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4)题。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活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政治选举,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
——节选自《奥巴马传》
补充资料:
民调显示奥巴马执政百日支持率高达64%
4月29日是奥巴马执政百天纪念日,民调显示,奥巴马执政百日支持率创下近20年来新高。
自上任后,他的最大立法成绩,即总额达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法案是在缺乏共和党支持的情况下在众议院获得通过的,有93%的民主党人对奥巴马的执政路线表示支持,64%的美国人认可奥巴马的执政表现,这创下了近20年来美国总统执政百日支持率的新纪录。
美国总统奥巴马就职一百天以来,推动了很多政策的实施以兑现他在竞选总统期间对年轻选民许下的承诺。奥巴马的“百日新政”得到美国年轻一代的较高评价。
奥巴马执政200天前夕,民意支持率下跌到50%。
报道说,从最近的民调结果显示,奥巴马民意支持率不断走低,主要是因为民众认为奥巴马对解决国家经济问题,缺乏一个明确的方案。
各年龄层的民众对奥巴马的满意度也都在下降。最支持奥巴马的18到29岁民众,满意度从7月的71%降到现在的60%;65岁以上老人对奥巴马的满意度,一直都维持在48%左右,但8月中开始突然下降到43%,应与美国保守派从8月中开始,在市民大会上激烈抨击奥巴马的健保改革政策,灌输奥巴马健保政策将使老人福利缩水有关。
近日,美国民众对奥巴马总统上万亿美元的医疗改革计划不满的情绪日益高涨,在奥巴马执政200天前夕,其民意支持率下跌到了50%。同时,由民主党代表发起的一系列推销医保改革的公共集会,已经演变成了美国民众发泄不满的闹剧,甚至有民主党国会议员为此收到死亡威胁。
(1)结合文本,选出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5分)
A. 奥巴马曾经在美国、印尼、肯尼亚生活过,丰富的生活经历也是他竞选的有利条件。
B. 混血儿的身份,使奥巴马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他也曾吸过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C.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
D.美国目前正面临着“历史性的危机”,且经济有进一步恶化之势,许多专家相信全面复苏的可能性不可能马上出现,明年的数以百万计的工作可能都会遭到损失。
E.奥巴马基层工作的经历,使他更深切地接触民众,关注民生。
(2)“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请分析文中这个划线句的含义和作用。
(3)结合全文内容,概括奥巴马的生活经历。
(4)文章结尾说:“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你是否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呢?结合文本和现实,请谈谈你的看法。
1.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题。
玩物丧志的成都
海 默
成都是天府,这天子住的地方肯定很好。
先欣赏一段描写普通成都人生活的顺口溜:“吃点麻辣烫,打点小麻将,喝点盖碗茶,看点歪录像。”编这段顺口溜的人,不是什么天才,但肯定是一个善于观察和思考的人。
古训曰:“玩物丧志!”这个“物”对成都人来说,就是“茶”和“麻将”。
成都绝对是世界麻将娱乐第一城,成都人听说麻将要列为国家正式体育比赛项目,睡到半夜笑醒了,心想咱成都人这代代相传的麻将技艺没想到还能为国争光。成都人玩性成疯,为看足球,敢包专列,包轮船,包专机,就是不愿意包点什么活干。成都恨不得把街上的公共厕所都改成门面,然后租给外地人,自己坐收房租。成都的确是中国最悠闲的城市,悠闲得让人怀疑成都到底有没有人在工作。在成都,许多成都人尤其是中老年人都过着提鸟笼、哼川腔、穿板子鞋、迈八字步的休闲生活,年轻人的休闲项目就更多,泡茶馆,搓麻将,洗桑拿,无所不有。早在秦汉时代关中人说“少不入川”,是怕年轻人进川后沉溺于休闲娱乐,消磨了人生意志,进而玩物丧志,失去了人生进取的锐气和斗志。看来,身处四川盆地的大都市成都自古以来都是有名的休闲之都。
历史上“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虽然使成都人免受了诸多战乱之苦,同时也滋养了成都人封闭自守、知足常乐、不思进取的性格。成都是个养人的地方,自古有“天府之国”的美誉,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悠闲自得,夸夸其谈,得过且过,没有很强的进取心,这是成都发展的人格障碍。
成都号称“天府”当之无愧。身处四川盆地,气候温暖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良田万顷,物产丰富,既无天灾又无人祸,整个一个“田园都市”。然而,与沿海开放城市相比,成都的“天府”地位就显得很古老很陈旧很跟不上时代。虽然“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说的是古代的四川,但今日的成都毕竟身处偏远的西南角,进川和出川道路依然有许多不便,且路途较远,商业成本自然增加,在吸引国内和海外的投资上远没有沿海城市的优势。最有说服力的是,同是休闲文化城市的苏州和杭州近年来的异军突起,让内地还以“大”自居的城市着实有些紧张。虽然“天府之国”的称呼永远只属于成都,但“天府之国”的优势正在削弱。
四川盆地优越的气候和丰富的物产,造就了今日的成都和今日的成都人。自古以来,由于交通的不便,成都对外交往始终都不频繁,受外界的干扰较少,这既有利于形成独特的成都文化,但同时又不利于成都学习和借鉴外界先进的思想和文化。由于长期封闭自守,成都人养成了安于现状、小富即安的心态,他们一般不愿出远门,到外面去发展,这除了对外面的世界缺乏了解外,更多的是长期养成的惰性在作怪。成都也有许多年轻人受不了成都悠闲懒散的气氛,主动走出盆地,但大多数把仅有的激情散尽之后,因受不了外面的苦和累,转了一圈,还是觉得成都好,又回来了。在一次全国性的调查中,成都人的“本地化率”在全国城市中最高,而且是遥遥领先。同是川人的重庆最看不起成都人的地方就是成都人没有“拼劲”和“闯劲”。重庆人的“拼劲”和“闯劲”也是斗出来的,重庆群山连绵、江河环抱,地理环境和交通状况非常恶劣,自古以来,重庆人与山斗,与水斗,与天斗,与地斗,练就了重庆人特有的刚毅和坚强。这从元代的重庆人在钓鱼城抵抗元军长达36年而不降就可见一斑。成都人的“盆地意识”对成都来说是非常有害也是非常危险的,就连最引成都人自豪的中国第一大菜系——川菜最近也受到了来自从川菜剥离出来的渝菜的重大威胁。在不久前的一次全国餐饮百强选拔赛上,渝菜餐馆以8:3的悬殊比分大胜川菜,这应该是让成都警惕的一个重要信号。
让我们感到庆幸的是,成都人对自己的这种状态早已有所察觉,他们用麻辣刺激自己,用足球来激励自己。在成都,人不分男女,地不分南北,哪里有比赛,哪里就有成都的球迷,甚至组团包机到外地、外国为四川队呐喊助威。成都球迷不喊“加油”,而是喊“雄起”。这是一个很好的兆头,一向悠闲的成都人居然要阳刚十足大展雄风了。我们相信,当雄起遭遇悠闲的时候,爱玩爱耍的成都人一定会把成都变成一个广阔的足球场,而每个成都人都成了英勇无比的球员。
成都自古以来都是文人辈出的地方,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对文化的重视和崇拜早已蔚然成风。当成都人面对注重忏悔、提倡讲真话的巴金老人的时候,该作何忏悔?率性的成都人,在玩物还没丧志之前,该亮出你的真话啦!
——选自《中国城市批判》一书
(1)对本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5分)
A.文章题目是“玩物丧志的成都”,而在文章的最后又说“率性的成都人”玩物还没“丧志”,这样写是矛盾的。
B.拿重庆和成都作比较,意在表明优越的地域环境会影响人的拼劲和闯劲,作者用同属川人的两城市作比,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C.本文作者海默说,他写《中国城市批判》一书是为了表达“一个充满忧患的城市人对城市的一些人文方面的思考”,“语言犀利点儿有什么不好?打是亲,骂是爱,印象深刻,记忆永久。”本文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些特点。
D.文章开头“成都是天府,这天子住的地方肯定很好”这句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如今没有天子了,这个地方怎么会好?
E.成都人的“本地化率”在全国城市中遥遥领先,除了身处偏远,进出不便的原因外,更多的是成都人长期养成的惰性所致。
(2)理解“当雄起遭遇悠闲的时候,爱玩爱耍的成都人一定会把成都变成一个广阔的足球场,而每个成都人都成了英勇无比的球员”的含意。
(3)成都的自然环境对成都人的人文精神有哪些影响?(5分)
(4)纵观全文,文章最后“当成都人面对注重忏悔、提倡讲真话的巴金老人的时候,该作何忏悔”一句有何作用?(8分)
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
(1) ,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2) ,于我如浮云。”
(3)乐以天下, ,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
(5)知人者智,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6)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阅读下面这首词,完成以下2题。
唐多令 邓 剡
雨过水明霞,潮回岸带沙。叶声寒,飞透窗纱。堪恨西风吹世换,更吹我,落天涯。
寂寞古豪华,乌衣日又斜。说兴亡,燕入谁家?惟有南来无数雁,和明月,宿芦花。
【注】邓剡,字光荐,号中斋,文天祥的同乡和朋友。本词为南宋灭亡之后,邓剡被俘,过建康(今南京)所写。
1.上片中“堪恨西风吹世换”一句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请结合诗句简要分析。
2.下片中“惟有南来无数雁,和明月,宿芦花”一句营造了怎样的意境?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6分)
(一)文言文阅读,完成以下4题(19分)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徽州婺源人。父松字乔年。熹幼颖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熹问曰:“天之上何物?”松异之。就傅,授以《孝经》,一阅,题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尝从群儿戏沙上,独端坐以指画沙,视之,八卦也。年十八贡于乡,中绍兴十八年进士第。主泉州同安簿,选邑秀民充弟子员,日与讲说圣贤修己治人之道,禁女妇之为僧道者。
淳熙五年,除知南康军。至郡,兴利除害,值岁不雨,讲求荒政,多所全活。讫事,奏乞依格推赏纳粟人。间诣郡学,引进士子与之讲论。访白鹿洞书院遗址,奏复其旧,为《学规》俾守之。
会浙东大饥,宰相王淮奏改熹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即日单车就道。复以纳粟人未推赏,辞职名。纳粟赏行,遂受职名。即移书他郡,募米商,蠲其征。及至,则客舟之米已辐凑。熹日钩访民隐,按行境内,单车屏徒从,所至人不及知。郡县官吏惮其风采,至自引去,所部肃然。凡丁钱、和买、役法、榷酤之政,有不便于民者,悉厘而革之。于救荒之余,随事处画,必为经久之计。有短熹者,谓其疏于为政,上谓王淮曰:“朱熹政事却有可观。”
庆元二年,沈继祖为监察御史,诬熹十罪,诏落职罢祠,门人蔡元定亦送道州编管。四年,熹以年近七十,申乞致仕,五年,依所请。明年卒,年七十一。
1.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不相同的一组是 ( ) (3分)
A. 独端坐以指画沙 王好战,请以战喻
B. 日与讲说圣贤修己治人之道 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
C. 禁女妇之为僧道者 古人之观于天地……往往有得
D. 五年,依所请 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2.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表现朱熹“善于处理政务”的一组是 ( ) (3分)
①值岁不雨,讲求荒政,多所全活 ②间诣郡学,引进士子与之讲论
③宰相王淮奏改熹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 ④复以纳粟人未推赏,辞职名
⑤移书他郡,募米商,蠲其征 ⑥随事处画,必为经久之计
A. ①③④ B. ②④⑥ C. ①⑤⑥ D. ②③⑤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3分)
A. 朱熹从小就聪慧过人,刚能讲话时所提出的问题就让父亲觉得惊奇。后来跟从老师学习《孝经》,他就用“不若是,非人也”这句话表明了自己的人生志趣。
B. 朱熹对教育非常重视。在同安县任职时,他挑选本县德才优异的人作为自己的学生加以教育。在南康军任知军时还重修了白鹿洞书院。
C. 朱熹政绩显著,曾得到皇帝肯定。他能采取灵活合理的措施应对灾荒,帮助百姓渡过难关。他还能做到只身一人深入民间,察访百姓疾苦。
D. 朱熹在庆元年间被监察御史沈继祖上书诬告十罪,结果皇帝却免掉了沈的职务,取消了他的俸禄,连沈的学生蔡元定也遭到流放。
4.把文言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
(1)间诣郡学,引进士子与之讲论。
(2)会浙东大饥,宰相王淮奏改熹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即日单车就道。
(3)郡县官吏惮其风采,至自引去,所部肃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3题。
地效飞行器 ——“鹈鹕”
几十年来,美国军队的机动性一直是最让五角大楼关注的问题。建立一支规模更小但反应更敏捷的部队一直是美军方的新军事理论。他们的目标是能在96个小时内,将一个作战旅的3000名军人以及8000吨装备部署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
为满足军方的需求,波音公司的工程师们正在设计世界上最大的地效运输机“鹈鹕”,它能装载17辆坦克,从陆地或水面起飞,贴近水面飞行,同时也能像普通飞机一样在各种地形上空飞行,而且可以在陆地机场降落。
其实早在20世纪60年代,前苏联就已经在研制这样一种飞机。1967年夏,美军方专家聚集在国防情报局,共同解读一张极不寻常的间谍卫星照片,照片摄自黑海边上的一个苏联小城,在一圈围墙里,停放着一台巨大的形似飞机的飞行器,但机翼却极短,看似根本无法飞行。这个“黑海怪物”到底是什么?这一疑团在以后的10年当中被逐一解开。情报专家后来得知那是一架地效飞行器,一种能利用被称为“地面效应”的空气动力学现象运载大量货物高速掠过水面飞行的新型飞行器。所谓“地面效应”就是飞行器以极低的高度掠过水面(地面),能降低升力的涡流由于缺乏足够的空间难以形成,反而在机身下方形成气垫,为飞行器提供更大的升力,飞行器越接近水面,地面效应的效果就越显著。
波音公司的工程师设计的地效飞行器“鹈鹕”和“黑海怪物”的原理很相似。经大量研究证实,地效飞行器只有设计得非常庞大才能更好地体现出优势。这种飞行器与空气动力学长期以来遵循的“高度就是效率”的准则相抵触。目前大多数远程飞机都是高空飞行的喷气式飞机,因为在低空稠密的空气中飞行会大大增加油耗。而如果将飞行高度降低到极端贴近地面,由飞行器的速度产生的空气垫就会支持飞行器在空中飞行,因此它的巡航效率比高空喷气式飞机更高。
按现在的设想,“鹈鹕”将装备4对5.88万千瓦的涡轮螺旋桨发动机。每个发动机舱中安装两台发动机,每台发动机带动一个直径15米的40叶螺旋桨,每个发动机舱前面都有两组反向旋转的螺旋桨。尽管“鹈鹕”尺寸巨大,但由于其货舱无须采用加压设计,制造难度大为降低。
地效飞行器的翼展及飞行高度是决定地面效应大小的两个数字,在一定范围内,这种气动力支撑的大小与翼展成正比,与飞行高度成反比。“鹈鹕”150米长的翼展在30米之处也能获得“微小的地效作用”,这种作用在15米高度、在6米高度、在3米高度明显递增。
驾驶“鹈鹕”相对要复杂一些。飞行前,机组人员和任务制定人员必须使用雷达和卫星图像检查飞行路线上的天气、陆地情况等,以决定如何利用顺风飞行或是绕开陆地进行掠海飞行还是提高飞行高度跳过它。工程师们也预见到了操控上的复杂性——没人能在15米的超低空手动驾驶这种庞然大物以时速480千米的速度飞行,因此控制装置将设计成高度自动化。
1.下列对“地效飞行器”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地效飞行器”是指波音公司研制的“鹈鹕”和前苏联研制的“黑海怪物”。
B.是专指能装载17辆坦克,从陆地或水面起飞,贴近水面飞行,同时也能像普通飞机一样在各种地形上空飞行,而且可以在陆地机场降落的一种飞行器。
C.是一种运输能力特别强而又只能在超低空飞行的飞行器。
D.是一种能利用被称为“地面效应”的空气动力学现象运载大量货物高速掠过水面飞行的新型飞行器。
2.下列有关鹈鹕的研制及特点的解说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波音公司的工程师们在“黑海怪物”的基础上研制出了“鹈鹕”地效飞行器。
B.“鹈鹕”地效飞行器与空气动力学长期以来遵循的“高度就是效率”的准则相抵触。
C.“鹈鹕”地效飞行器的巡航效率比高空喷气式飞机更高。
D.“鹈鹕”地效飞行器功率强大,形体庞大,货舱无须采用加压设计。
3.下列表述完全符合原文意思的的一项是 ( )
A.前苏联研制的“黑海怪物”之所以被美军方发现,只是因为它的尺寸巨大。
B.一定范围内,气动力支撑地效飞行器的重量的大小与翼展成正比,与飞行高度成反比。
C.由于“地效作用”,在15米高度、在6米高度、在3米高度明显递增,所以当地效飞行器与地面的距离为“0”时,这种“地效作用”将达到理想状态。
D.由于没人能在15米的超低空手动驾驶这种庞然大物以时速480千米的速度飞行,因此控制装置将全部设计成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