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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句子中无错别字的一句是( ) A.作文要言简意骇,忌讳懒婆娘的裹脚似的作文,...

下列句子中无错别字的一句是(   )

A.作文要言简意骇,忌讳懒婆娘的裹脚似的作文,言之无物。

B.他是一个一诺千金的人,不会轻易食言!

C.这“凸”、“凹”历来用的人最少,如今直用作轩馆之名,更觉新鲜,不落巢臼。

D.侦探非常在意一些蛛丝蚂迹,甚至可以从一根狗毛查出狗的主人得过什么病。

 

B 【解析】A.言简意赅    C.不落窠臼    D.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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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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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词语中加点的字每对读音都不相同的一项是(   )

A.恰当/安步当车勾当/勾结陟罚臧否/否极泰来

B.起哄/哄骗角色/发生口角没落/落井下石

C.拗口/脾气拗复辟/精辟遗臭万年/无色无臭

D.涂抹/抹杀勉强/强人所难妥帖/俯首帖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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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本身就是一本书,这谁都知道,可书和书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书是好书;有的书是坏书。有的书是经典书;有的书是普通书;有的书却是垃圾书。有的书尽管包装得很好,可就是经不起目光长时间的打磨;有的书乍一看平平常常,再一细看却极不寻常……

请以“让生命成为一本好书”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或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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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论语·泰伯第八》——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论语·宪问第十四》——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处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时期,从生产关系的转化、权力的转移上来看都与孔子所崇尚的“周礼”大相径庭。孔子所在的鲁国早已被“三家”专权,士大夫越级行使着诸侯的权力,“三家”的家臣们也不同程度地把持着士大夫的权力,这以下凌上的事情比比皆是,所以孔子希望当权者回归到自己的权力范围以内,不要越级把持不属于自己的更高权力。

而于丹教授在《论语心得》中对“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理解是:“你在什么位置上,要做好本分,不要越俎代庖,跳过你的职位去做不该你做的事。这是当代社会特别应该提倡的一种职业化的工作态度。”“孔子提倡‘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里面隐含着一个前提,就是‘在其位,要谋其政’,先把你自己那个岗位做好,先不要操心别人的事。”“这并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精神,谁的活儿谁操心,这样的话,大家合起来才是一盘棋。”对待工作不是应该越热情越好。无论是份内的工作还是份外工作,我们不是都应该做得越多越好。对待工作,也有分寸需要把握。

(1)请你根据上述时代背景,判断于丹教授的理解是否准确并简述理由。(3分)

答:

(2)请结合儒家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和现代企业的管理精神,谈谈你对孔子说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句话的理解。(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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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外国小说,完成题目。

白菜汤

屠格涅夫

一个农家的寡妇死掉了她的独子,这个二十岁的青年是全村庄里最好的工人。

农妇的不幸遭遇被地主太太知道了。太太便在那儿子下葬的那一天去探问他的母亲。

那母亲在家里。

她站在小屋的中央,在一张桌子前面,伸着右手,不慌不忙地从一只漆黑的锅底舀起稀薄的白菜汤来,一调羹一调羹地吞下肚里去,她的左手无力地垂在腰间。

她的脸颊很消瘦,颜色也阴暗,眼睛红肿着。……然而她的身子却挺得笔直,像在教堂里一样。“呵,天呀!”太太想道,“她在这种时候还能够吃东西!……她们这种人真是心肠硬,全都是一样!”这时候太太记起来了:几年前她死掉了九岁的小女儿之后,她很悲痛,不肯住到彼得堡郊外美丽的别墅去,她宁愿在城里度过整个夏天。然而这个女人却还继续在喝她的白菜汤。

太太到底忍不住了。“达地安娜,”她说,“啊呀,你真叫我吃惊!难道你真的不喜欢你儿子吗?你怎么还有这样好的胃口?你怎么还能够喝这白菜汤?”“我的瓦西亚死了,”妇人安静地说,悲哀的眼泪又沿着她憔悴的脸颊流下来,“自然我的日子也完了,我活活地给人把心挖了去。然而汤是不应该糟蹋的,里面放得有盐呢。”

太太只是耸了耸肩,就走开了。在她看来,盐是不值钱的东西。

(1)这篇小说的主题是什么?主题是怎样实现的?(5分)

答:

(2)联系这篇小说,你怎样看待地主太太和农妇表达情感的方式?读完全文,你有怎样的人生启迪?(4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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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2分)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⑴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⑵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琢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心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1953年,那年我两岁。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 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 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⑷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⑸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⑹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⑺“它在哪儿呀,奶奶?”

⑻“什么,你说什么?”

⑼“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⑽“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⑾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⑿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⒀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⒁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⒂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析】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1.文章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作者却先从斯大林的死写起,并对小街作详细的描述,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4分)

答:                     

2.请从写作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⑸段描述作者听到琴声和歌声时的感受的句子。(6分)

答:

3.与第⑷段相比,第⑾段描写的景物有了什么变化?为什么?(4分)

答:

4.文章结尾划线句子在全文起什么作用?请结合本文,联系实际,谈谈你对“故乡”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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