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第14~17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物?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鬓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吧,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就文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一句话,回答问题。(6分)
(1)“兄弟”在全文中的具体对象指哪些?(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苦受难”在文中包含哪些内容?(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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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对马车进城现象持怎样的观点和态度?你是否认同她的这种看法?请说说理由。(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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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文原题为“马在走路”。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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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第8~10题。
指 喻
方孝孺
浦阳郑君仲辨,其容阗然①,其色渥然②,其气充然,未尝有疾也。他日,左手之拇有疹焉,隆起如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钱,忧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之大盈握,近拇之指皆为之痛,若剟③刺状,肢体心膂④无不病者。惧而谋诸医,医视之,惊曰:“此疾之奇者,虽病在指,其实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伤生。然始发之时,终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终日而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药可治也;至于既成,甚将延乎肝膈,否亦将为一臂之忧。非有以御其内其势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为也。”君从其言,日服汤剂,而傅以善药,果至二月而后瘳,三月而神色始复。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当其易也,惜旦夕之功,忽之而不顾;及其既成也,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盖众人之所可知者,众人之所能治也,其势虽危,而未足深畏。惟萌于不必忧之地,而寓于不可见之初,众人笑而忽之者,此则君子之所深畏也。
昔之天下,有如君之盛壮无疾者乎?爱天下者,有如君之爱身者乎?而可以为天下患者,岂特疮痏⑤之于指乎?君未尝敢忽之,特以不早谋于医,而几至于甚病。况乎视之以至疏之势,重之以疲敝之余,吏之戕摩⑥剥削以速其疾者亦甚矣;幸其未发,以为无虞而不知畏,此真可谓智也与哉?
余贱不敢谋国,而君虑周行果,非久于布衣者也。《传》不云乎:“三折肱而成良医。”君诚有位于时,则宜以拇病为戒。
洪武辛酉九月二十六日述。
注:①阗然:丰满的样子。 ②渥然:红润的样子。 ③剟(duō):砍,割。
④膂:脊梁骨。
⑤痏(wěi):疮,疹。 ⑥戕摩:伤害,残害。
1.下列句中加点的词,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已非三月不能瘳瘳:痊愈 |
B.而傅以善药傅:同“敷”,涂抹 |
C.以为无虞而不知畏虞:料想 |
D.而寓于不可见之初寓:隐藏 |
2.以下五句话,分别编为四组,作者认为最值得“谋国”者警惕的一组是
①众人之所可知者,众人之所能治也
②萌于不必忧之地,而寓于不可见之初,众人笑而忽之者
③君诚有位于时,则宜以拇病为戒
④视之以至疏之势,重之以疲敝之余,吏之戕摩剥削以速其疾者
⑤幸其未发,以为无虞而不知畏
A.②④⑤ |
B.①②④ |
C.①②③ |
D.③④⑤ |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郑仲辨左手拇指上长了一个粟米大的疹子,由于体魄健壮,他并不在意,没想到几天后竟大而盈握,不得不去医治。作者认为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
B.本文以事喻理,从友人手指生疹一事生发开去,形象地阐明“天下之事,常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的政治见解,使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他的观点。 |
C.作者认为,郑仲辨思虑周密,行事果决,不是久为平民的人;希望他以后如果身居官位的话,能以手指生疹一事为教训,作为“谋国”的借鉴。 |
D.郑仲辨手指上的小毛病发展成为大问题,与周围的人“大笑”,“以为不足患”的态度不无关系。作者这样写,含有庸人误事、误国的意思。 |
4.把第三大题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并用斜线(/)给划波浪线的句子断句。(10分)
(1) 翻译:
①及其既成也,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4分)
译文:
②君未尝敢忽之,特以不早谋于医,而几至于甚病。(4分)
译文:
(2) 用斜线(/)给文中画“ ”的文字断句。(2分)
非有以御其内其势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为也
下列各选项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双百”人物的身上体现着国家意志对公民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引导。我们期待未来的“双百”人物,一面要延续前人的精神,一面则必须和我们今天大多数人的精神血脉相连。 |
B.歌德在论及西西弗斯的时候,几乎是另一种调子;因为诗人的一生实在是富有伟大创造力、为人类文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
C.清华大学在江苏招生的负责人说,江苏教育部门虽然对2009年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要求还没有明确表态,但从目前清华大学招办反馈的信息看,学校认为2008年“AA+”这一等级要求比较合理。 |
D.“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这个帖子可能因为太好玩了,很快网友们转至各大网站,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纷纷问“贾君鹏是何许人也”,但没有任何人出来回答。 |
下列语句中,加点的词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A.美国电影大片《功夫熊猫》在中国上映,它采用了现代科技,也融合了中国元素,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人们对之评头论足,大加赞赏。 |
B.近日网上爆料,湖南卫视“快女”曾轶可把孔子当菩萨来祭拜,希望能保佑自己晋级。有些网友认为,为一己之私利而与圣贤先哲攀关系未免有些不地道。 |
C.以梅艳芳为原形的电视剧《梅艳芳菲》以她的情感经历为主线,再现了她传奇的一生,而片名“梅艳芳菲”也不禁让人们想起了她生前的一颦一笑。 |
D.泰国画家彼得为他的大象伙伴画的肖像画惟妙惟肖,栩栩如生,游客们都觉得不可理喻,惊得目瞪口呆。 |
阅读下面材料,按要求作文。
“有时要说话,有时要沉默。”
“绳是长的好,话是短的好。”
“说话是银,但沉默是金。”
以上是有关“说话”的一些言论。你是否同意它们的观点?关于“说话”,你有什么经历或看法?请以“说,还是不说”为题,文体自选,完成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生命的消逝 刑庆杰
厉求良看到那只狼的时候,他唯一幸存的伙伴陈小米正背对狼坐在沙地上,从脱下来的旅游鞋里往外倒沙子。
此刻正是黄昏,整个巴丹吉林沙漠一片寂静。金黄色的夕阳柔和地洒在金黄色的沙漠里,使空气和光线都格外地浓重和华丽。
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那是一根胳膊粗的胡杨木,沉重如铁,坚硬如铁。狼充满戒备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慢慢地向陈小米逼近了。狼快接近陈小米的时候,恰好遮住了西照的阳光。狼在厉求良的眼里成了通体发光的轮廓,像一幅图腾。厉求良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他一边缓慢地往后挪动着身子,一边从挎包里取出了照相机,安上长长的镜头,对准了狼和陈小米。
厉求良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家,但他的名气仅限于在他工作和生活的那个城市里。出了那个城市,就没人知道他了。他已经年近五十了,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这让他十分苦恼。他把作品的平庸归于自己平庸的日常生活。正是基于此,当他在省城上看到一家旅游公司组团去巴丹吉林大沙漠进行探险旅行时,就不假思索地报了名。他想,大漠旎旖的自然风光一定会给自己带来素材和灵感。但是,当他一路舟车劳顿深入到大沙漠中时,他感到了失望。他所看到的,全是在一些旅游挂图和图片库中经常看到的景象,毫无出奇之处。更糟糕的是,当他正准备无功而返时,却遭遇到了铺天盖地的沙漠风暴。风暴过后,他艰难地从沙子中爬出来,发现全团十几个人,只剩下他和一个叫陈小米的年轻人了。其他的人,连一丝头发也不见了。
他和陈小米在沙漠里已经跋涉三天了。三天来,他们已经熟悉得像多年的老友。陈小米刚刚三十出头,却是一个成功人士了。他的公司同时在供给着十个贫困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在当地也是很有名气的。
这已经是风暴过后的第三天傍晚了,他们身上的水也喝完了,如果明天再走不出去,那就只有葬身于大漠了。
陈小米已经抬起了头,看到厉求良正用镜头对着他,就笑了,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厉求良的手剧烈抖动起来。陈小米好像感觉到了来自背后的危险,他将头扭向背后。
一刹那间,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喉咙……厉求良按动了快门,嚓、嚓、嚓……整个过程,厉求良拍了二十多张,直到把相机里的胶卷全部用完。
狼走了,留下了陈小米残缺不全的躯体,和呆若木鸡的摄影家厉求良。
第二天,厉求良遇到了另外一支探险队,他获救了。
在这一年的全国摄影作品评选中,一组题为《生命的消失》的作品获得了自然类一等奖,但是,获奖者迟迟没有露面。后经与其单位联系,才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获奖者厉求良在接到获奖通知的第二天就失踪了,他留在自己的办公桌上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两句话:沙漠圆了我的梦想,我要在那里长眠。
(选自《语文月刊》2008年第二期)
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第四段写摄影家厉求良已年近五十,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是为下文他不救人而忙于拍狼袭击人这千载难逢的镜头作铺垫。 |
B.小有名气的摄影家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是想用拐杖赶走狼救陈小米,但“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是因为他觉得狼太凶猛了,自己无法与之抗衡,只好放弃。 |
C.厉求良觉得狼成了“一个通体发光的轮廓”与“一幅图腾”是因为他平生追求的精彩的摄影素材——狼袭击人——突然出现,这只狼是他此行最重要的灵感和收获了。 |
D.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咽喉,“准确地衔住”更能表现厉求良对生命的忘却与漠视,而对摄影成名的狂热追求时的感觉。 |
E.厉求良的作品获奖了却不露面,说明他做贼心虚,担心人们询问作品的由来。
2.开头两段写到陈小米倒旅游鞋里的沙子,大沙漠一片寂静,夕阳洒下柔和的金黄色等情景,要凸显怎样的氛围特点?联系全文看,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4分)
3.请结合全文内容,说说题目“生命的消逝”有哪些含义?(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