对于维系世界和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一直到今天。
——摘编自王建朗《浅议二战后国际秩序设计的几个特点》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二战后国际秩序设计的基本理念。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二战后国际秩序设计的历史影响。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唐代为儒、佛、道大融合时期,书籍需求激增,但雕版印刷尚未大行,众多书籍全凭手抄。书法首次被纳入科举“明字”一科,掀起“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热潮。最高学府国子监也将书学列为专科,制定书学学制:先掌握标准经文的标准字体,然后熟悉造字原理、字的本义、引中义等,最后进一步扩大文字学方面的知识。书法家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冯承素都曾在弘文馆为官任教书法,极具权威,“十数年间,海内风从矣。”唐代科举中的书以“楷法道美”为评判标准,造就了唐代空前绝后的楷书大观,宋人对此评价:“唐以身言书判设科,故一时之士无不习书,犹有晋宋余风。今间有唐人遗迹,虽非知名人,亦往往可观。”
——摘编自刘亚梅《试论唐代的书法教育及其影响》
(1)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书学教育的特点。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代书学教育的影响。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神魔小说《西游记》的许多情节反映了中国古代的历史现象,下表是其中三个情节。
| 内容梗概 |
情节一 | 孙悟空无视天庭玉帝,自称“齐天大圣”,偷吃蟠桃,搅了王母的蟠桃宴;玉帝派李天王率天兵捉拿,孙悟空大闹天宫,玉帝降旨请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
情节二 | ?唐僧、孙悟空师徒继续向西天前进,来到了西凉女国,女王见唐僧仪容俊美,情愿以身相许,让位于唐僧,这下可急坏了唐僧。幸亏孙悟空机灵乖巧,用计稳住了女王,并乘机得到了通关文牒,师徒四人终于逃离了西凉女国。 |
情节三 | 六耳猕猴不甘心失败,三番五次假扮孙悟空,迷惑了唐僧。唐僧中计,在大念了一通紧箍咒后,要将悟空赶走。孙悟空遭此冤枉后,忠心不改。为保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不得不去求助于观音菩萨、玉皇大帝,直到在如来面前,六耳猕猴才原形毕露。 |
请结合中国古代史的所学知识,从上述内容梗概中提取两个细节,指出它所反映的历史现象(事件),并进行简要说明。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世纪,英国普通法法院拥有一种相对独立的地位,国王很少干涉法院的司法活动。但在17世纪,斯图亚特王朝历任君主力图将之驯服为王权的政治工具。自1640年长期议会召开起,议会一直担当着推动法院司法权独立改革的主导力量。此后,法官的遍选与任职保障、固定高薪制和司法豁免权等制度相继建立,同时君主的法律特权受到严格限制。由此,普通法法院得以独立于王权。
——摘编自邵政达《革命与司法:17世纪英国普通法法院的独立》
材料二 1906年,法部编成《大理院审判编制法》,经核准颁行。其中,第六条规定“自大理院以下及本院直辖各审判厅局,关于司法裁判,全然不受行政衙门干涉,以重国家司法独立大权,而保人民身体财产。”第九条“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城内外地方审判厅,均为合议审判,以数人审判官克之。”
——摘编自鄣志祥《清末与民国时期的司法独立研究》
材料三 从1999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就启动了司法审判组织体制改革,先后发布了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与前两个改革纲要的内容相比,第三个改革纲要从更为宏观的层次对审判组织体制改革提出了要求,即“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
——摘编自江省身《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司法体制改革》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世纪英国司法改革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同17世纪英国司法改革相比,晚清司法改革的特点,并说明其改革的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