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
,其中
、
为常数,且
,若
为常数,则
的值为 .
在锐角
中,
,
,则
的值等于 ;
的取值范围为 .
若函数
在
上可导,
,则
.
若
,则
可化简为
.
已知方程
在
上有两个不同的解
、
,则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
A.
B.![]()
C.
D.![]()
奇函数
、偶函数
的图象分别如图1、2所示,方程
,
的实根个数分别为
、
,则
等于( )

A.
B.
C.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