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函数,其中为常数.
(1)当,求的值;
(2)当时,关于的不等式恒成立,求的取值范围.
已知函数是奇函数.
(1)求实数的值及不等式的的解集;
(2)若关于的方程在上有解,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若二次函数满足,且.
(1)求的解析式;
(2)若函数在上递减,上递增,求的值及当时函数的值域.
已知集合
(1)分别求,;
(2)若集合,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已知全集,函数的定义域为集合,集合
(1)求集合;
(2)求.
定义:如果函数在区间上存在,满足,则称是函数在区间上的一个均值点.已知函数在区间上存在均值点,则实数的取值范围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