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世荣主编《世界史》中有这样的描述:“国会授权罗斯福进行大规模的干预及调节……但在罗斯福新政的前期,最高法院与行政间则展开激烈的争吵。法官们……先后宣布新政的几个主要法令违宪,予以废止”。这段话主要反映了
A. 三权彼此分立
B. 分权制衡的原则
C. 依法治国的理念
D. 最高法院有立法权
下图中的“华表”,源于尧舜时期的“谤木”。相传尧舜时于交通要道竖立木牌,让人们在上面写谏言。《淮南子•主术训》记载:“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夏朝中期“谤木”的设置地点由交通要道移至宫室之旁。“谤木”几经变化,逐渐演变为“华表”,明永乐年间建于天安门,其含义也变成“华饰屋之外表”了。由“谤木”到“华表”的演变见证了
A. 选官制度的变化
B. 专制统治的加强
C. 监察体制的完善
D. 建筑艺术的进步
夏代最初几个君主不称王,而称为“后”(意思是生育,亦有祖先之意)。直到少康(夏朝第六世君主)才明确称“王”(意为天地人的主宰)。这一变化源于
A. 宗法观念影响消退
B. 中央集权制度强化
C. 君主权威显著增强
D. 官僚体制逐渐完善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南京国民政府的农业政策,主要表现于1933年提出的“四年实业计划”和1935年推行的“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在振兴农业运动方面是:“增加农业生产,凡制肥、选种、改良农作方法、活泼农业金融、流畅农产运销,悉以合作社为指导并改进之,以达到粮食自给自足的初步目标。一方面增加农业原料之生产量,同时提倡农业之就地加工制造。”其“四年计划”采取之主要方式是“统制经济政策,先以保险业、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产业,用政府力量通盘筹划,使其统制起来”。
——摘自陆仰渊、方庆秋《国民社会经济史》
材料二 根据1933年5月(《农业调整法》),罗斯福政府对价格下跌最大的七种基本产品(小麦、玉米、烟草、棉花、牛奶及猪肉等)的生产加以控制。具体办法是:政府与有关农场个别签订自愿缩减耕地面积的合同,停耕的土地作为国家的租地,付给农场租金;同时,相应于耕地部分所减少的产量,由政府付给农场货币奖金作为补偿。1934年,罗斯福把《农业调整法》扩大到农业生产的一切主要产品,同时,进一步给各州、各区直到个别农场规定农产品的生产定额,对超过定额的产量课以重税,对违反合同的农场主施以罚款及徒刑的制裁。为了消灭现有的过剩产品,罗斯福政府拨出大量的资金进行收购。
——摘编自高德步、王珏《世界经济史》
(1)根据材料一、二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南京国民政府和罗斯福政府推行农业政策的目的与措施。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两种农业政策的共同特点,并加以简要评价。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家庭结构是指以父母、子女、亲属等为代表的家庭成员间的组成状况。下面是《宋朝家庭身份权利状况研究》一文中唐代和宋代的主流家庭结构图。
比较图一、图二两个家庭结构图,指出家庭结构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变化的原因。(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商人团体的兴起是明清社会经济转型期的一个重要特点。以地缘关系组合而成的商帮和以业缘关系组合而成的行会等组织具有很多的经济功能。以行会为例,通过统一规定手工业产品的规格、价格,限制作坊开设的规模和地点,统一工资等手段来限制同行竞争。明清时期的商人组织承担着市场交易中所需的信用与保证功能,并利用传统伦理道德对市场交易进行规范。商人组织还经常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建立信息网络,收集市场价格、政府政策等信息并由此获利。一些商人组织规定,会员间及会员与其它商人组织间在工商业上发生纠纷时,须交由董事仲裁;如遇重大事情,便召集全体会员来共同评判,给出的处理意见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当时的商人组织在同政府的博弈中通过同盟抵制和抗争等手段,具有了一定的话语权。
——摘编自杨海滨、杜佳《明清商人组织与市场网络》等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时期商人团体兴起的原因。并指出商人团体的经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