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集合语言分别表示下图中的阴影部分:
已知,且,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已知,求.
已知,写出符合条件的所有集合.
已知全集.
(1)求;
(2)验证.
已知全集,分别列出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可能的集合.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