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现代汉语准确表达下列算式。(3分)
40-16÷4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5分)
王乃彦:“中国式”科学家(节选) 杨虚杰
2008年初,王乃彦等院士一行到天津大学参加有关科学教育的研讨,回京路上与天津大学校长龚克同行,这一次同行让龚克校长有了意外收获:原来王先生的哥哥从北洋大学(天津大学前身)毕业,尚在读初中的他读了很多哥哥寄来的参加“反内战、反饥饿”的学生运动照片,印象深刻,说起这些往事,龚校长连忙向王先生打听这些照片是否还在,他认为这是珍贵的校史资料。
福建出院士。据了解,目前闽籍和在闽工作的院士多达110多位。像福建许多20世纪二三十年时代的家庭一样,读书的种子早在家庭的熏陶下就种下了,虽然家境并不富裕,但“惟有读书高”的信念是家庭生活的根。大舅和二舅都是学化工的,二舅当时是著名化学家侯德榜的助手,从事制碱工艺。受此影响,王乃彦的哥哥姐姐都是学化工的。
“爸爸特别喜欢读书”,听王乃彦先生讲自己的父亲和家族,你会感觉中国传统家庭父慈母爱的力量。他的祖父去世很早,父亲能由中国当时最高的测量学堂毕业,全靠姑姑做衣服纳鞋底的收入。父亲在生活上克勤克俭,在子女的读书上却决不吝惜。
王乃彦兄妹四个,他排行老三。哥哥上大学后,姐姐也考取了上海交通大学。这样一来使本不富裕的家境更加捉襟见肘。一天深夜,父母亲的谈话让还没睡着的王乃彦听到了:父亲说,我手边还有一点钱,用它给孩子当学费吧。这差不多是这个六口之家的家底了。他还记得那时国民党垮台后,父亲失业,他们家上午和晚上都是稀饭,家里人要分着吃一点点主食。
王乃彦初中三年级的时候,福州解放了。他从福州三中考到了福州一中,这两所学校都是福州最好的。高中时福州一中用的英语课本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原版英语教科书,价格比较贵。买书成为这个家庭做不到的事情。他清晰地记得,父亲在开课前想办法从别人那里借来了英语课本,将其中要上的课,用笔把单词一个一个抄下来,而王乃彦就拿着这手抄本去上课。父亲对他说,再艰难的日子也得念书。这手抄的课本,1952年王乃彦上大学时从家带到北大,可惜的是后来失落了。
他学习外语,真是一个有意味又贯穿了从王先生初中时期到现在的故事。
初三毕业的暑假,经济拮据的父亲还是省出钱来请人为王乃彦补习外语,父亲的办法现在看来依然简单而有效。买了两本原版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老师一本,王乃彦一本,一个假期学完了这本书。高中以后,特别是抗美援朝战争以后,学生们不学“美帝国主义的语言”,王乃彦记得教他们英语的是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的时尚女老师,可是他们几个班干部却一起交了白卷。直到大学毕业,他的英语依然是初中水平。
20世纪80年代初,一次到美国参加学术会议,却深深刺激了王先生。邀请者请他们做学术报告,却因为英语不好,只能请美国人代讲。虽然后来的国际学术会议王乃彦可以用英文报告,但是最害怕的是提问和交流。
当时他63岁了。每天早晨5点起床以后,晚上睡觉之前都是固定的学英语时间,走到哪学到哪。最多的时候一天学5个小时。2002年退下来的时候,他曾经想还要不要继续学英语,毕竟付出了太多的心血,他说,英语对于他,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他现在用自己的经历鼓励那些从小没有学好英语的人。
2000年在汉城。王乃彦成为世界核理事会正理事长的时候,要发表正式的就职演说,王先生脱稿而讲,现场发挥。与会者给与了热烈的掌声。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王乃彦家境困难,但在家庭的熏陶下,仍然培养出了一个又一个人才,他的哥哥毕业于北洋大学、姐姐毕业于上海交大,他自己毕业于北京大学。 |
B.王乃彦的父亲不仅在生活上克勤克俭,供养子女读书,而且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亲自为儿子手抄英语课本,这对子女的影响是深远的。 |
C.由于受“不学‘美帝国主义的语言’”的影响,以及在当时背景下对时尚女教师的反感,因此,“直到大学毕业,他的英语仍然是中学水平”。 |
D.作者选取王乃彦的英语学习作为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完全是因为这些材料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王乃彦学习生活的曲折,使得文章波澜迭起。 |
E.文章写王乃彦老年学习英语的经历“美国参加学术会议的刺激——高龄坚持学习——汉城会议的热烈掌声”,不加评论而运用事实说话,给读者深刻的印象。
2.结合本文,简要叙述王乃彦“有意味又贯穿了从王先生初中时期到现在”的学习英语过程。(4分)
3.作者在写王乃彦的学习生活时,用了很大篇幅写他的家人的事,是否节外生枝,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5分)
这鸟,像一个熟人 邓建华
有朋友,美食家一个。多次邀约,去三地四县交界处,一个水乡小镇。吃野鸟,有斑鸠、八哥,还有麻雀。正宗的,点杀,价格绝对温柔。
好吃,人之本能。去吧,不去白不去。
果然,在一幢农舍,有一只大鸟笼,摆在前坪,笼中,百鸟争鸣。有牛屎八哥,未成年斑鸠,跛脚鹭鸶,还有寻死寻活的麻雀,呆头呆脑的对鸭。问价,老板娘说,随你点,78元一份。再问,多少只算一份。再答,那看什么鸟,比如斑鸠,5只算一份。然后,逐一作答,态度极为友好。
这是家养的吧?我说。老板娘一笑,可能吗?
老板娘就谈起捕鸟经。水乡植被好,食物多,南来北往鸟们,误撞遮天网上,必被生擒,无一走漏。所谓遮天网,即在自家的平顶楼上,或湖洲,或田畴,高高竖两根木杆,其中挂一白色丝网。鸟类欢天喜地而过,怎会留意祸从天降。周边有卖网者。16元一张,便宜。捕成年鸟一只,赚10元,有多少,这家店全收。
哦,这么回事。
我蹲在鸟笼边,注意一只黑色的八哥。它眼珠转转,那神态,曾相识。或者说,它瞧我,像一个熟人。
我想起前几月,我窗台上的桅子花盆下,一只黑鸟不知何时,垒下一只精致的鸟巢。而我在窗内赶写一本书。就这样,我的作品集未完成,鸟的作品却精巧至极,令人叹服。我观察这位客人,她很勤奋,也很浪漫。不几日,还带着男朋友,来到新巢。又不多日,产下5枚鸟蛋。她专心孵护,数日,出来几只鸟仔。她天天出去捉虫,一趟一趟送回来,哺喂幼鸟。间或,公鸟会一同而来。鸟仔特别好玩,只要一有动静,就以为母亲归来,马上张嘴,嘎嘎叫唤。
这只黑鸟,在我的窗头,养了两窝,共10个孩子。待小鸟飞走,母鸟就离开了。那只鸟巢,因无鸟维修,逐渐衰落,慢慢腐烂,成了桅子花的养料。
曾经我想,这母鸟为什么不回?有了新址,恁自和男朋友快活去了?或是老了,飞不动了?现在看来,更大的可能是,站到这个笼中来了。或者,曾经在这笼中,哀成绝唱。那鸟,面临点杀,她会想起什么,她的男朋友?她的10个孩子?隔窗相望的,默默做着文章,从不相扰她的文字客?不得而知,也不敢臆想。顿感秋凉。
我花10元,买了那只看我像熟人的黑鸟。在我的阳台上,放飞一个艳阳天。开始愁闷,尔后释然。我有什么能力,去保护这些灵性的物类?我不是不吃晕的僧侣,也不是为捕杀鸟类而痛心疾首的动物家。我想的,仅是修复一个故事,一只黑鸟幸福一家的温馨。我不堪凝视,一个破鸟巢,在秋风中抖动,唤不回那只知冷知热的鸟……。我也思考,每一个人放飞一个故事,又有多少只鸟重归温馨,这张天网不是更加宏大么?
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文中谈到小镇吃野鸟时说“正宗的,点杀,价格绝对温柔”,这里的“温柔”是指价格不高,以此表达朋友的热情。 |
B.文章说到一只黑鸟结巢养雏的故事,表明虽然自己做的是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而对于鸟类却是大事,认为大家都可以做这种爱护鸟类的“小事” |
C.“在我的阳台上,放飞一个艳阳天”,意为让黑鸟回到大自然,回到它们的自由天地,就是黑鸟的美丽的日子,也是我的美丽的日子。 |
D.文章最后一段以“我有什么能力,去保护这些灵性的物类?”的设问开头,作者谴责人类捕杀野生动物的举动的同时,强调自己低微和无奈。 |
E.作者以己及人,委婉地提出,如果人类都能从爱护生灵的善心出发,是可以纺织一个惩治残酷捕杀动物这一举动的宏大的“天网”的。
2.文章删去画线的句子“顿感秋凉”,并不影响全文意思的表达,作者为什么要加这一句,谈谈你的理解。(4分)
3.本文虽短,但写作很有特色,请举例加以赏析。(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 每小题3分)
城市最重要的品质是人文 蔡铭燕
城市是人类的居所,城市的主角是人,也只能是人。很显然,对于城市的未来,城市规划最重要的指引首先应当是社会学。就拿北京城市改造中最小的构体——住宅(四合院)来说,多元的文化包含多元的家庭结构、多元的邻里关系,这些都需要通过造街巷的多元性、空间的多元性来满足,城市的活力正是通过这种人性化的多元得以张扬。北京城市街区不是一座座四合院简单相加之和,四合院也不仅仅是居住的容器。任何历史街区保护的最为关键的因素是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最重要的品质就是人文。
北京的“四合院 ——胡同”作为居住建筑,不仅由于它的历史悠久,构成具有独特之处,在中国传统住宅建筑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更由于它蕴含着深刻的文化内涵,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载体而闻名于世。
中国人居住的特征之一,就是群居形式中仍然能够通过院落处理达到高私密性的空间。四合院是封闭式的住宅,对外只有一个街门,关起门来自成天地,具有很强的私密性,非常适合独家居住。住在四合院里的人不常与周围的邻居来往。他们与外界的联系,是通过大街和胡同构成的街区网络。如蛛丝般遍布全北京的胡同,实际上是一个很重要的居民生活的公共空间。不能将它仅仅看成是居民穿行的通道,老北京人的院子一般没有自来、没有化粪池,因而胡同要走马车、骡车、水车、粪车,靠这些运输工具和行业人员提供用水和清除污物;许多胡同里还有买油盐酱醋的小店,也有一些小贩走街串巷叫卖各种物品。这种胡同是一种居住和商业混合使用的公共空间,它是一种既有很高的私密度,又有很高的舒适度的结构。一个院一个院地紧挨着,密度很高,胡同外的大街上分布着寺庙、戏楼、会馆,这又是它的另一个公共空间。
北京老城由一间房子到一座院落,到一条胡同,到一个街区,到整个城市,构成了居民生活多元的公共空间。提到“街坊”,人们就很自然地联想到明清,甚至更早时期,国人居住的街区。老北京街区因具有这样丰富的多样性而充满活力。这正是许多老北京人和众多学者留恋“四合院——胡同”的重要原因之一。
被誉为彻底颠覆了传统城市规划理论的简·雅各布斯,她在关于城市发展的经典著作《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中,有段对理想社区的阐述:一个生机勃勃的社区、一个活力无限的社区,一个具备价值内生的社区,在建筑形态上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四个要点:用途混杂、街区的小路网多、建筑形态有连续性、有适当的密度。如果以这几个重要特点界定城市综合体的构成,老北京街区恰是这样的建筑群。
北京城区现存的四合院大多建于明清时期,缺少维修,同时由于人口的膨胀和社会的发展,北京的“四合院——胡同”的缺陷显得越来越突出,社会结构、家庭结构都发生了变化,生存条件也今非昔比,没有现代城市基本设施的老宅院,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实际使用的功能需求和审美取向。对于北京这样人口高度密集的城市传统四合院再作为市民的主要居住形式是不现实的。但是作为建筑本身,毫无疑问,作为一种典型独特的地方民居,四合院的建筑形式是有价值的,应当有计划地保留。北京旧城街区改造和保护问题,无论是从城市风貌还是民生需求上来说,都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了。
最佳的整治当然是,既能完整地保留四合院住宅建筑的民族文化的特点,又能解决人性化居住的问题。从“以人为本”出发,我们首先要突出的是“人”,保留民族风格并不是古建筑的翻版,不必如南池子大街的仿古四合院那样,过于强调传统的表象元素和传统材质,在四合院建造时使用了北京传统民居的构建方式,一些院落竟然是全部木结构。要知道,这是民居改造而不是古建筑修复我们不能落入文化自恋的误区,正如保留国粹不必连小脚也保留一样,需要的是重新发掘、提炼,完整地阐释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脉络及其深层结构。
1.下列关于老北京居住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四合院是封闭式住宅,它不与外界接触,具有很强的私密性,非常适合独家居住。 |
B.四合院的居民与外界的联系,主要是通过胡同、大街和坊间构成的街区网络。 |
C.胡同是一种居住和商业混合使用的既有很高的私密度又有很高的舒适度的公共空间。 |
D.胡同外的大街上分布着寺庙、戏楼、会馆,这又是一个更大范围的活动公共空间。 |
2.文章引用简·雅各布斯的言论,用以论证北京的“四合院——胡同”保护原则,下列观点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四合院的改造,要在群居形式中通过院落的处理,以达到具有高私密性的空间。 |
B.“四合院——胡同”的改造,要构成大街和胡同街区网络的居民生活多元的公共空间。 |
C.四合院的改造要完整地保留四合院住宅建筑民族文化的特点,又要解决人性化居住的问题。 |
D.由胡同、街道、坊区规划结构形式的街坊的规划布置,满足街坊内居民生活居住的基本要求。 |
3.文中画线的句子“北京城市街区不是一座座四合院简单相加之和”,引出了选文关于历史街区保护的哪个观点?(3分)
阅读下面的《论语》选段,回答问题。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学而》)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
(1)下列对上面选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孔子认为“贫而乐,富而好礼”比“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境界更高。这种思想对今天仍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社会上无论贫或富都能做到各安其位,便可以保持社会的安定了。 |
B.在第一段对话中可以看出,孔子对子贡比较满意,子贡能不懂就问,而不是不懂装懂。孔子希望他认真学习《诗》,有问题就与老师探讨。注重《诗》的教化功能,这是孔子教育中的一个显著特点。 |
C.孔子极力提倡“安贫乐道”,认为有理想、有志向的君子,不会总是为自己的吃穿住而奔波的,吃粗粮,喝白水,弯着胳膊当枕头,对于有理想的人来讲,可以说是乐在其中。 |
D.孔子提出,不符合于道的富贵荣华他是坚决不接受的,对他来说这些东西如天上的浮云一般,不值得重视。这种思想,影响了古代的知识分子,也为一般老百姓的接受。 |
(2)谈谈你对这两个语段所表现的孔子思想的理解。(3分)
简答题。(任选一题,100字左右,5分)
(1)突然铃声响了。唧令令——那声音听去是多么焦急。
吴荪甫全身的肉都跳了起来。他知道这一定是孙吉人他们来报告市场情形;他拿起那听筒的时候,手也抖了;他咬紧牙关,没有力气似的叫了两声“喂”,就屏息静听那生死关头的报告。
孙吉人他们的这个电话报告了什么消息?结果怎样?(《子夜》)
(2)第一次重逢的时候,涅赫柳多夫以为卡秋莎见到他,知道他要为她出力并且感到悔恨,一定会高兴,一定会感动,一定又会恢复原来那个卡秋莎的面目。他万万没有料到,原来的那个卡秋莎已经不存在了,只剩下一个现在的马斯洛娃。
请简要介绍他们第一次重逢时马斯洛娃的举动。(《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