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函数(),当时函数的极值为,则 .
若是等比数列,是互不相等的正整数,则有正确的结论:
.类比上述性质,相应地,若是等差数列,是互不相等的正整数,则有正确的结论: .
设,当时,恒成立,则实数的取值范围为 .
若上是减函数,则的取值范围是 __.
复数,则复数在复平面内对应的点位于第 象限.
观察下列等式:,,
, , 照此规律,
计算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