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定义在
上,则曲线“
过原点”是“
为奇函数”的( )
A. 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B. 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函数的零点个数为( )
A. 0 B. 1 C. 2 D. 3
双曲线的焦点坐标是
A. ,
B.
,
C.
,
D.
,
在复平面内,复数的对应点位于
A. 第一象限 B. 第二象限 C. 第三象限 D. 第四象限
已知全集,集合
,
,那么
A. B.
C.
D.
已知函数,
(
为常数).
(1)若函数与函数
在
处有相同的切线,求实数
的值;
(2)若,且
,证明:
;
(3)若对任意,不等式恒
成立,求实数
的取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