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有“雪域神鸟”之称的黑颈鹤是世界上唯一一种生长、繁殖在高原的鹤类,历来备受藏族群众所喜爱。 |
B.是什么导致在特定的节令要欢庆,继而形成节日的风俗呢?也许除了单纯的自然原因外,还有民众心理上的因素在起作用。 |
C.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近年来成为了一些因贪污或受贿罪而逃离大陆的中国前政府官员理想的避风港。 |
D.2010年世博会之所以在上海举行,是由于这座城市发展的大环境所决定的。因此,中小企业要在世博会中大展拳脚,就得看清当前的市场环境。 |
下列画线熟语不能用括号内熟语代替的一项是( )
A.及至听到一半,被他哥埋怨了一通,不觉老羞成怒(恼羞成怒)。 |
B.从此以后,坐吃山空(寅吃卯粮),你的人口又多,等到服满,又该人家一万多两。 |
C.两兄弟在性格上的共同点是爱财如命(一毛不拔)。 |
D.一开始三荷包对何藩台还是百依百顺(惟命是从)。 |
下列各组词语中加点字的注音,完全正确的一组是 ( )
A.闺阁(guī) 泔水(hān)弄堂(lòng)谶语(chèn) |
B.尪羸(yíng) 鲜嫩(nèn)应景(yīng)连袂(mèi) |
C.嗤笑(chī) 咫尺(zhǐ) 空地(kòng)酹地(lèi) |
D.泥淖(nào) 细腻(nì) 綦贫(jī) 露宿(lù) |
补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空缺部分。(20分)
默写(每个空格1分,共20分)
(1)积水成渊, 。(荀子《劝学》)
(2)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 , 。(韩愈《师说》)
(3) ,可怜焦土!(杜牧《阿旁宫赋》)
(4) , !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 。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苏轼《赤壁赋》)
(5)桑之未落, 。于嗟鸠兮, 。(《氓》)
(6)长太息以掩涕兮, 。(屈原《离骚》)
(7)剑阁峥嵘而崔嵬, , 。(李白《蜀道难》)
(8) ,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曹操《短歌行》)
(9)开荒南野际, 。(陶渊明《归园田居》)
(10)虽无丝竹管弦之盛, , 。(王羲之《兰亭集序》)
传说楚国有个珠宝商到郑国去卖珍珠,为了吸引顾客,他用名贵木料做了一个很漂亮的盒子,以香草熏制,匣子上还镶嵌着宝石和翡翠,看起来十分华贵。一个郑国人就以高价买下了这个珍珠匣子,然后打开匣子取出珍珠还给楚国商人。
请全面理解材料中的寓言故事,自选角度,自定立意,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
阅读下面现代文选段(15分)
我们在17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留海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胆。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惟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生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摸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绝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刷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篮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10万字一本本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罗!”震醒过来,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0.5.13
1.请结合文中加点字的两句话,简要说明本文在语言上的特点。(3分)
2.本文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3分)
3.请概括文章中两代人在17岁时各自的特点。(4分)
4.作者在文中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