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句中,加下划线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3分)
A.山西的煤老板们拥有巨大的财富,其中很多人开百万豪车,住千万豪宅,一饭千金,却从不资助任何公益事业。
B. “少了一根铁钉,丢了一个马掌,丧了一匹战马,亡了一个国家”,这个谚语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大而化之。
C.学生的诗歌鉴赏能力提高了,阅读、理解诗歌的态度也会跟着好转,这种说法未免有点舍本逐末。
D.网络已进入我们的生活,我们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网络语言,但是网上登载的一些文章有的文辞并不精美,有的不通文墨,词不达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 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 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 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上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起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 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 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D. 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 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2.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6分)
3.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的空缺部分。
(1)每至晴初霜旦, ,常有高猿长啸, , 空谷传响,哀转久绝。(郦道元《三峡》)
(2)燕赵之收藏, ,齐楚之精英,几世几年, ,倚叠如山。(杜牧《阿房宫赋》)
(3)庄生晓梦迷蝴蝶, ,沧海月明珠有泪, 。(李商隐《锦瑟》)
阅读下面这首词,完成以下小题。
菩萨蛮
【元】张翥
郎情秋后萧疏叶,妾心陌上悠扬蝶。何处望归鞍?春云山外山。
梨花新月下。独自烧香罢。惟有梦相寻。惊乌啼夜深。
1.请结合对词的理解,谈谈“郎情秋后萧疏叶,妾心陌上悠扬蝶”妙在何处。(6分)
2.词的下阕是如何抒发情感的?请简要分析。(5分)
文言文阅读(19分)
谢庄字希逸,陈郡阳夏人,太常弘微子也。年七岁,能属文,通《论语》。及长,韶令美容仪,太祖见而异之,谓尚书仆射殷景仁、领军将军刘湛曰:“蓝田出玉,岂虚也哉!”初为始兴王浚后军法曹行参军,又转随王诞后军谘议,并领记室。分左氏《经》《传》,随国立篇。制木方丈,图山川土地,各有分理,离之则州别郡殊,合之则宇内为一。元嘉二十七年,索虏寇彭城,虏遣尚书李孝伯来使,与镇军长史张畅共语,孝伯访问庄及王徽,其名声远布如此。二十九年,除太子中庶子。时南平王铄献赤鹦鹉,普诏群臣为赋。太子左卫率袁淑文冠当时,作赋毕,赍以示庄;庄赋亦竟,淑见而叹曰:“江东无我,卿当独秀。我若无卿,亦一时之杰也。”遂隐其赋。
上始践阼,欲宣弘风则,下节俭诏书。庄虑此制不行,又言曰:“诏云‘贵戚竞利,兴货廛肆者,悉皆禁制’。此实允惬民听。其中若有犯违,则应依制裁纠;若废法申恩,便为令有所屈。此处分伏愿深思,无缘明诏既下,而声实乖爽。臣愚谓大臣在禄位者,尤不宜与民争利,不审可得在此诏不?拔葵去织,实宜深弘。”
五年,又为侍中,领前军将军。于时世祖出行,夜还,敕开门。庄居守,以棨信或虚,执不奉旨,须墨诏乃开。上后因酒宴从容曰:“卿欲效郅君章邪?”对曰:“臣闻蒐巡有度,郊祀有节,盘于游田,著之前诫。陛下今蒙犯尘露,晨往宵归,容恐不逞之徒,妄生矫诈。臣是以伏须神笔,乃敢开门耳。”
时北中郎将新安王子鸾有盛宠,欲令招引才望,乃使子鸾板庄为长史,府寻进号抚军,仍除长史、临淮太守。未拜,又除吴郡太守。庄多疾,不乐去京师,复除前职。泰始二年,卒,时年四十六,追赠右光禄大夫,常侍如故,谥曰宪子。所著文章四百余首,行于世。
(节选自《宋书·谢庄传》)
【注】①廛肆:市上堆放货物的店铺。②棨信:古代出入门禁、关口是所持的凭证。③板:板授,以板刻的形式委任下属官员。
1.对下面句子中加横线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索虏寇彭城 寇:侵犯
B.作赋毕,赍以示庄 赍:送给
C.卿欲效郅君章邪 效:模仿
D.欲令招引才望 望:盼望
2.以下各组句子中,全都表现谢庄恪尽职守的一组是(3分)
①蓝田出玉,岂虚也哉。 ②分左氏《经》《传》,随国立篇
③我若无卿,亦一时之杰也 ④庄虑此制不行,又言。
⑤执不奉旨,须墨诏乃开 ⑥乃使子鸾板庄为长史
A.②③⑥
B.①③⑤
C.②④⑤
D.①④⑥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谢庄心灵手巧,曾制作一丈见方的木板,画出各地的山川地貌,各有条理脉络,将木板分离开来就是一个个各不相同的州郡,并在一起就是全天下的地图。
B.李孝伯做使臣时,曾向镇军长史张畅问起谢庄和王微的情况,说明谢庄在当时就已经声名远扬。
C.皇上即位之后颁布节俭诏书,谢庄深谋远虑,强调如果颁布诏书,就应该严格执行,不能施恩宽宥。
D.谢庄多病,不愿意前往京城就任,因此皇上又让他改任原来的官职,继续做吴郡太守。
4.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臣愚谓大臣在禄位者,尤不宜与民争利,不审可得在此诏不?(5分)
译文:
(2)庄居守,以棨信或虚,执不奉旨,须墨诏乃开。(5分)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