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概括分析题(15分)
相比传统的社会监督模式,网上举报因为其速度快、影响大和低成本、低风险的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其积极意义不可小觑。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的开放性使其形成一个人人可以参与的扁平化的舆论场,对权力运行可以进行无处不在、无所不包的关注,促进官员谨慎用权,约束言行。
一些例子似乎说明,网络反腐可谓“弹无虚发”。无论是“表叔”、“房叔”还是“天价烟”局长等腐败案件的查处,都遵循“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查实处理”这样的路径发展。不过,值得反思的是,这种模式因其偶发性甚至戏剧性的弱点,使得反腐效果难言乐观。
当然,网络举报的泛滥,也会使有关部门在查处腐败过程中,对于保证公众知情权和保护个人隐私权之间难以权衡。而面对公共利益,官员隐私权该受到何种程度的限制,更需要明确的法律界定。比如网帖所曝“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纪委查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工程师,而其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所得。
网络举报是一把双刃剑。“误伤事件”提醒,监督和隐私各有边界。如脱缰之马的“网络监督”真假难辨,一旦践踏到普通公民的“隐私领地”或者危及集体权益,必将会使整个社会陷入不安,因此网络举报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
争论网络反腐利弊的同时,更不能忽视这样的诘问:如果正常的投诉渠道畅通有效,网络举报何以如此盛行?而反观网络反腐显而易见的短板,更提醒我们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多么地必要和紧迫。
(选自2012年12月3日《人民日报》)
1.从材料看,网络举报有哪些特点?(4分)
2.结合文本,说说网络举报如何才能健康发展?(6分)
3.网络举报对我们当前的反腐工作有哪些启示?(5分)
简答题(10分)
1.《红楼梦》第一回交待该书成书的由来,请简要介绍。(6分)
2.请简述“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的原委。(4分)
下面有关名著的说明,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说明他经济拮据,买不起酒菜,进不了柜台,只能和“短衣帮”一起,可他又舍不得脱下象征读书人的“长衫”,这种矛盾现象充分说明了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和性格特征。
B.《边城》不仅写了翠翠的爱情故事,还写了她母亲和父亲的爱情悲剧。她父亲是一个屯防士兵,因为顾及军人名誉,开枪自尽;她母亲待孩子生下后投水而死。
C.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左右逢源,装疯卖傻;二进荣国府,小心谨慎,打通关节;三进荣国府,挺身而出,侠肝义胆。
D.《欧也妮·葛朗台》通过克扣妻子费用、要女儿吃清水面包、对弟弟破产无动于衷等情节,刻画了葛朗台贪婪狡黠、视财如命的吝啬鬼形象。
E.《三国演义》中,吕布追赶曹操时,曹操以手遮脸,轻松逃脱;马超紧追曹操时,曹操“割须弃袍”,狼狈不堪。两处描写显示了吕布与马超的不同个性。
阅读材料,完成后面题目(10分)
1.用斜线“/”给下面文言文中的画线部分断句。(限6处)(6分)
大 丈 夫 所 守 者 道 所 待 者 时 时 之 来 也 为 云 龙 为 风 鹏 勃 然 突 然 陈 力 以 出。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故览仆诗者,知仆之道焉。
(选自白居易《与元九书》)
2.请写出元九的姓名。(1分)
3.写出自居易所发起的诗歌运动的名称及其主张。(3分)
发展成长的最有力原则在于人的选择。(艾略特)
人们常常以为拒绝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防卫,殊不知它更是一种主动的选择。(毕淑敏)
越是主动的选择,对选择者来说就越不容易,因为他要为这选择的后果负全部的责任。(王小明)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警惕叙述陷阱
——评《南方周末》复旦投毒报道
王辰瑶
这两日《博客天下》和《南方周末》关于复旦大学学生被毒杀事件的长篇报道在网上热传。截止现在,《博客天下》的《完美学生的不完美毒杀》在其官方微博账号下被转发1.5万次,《南方周末》的《与自己的战争,复旦研究生为何毒杀室友》仅在新浪的“头条新闻”账号下就被转2万次。
应该说两篇报道都生动、丰富、好看,契合了人们急切想了解“为何会如此”的心理,所以很引人关注。但是,我仍然认为,这两篇报道(《南方周末》的报道尤甚)在两个重大问题上很值得商榷,这关系到,这两篇报道究竟是优秀的报道,还是失范的报道,关系到我们对于新闻伦理和新闻规范的基本判定。
这两大问题是:报道时机和报道主题。
这两篇报道都抢在法庭审判之前,将“犯罪嫌疑人”变成“罪犯”了。这个案子还在警方查案阶段,虽然警方已经“初步认定”是林某因为琐事毒杀室友,但毕竟只是“初步”。更何况,警方审结之后还要提起公诉,走司法程序。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我想法律的精髓在很大程度上不就是这一套“程序正义”的重要和必要吗?抛弃了这些,我们就抛弃了现代社会的正义,只有梁山泊时代的正义。
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认为林某是凶手(正如我也认为孙某是朱令案的凶手),每个人都可以有而且必然有自己的事实判断。我相信报道此事的记者确然无疑地相信林某毒杀室友的事实,但是为什么媒体仍然不应抢先做媒介审判呢?因为和司法一样,媒体也是社会中一支重要的力量。所有的重要力量都必须自我克制,否则就会一面强而霸,一面丧失公信力与合法性。
媒体在监督社会的同时,不应自外于同样的道理和逻辑。具体到此案,既然警方已经在审,媒体应该做的是密切关注警方信息以及紧接其后的司法程序。这个时候,节制一点,可能是与读者迫切的愿望不符,但是体现的是媒体对法治的尊重。
也有很多人说,中国的司法太有问题,不靠媒体,很多冤假错案还发现不了。我很同意,所以媒体需要做的是监督司法程序,而不是代警方破案,代法官判案。因为这起毒杀案,大家又把朱令的案子翻出来,如果朱令案放到今天,媒体应该干什么?应该紧紧盯着那神秘的抓捕—放回过程不放,紧紧盯着神秘的存在—消失的物证不放,监督程序而不是越俎代庖,这才是媒体为司法进步和社会进步所能做的最大贡献。
第二大问题是报道主题。两篇报道都从“人性”角度试图去解释林为何会毒杀黄。前几天和我的研究生聊天,一个研究生说起正在兼修的心理学的课程,听得我们这些外行颇觉博大精深。我想说,一个领域有一个领域的知识,一个领域有一个领域的道理,如果记者没有心理学的系统知识,很容易奔着答案找线索——那就会看什么都有问题。
这两篇报道的细节,在很多时候都存在这样的叙述陷阱。我只举一个例子:《南周》报道中有一个特别的细节,被“头条博客”特意放大,我注意到也已经被一些媒体引用了,即把宿舍里因为饮用水费用问题发生的纠纷作为一个重要的动机。报道中写道:“争执以林退出平摊,自己买水喝告终,林的同学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3月31日前后,林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这里“林出入隔壁寝室借水”是争执的结果。
而《博客天下》的报道同样采用了这一细节,但写的是“林默的同学注意到,黄洋中毒前后,林默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他不喝自己寝室的水”。联系上下文,这指的是林默为保护自己而不喝饮水机的水。我并非要辨别这两处描写谁更“真实”,而是试图指出,同样一个简单事实,编织进不同的叙述,得到的就是不一样的原因或结果。这就是叙述的陷阱。
长篇报道最容易掉进叙述陷阱,因为长报道涉及的都是复杂事实,事实驳杂破碎,但记者又要将之讲成一个有头有尾合情合理的“故事”,并且呈现一个意义,这是非常难的,稍不留神,就会过度推论。
专业的记者应该不断和这种过度推论的可能自我斗争,警惕自己到处都埋藏着叙述的陷阱,而不是不加节制地把各种细节编织进一个已经设计好的框架中,甚至当材料不够的时候,还要加点“现场化”叙述、“合理想象”或心理推测。从这点上说,记者写这类报道才真应该进行“与自己的战争”。
所以,叙述有陷阱,记者需谨慎。在审判别人的内心之前,还是先进行一场“与自己的战争”吧。
(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文章有删改。)
1.文章中的“叙述陷阱”指什么?请简要概括。(6分)
2.作者认为,有良知的、专业的记者如何才能避免这种“叙述陷阱”?(6分)
3.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