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思维模式可以使人在看问题时不太容易走向形而上学的绝对化,避免固执、僵化和教条主义。在这种思维模式影响下,中国人有时会以一种非常通达、宽容的态度来调和矛盾冲突。”最能体现这一思维模式的思想流派是
A.法家 B.道家 C.儒家 D.墨家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素以尊重传统、崇尚中庸的英吉利民族中,极端道路往往是行不通的。光荣革命吸取了17世纪40年代革命和1660年“复辟解决”两方面的教训,既摒弃了无限制的斗争,又避免了无原则的调和,它遏止了 1661年后出现的君主专制主义趋势,根本改变了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方向,同时又没有割断历史、超越传统。
——摘编自程汉大《西方宪政史论》
材料二 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大师们浩瀚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美国前总统乔治• W.布什国庆日演说
材料三 根据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共和国的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通过普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总统的命令须经其任命的各内阁部长副署。
(1)材料一中“根本改变了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方向” 指的是什么?依据材料一,概括指出英国政治制度“没有割断历史、超越传统”的原因何在。
(2)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
(3)依据以上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以上国家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民主与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大趋势。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我们的制度是别人的模范,而不是我们模仿任何其他人。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担任优先于他人的公职的时候,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具有真正的才能。
——公元前5世纪伯利克里 “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
材料二: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材料三“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1)据材料一,归纳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柏拉图认为“极端的自由结果只能变为极端的奴役”,他对雅典民主制的批判着眼于什么?
(2)材料二所述内容出自哪一法律文献?它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
(3)根据材料三,说明罗马法对近代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地方行政制度是古代中国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秦)郡县官吏统统由享受俸禄的职业官僚担任,任免权集中于中央。……郡守掌行政,郡尉掌军事,郡监御史掌监察。……郡县官必须服从朝廷的统一调动。官员调任官职,不得携带旧部属吏。每年正月“大课”,中央考课郡守,郡守考课县令长。
——李治安主编《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
材料二西周的封建是层层分封,而汉代封建只有一层分封,诸侯王国以下依然是郡县制,每个王国领有三四郡、五六郡不等。除了诸侯王以外,刘邦又分封萧何、张良等一百多位功臣为列侯,建立侯国,这些侯国的地位与县相当,但直属中央。因此,汉代封建只是郡县制的变形,并没有完全回到西周封建的道路上去。
——摘自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材料三行省实行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行省官员通常由左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六七人组成。……无论行政、财政、军事、司法诸事权,朝廷总是在直接掌握某些基本权力(如主要军队、官吏任用等)的同时,把相当一部分权力分寄于行省,然后借行省集权于中央。显而易见,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
——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秦朝郡县制度的主要内容。
(2)据材料二,指出汉初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说明“汉代封建只是郡县制的变形”的理由。
(3)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为什么说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
(4)综合以上材料,谈谈你对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演变的认识。
“这文件之所以鼓舞人民,是因为人民希望一劳永逸地消灭清朝农村社会无情的经济竞争和剥削,而代之以真正的公有制秩序。”这一“文件”是
A.《天朝田亩制度》
B.《资政新篇》
C.《民报》发刊词
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清同治七年(1868年),清政府与英、美驻上海领事议订《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在租界设会审公廨(也称会审公堂),会审公廨设正会审官1人,总管公廨事务,副会审官6人,办理刑民案件,另设秘书处、华洋刑事科、华务民事科、洋务科,管卷室。陪审官则由外国领事担任。这反映出列强在华享有
A.最惠国待遇
B.司法豁免权
C.领事裁判权
D.关税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