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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年中英订立的《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人华民交涉词讼……其英人如何科罪,...

1843年中英订立的《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人华民交涉词讼……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即领事官)照办。”据此英国攫取了

A.协定关税权

B.领事裁判权

C.片面最惠国待遇

D.永久居住权

 

B 【解析】 根据“其英人如何科罪(定罪)……须交给英国领事馆处置。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南京条约》签订后,1843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五口通商章程》,从中攫取了领事裁判权等特权,由此,英国人在中国犯罪不接受中国法律的裁决,故B符合题意;材料未涉及协定关税的内容,故A不符合题意;材料也没有反映片面最惠国待遇,故C不符合题意。材料无法体现永久居住权,故D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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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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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英国挑起鸦片战争的主要目的是要扫除中国设在贸易往来道路上的主要障碍。”以下各项最能说明这一观点的是

A.片面最惠国待遇 B.协定关税 C.割让香港岛 D.巨额的战争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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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1933年4月南京政府财政部长宋子文开始长达半年之久的欧美之行,并与美国签订5000万美元的棉麦借款合同。

1933年和1934年两年间,(南京政府)购买军火费用达6000多万元。

1933年5月签订《塘沽协定》后,日本在华北的侵略活动告一段落。

1933年6月,蒋介石在南昌主持“剿共”军事会议,通过军事、谍报、宣传等“剿共”方案,确定第五次“围剿”的基本原则仍为前一年提出的“三分军事,七分政治”,即“用三分的力量作战,用七分的力量来推行作战区的政治。”

1933年8月,南昌行营制定颁布《惩治土豪劣绅条例》,规定:“武断乡曲,虐待平民,致死或笃疾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1933年8月,南昌行营颁发《剿匪区内招抚投诚赤匪暂行办法》:“投诚赤匪经该管县政府核准归原籍居住后,其生命财产应一律予以保护。”

1933年10月17日,蒋介石《战字第二一三号》训令:“匪区纵横不过五百方里。如我军每日能进展二里,则不到一年,可以完全占领匪区。”“不先找匪之主力,应以占领匪必争之要地为目的。”即以严密的工事和碉堡层层推进,通过缓慢但有效的占领方式,压缩红军作战区域,限制红军的活动空间,迫使红军真面目的主力决战。

——摘编自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台北,中国文化大学,1984;《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柒》,台北,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4

材料二1930年7月《申报》报道:“平均潮属每年所产之盐,销入闽赣外省者占十分之七。”闽赣对外来食盐的依赖,可见一斑。

1932年6月、10月和1933年7月,由于财政紧张,苏维埃中央政府先后三次向苏区人民发行公债60万、120万、300万。第一期公债大都用抵交土地税方式陆续归还,第二、第三期则基本成为无偿的贡献。

1933年底毛泽东调查得出:江西兴国长冈乡全部青壮年男子(16岁﹣45岁)407人,其中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320人,占79%。

1934年初,整个中央苏区荒田达到80万担。

1934年3月张闻天记:江西于都“岭背区特派员乱打土豪,故意将中农当地主打,造成群众恐慌和逃跑。”

1934年4月,兴国县的红军家属达61670人,留在后方的基本都是老弱病残。

1934年年中,随着前方战事不利,物价再现暴涨:“米每元五斤,盐每元一两五钱,柴每斤二角。”

1934年9月,红五军团第十三师因逃亡、生病减员达1800余人,几乎占到该部总人数的1/3。

1934年7月张闻天记:“在查田运动的名义之下,任意没收了地主富农兼商人的店铺与商品,或是把工人当了地主打,‘但没一个人敢起来纠正,甚至负责的机关也听其自然不去干涉,因为大家怕这种干涉会遭到右倾机会主义头衔与同地主资本家妥协的罪名。”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员黄道炫《张力与限界:中央苏区的革命1933﹣193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11月第一版P248﹣351

(1)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在第五次“围剿”前后南京政府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在第五次反“围剿”前后中央苏区的困境。

(3)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共第五次反“围剿”失败是博古、李德军事上“左”倾错误导致的。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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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古希腊的民主制,以今日眼光来看虽还远未成熟,只能视如民主制的胚胎,但饶是如此,也能与古代中国的专制文化形成酷烈对照。民主与专制之别,在于前者以个体为本位,后者以统治者为本位;前者专注个体的权利,后者强化统治者的权力;前者没有明确的统治与被统治之别,统治的合法性源于公民的授权,后者却把统治者与人民置于无可调和的对立面上。反映在智慧态度上,以个体为本位,则会尊重个体的价值和尊严,因而必然会把培养、激发公民的智力放在首位,依民主制的理解,公民的智力发展与国家的安康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反之,以统治者为本位,则难免得出韩非式结论,仅仅把百姓视为一种工具,亦即帝国的耕战者。

——周泽雄《反智:传统与现实》(《书屋》2012年第1期第70页)

材料二  1958824日,毛主席在北戴河借评论司法、公安会议,发表谈话说:公安、法院也在整风,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成。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有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4次,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后来,毛主席更明确指出: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于是,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从此中断,董必武的法治思想从此淹没无闻。

——辛向东戴剑华《董必武与毛泽东》,《党史天地》2009年第5

材料三  美国创建之初,以华盛顿为代表的开国元勋们并没有照抄当时英国的民主模式,是经过费城制宪奠定了美国的新体制。新中国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说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等。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两院制。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作者对民主和专制区别的认识?(照抄材料无分!)

2)材料二材料中的要人治,不要法治给我国带来了什么影响?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3)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指新中国)美两国在建国之初各选择和设计了什么样的治理国家的民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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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罗马法在人法中对人的概念定义了自然人与法律意义上的人的区别,行为能力的划分以及监护的概念都是现如今法律体系的重要基础。不得不提的是,罗马法对“法人”概念的贡献,共和国后期,法学家开始注意到团体与参加团体的各个成员的不同,帝国时期,法律开始承认某些特殊团体享有独立人格,能够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古代罗马时期发展起了“法人”概念。

材料二   罗马法在其发展过程中确立了一系列法律原则,确定了所有权绝对化、契约自由、过失责任三项基本原则。所有权绝对化体现的是罗马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契约自由体现的是商品经济繁荣之下需要维护的市场自由秩序。而罗马法的过失责任原则深刻地影响了当代侵权法规则原则。

材料三   罗马法高扬的司法精神造就了这样一种信念:私权不应为国家公权任意粗暴干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信念牵制了国家公权力的误用与滥用。这种司法精神,也是当代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它是人类摆脱依附的前提与基础。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宋玥婵《罗马法的现代影响》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罗马法对“法人”的定义。

(2)根据材料二,概述罗马法的作用。

(3)根据材料三,分析指出材料所体现的罗马法精神。

(4)综合上述材料,概要指出罗马法在哪些方面对近现代法律形成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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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阶层,是中唐特别是宋代以来崛起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他们是以经营农业为主,兼及工商的各行各业的致富者。在拥有经济力量之后,富民努力通过读书应举,谋取政治权力,出现了“百姓之富者争出金钱而入学校”。由此可知

A.儒家思想的影响束缚了富民阶层的发展

B.新经济因素产生推动了富民阶层的崛起

C.科举选官制推动了富民阶层的发展

D.富民阶层的发展推动传统抑商政策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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