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题。
文长为山阴秀才,大试辄不利,豪荡不羁。总督胡梅林公知之,聘为幕客。文长与胡公约:“若欲客某者,当具宾礼,非时辄得出入。”胡公皆许之。文长乃葛衣乌巾,长揖就坐,纵谈天下事,旁若无人。胡公大喜。是时公督数边兵,威振东南,介胄之士,膝语蛇行,不敢举头;而文长以部下一诸生傲之,信心而行,恣臆谈谑,了无忌惮。
文长自负才略,好奇计,谈兵多中。凡公所以饵汪、徐诸虏者,皆密相议然后行。尝饮一酒楼,有数健儿亦饮其下,不肯留钱。文长密以数字驰公,公立命缚健儿至麾下,皆斩之,一军股栗。有沙门负资而秽,酒间偶言于公,公后以他事杖杀之。其信任多此类。
文长既已不得志于有司,遂乃恣情山水,走齐、鲁、燕、赵之地,穷览朔漠。其所见一切可惊可愕之状,一一皆达之于诗。当时所谓达官贵人、骚士墨客,文长皆叱而奴之,耻不与交,故其名不出于越。悲夫!
一日,饮其乡大夫家。乡大夫指筵上一小物求赋,阴令童仆续纸丈余进,欲以苦之。文长援笔立成,竟满其纸,气韵遒逸,物无遁情,一座大惊。文长喜作书,笔意奔放如其诗,苍劲中姿媚跃出,超逸有致。卒以疑杀其继室,下狱论死。张阳和力解,乃得出。既出,倔强如初。晚年愤益深,佯狂益甚。显者至门,皆拒不纳。当道官至,求一字不可得。时携钱至酒肆,呼下隶与饮。或自持斧击破其头,血流被面,头骨皆折,揉之有声。然文长竟以不得志于时,抱愤而卒。
石公曰:先生数奇不已,遂为狂疾;狂疾不已,遂为囹圄。古今文人,牢骚困苦,未有若先生者也。虽然,梅客生尝寄余书曰:文长吾老友,病奇于人,人奇于诗,诗奇于字,字奇于文,文奇于画。余谓文长无之而不奇者也,无之而不奇,斯无之而不奇也哉!悲夫!
(明·袁宏道《徐文长传》节选)
1.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3分) ( )
A 、总督胡梅林公知之,聘为幕客。 鹏之徙于南冥也
B. 酒间偶言于公 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C. 卒以疑杀其继室 孙斌以此名显天下
D. 张阳和力解,乃得出 家祭无忘告乃翁
2.下列句子中,全都表现徐文长“豪荡不羁”的一组是(3分) ( )
①恣臆谈谑,了无忌惮
②其所见一切可惊可愕之状,一一皆达之于诗
③文长援笔立成,竟满其纸
④显者至门,皆拒不纳
⑤时携钱至酒肆,呼下隶与饮
⑥或自持斧击破其头,血流被面
A.①②③ B.①④⑤ C.②⑤⑥ D.③④⑥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徐文长未能得志,于是寄情山水,游历北方,并以诗作记游抒怀。他写文章才思敏捷,意韵刚健飘逸;书法风格刚柔相济,富有情趣。
B.徐文长有才略,好出奇谋,深得胡公信任,参与军中机密。然而多次科举失利,晚年愤慨更深,狂疾益甚,最终心怀怨愤而死。
C.胡公统率重兵,威震东南,深为将士敬畏。有个和尚却依仗财势,在酒筵上对胡公出语不敬,后来胡公借其它事将他以杖刑处死。
D.石公认为古今文人忧愁困苦没有比得上徐文长的;梅客生认为徐文长不仅是个奇才,更是个奇人;作者认为徐文长的一生无所不奇。
4.把第Ⅰ卷文言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 分)
(1)若欲客某者,当具宾礼,非时辄得出入。(5分)
(2)文长皆叱而奴之,耻不与交,故其名不出于越。(5分)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美国细菌学家卡梅隆·柯里在《科学》杂志发表了研究论文,声称从5000万年前开始,以真菌为生的蚂蚁就有了自己的抗生素。研究者对一种名叫“真菌蚂蚁”的蚂蚁身上的白色斑点进行研究,发现不同“真菌蚂蚁”依靠种植不同的真菌类蘑菇来作为惟一的食物来源。这些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细小的腺窝,里面寄生着一种能产生抗生素的细菌。这些腺窝有一些细小的孔通向蚂蚁身体外部,这样它们就可以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抗生素可以杀死会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从而确保它们主人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这种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使得蚂蚁与作物的这种共生关系非常和谐。研究者发现,一些近缘的不种植真菌的蚂蚁身上则没有腺窝,也没有寄生菌。
科学家们研究了中美洲热带丛林中的切叶蚁的生活习性。切叶蚁只种一种蘑菇,这相当于人类的单一作物制,虽然开始时产量高,但重复种几季以后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人类是采用轮作不同作物来解决问题的。生物学家们采用基因分析法,确定了切叶蚁所种的菌种是源于2300万年前的单一菌株,从未换过品种,却能延续至今。
这个谜由多伦多大学的C·R·居里解开了。居里对包括切叶蚁在内的22种蚂蚁进行了仔细观察。他首先发现蚂蚁的蘑菇农场偶尔也会受到一种名为Es-covopsis的霉菌感染,使蘑菇在几天内全部死光,结果是整穴蚂蚁全部饿死。但尽管如此,切叶蚁还是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其奥秘在于,雌蚁会排出寄生在身上的活细菌分泌出的链霉素。切叶蚁蘑菇园中那些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一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就地将之消灭,以防止其蔓延。而且这种链霉素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真是一举两得。切叶蚁分群时,蚁后将蘑菇菌种含在口中,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所以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历经千万年而不衰。人类所用的抗生素多次使用后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而导致药效减弱,但蚂蚁所用的抗生素却并未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发现,蚂蚁身上的抗生素不但是蚂蚁赖以战胜自然环境的法宝,亦是人体必需的抗生素,今后应可仿此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更有效地治愈人类的疾病。
1.下列对“真菌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或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腺窝,这些腺窝非常细小。
B.蚂蚁的腺窝里寄生着一种细菌,这些细菌能产生抗生素。
C.为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蚂蚁的每一个腺窝上都有一个小孔通向身体外部。
D.传播出的抗生素可杀死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确保蚂蚁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2.对“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尽管Es—covopsis霉菌会危害蚂蚁的蘑菇农场,但切叶蚁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
B.雌蚁分泌出的链霉素活细菌除能消灭Es—covopsis霉菌外,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
C.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将之消灭。
D.切叶蚁分群时,蚁后会将蘑菇菌种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
3.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研究人员发现,各种“真菌蚂蚁”的食物是一样的,都是靠种植同一种真菌类蘑菇来生存。
B.切叶蚁不换作物品种,是因为单一作物的种植方法产量高,轮作的不同作物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
C.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根据蚂蚁身上细菌产生的抗生素特征,正准备着手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
D.人类现在使用的抗生素同蚂蚁所用抗生素的不同在于,长期使用,前者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后者却不会。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60分)
一名焙烧阿斯匹林瓶子的徒工发现焙烧出来的瓶子质量不过关,破损特别多。特别爱学习钻研的他,一次在一本书上得知瓶子容易破,主要是因为原料中有空气。在他当班时,他就对原料不停搅拌,空气在搅拌中被挤出。奇迹出现了:瓶子几乎没有破损。三个月后,工厂要培养一名车工,由于表现出色,他被选中。原来,只要不断搅拌就能获益,于是他开始“不断搅拌自己”。
20多年后,他成了我国著名作家、国家安全战略专家、国防大学教授,他就是金一南。
根据上面这则材料,结合自己的感受和思考,任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记叙文或议论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12分)
荀子主张以礼治国。“礼”从政治上讲,指国家制订的政治法律制度。从伦理上讲,指国家提倡的伦理道德规范和人们日常行为准则。荀子说:“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贵贱之等,长幼之差,智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谷禄多少厚薄之称。”“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悖乱提僈;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
1.分析本则材料中荀子强调的“礼”的作用。(6分)
答:
2.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礼”的内涵也有了发展,简要谈谈你对“礼”的认识。不超过120字。(6分)
答:
阅读日本作家和田彻三的作品《虫》,完成题目。(12分)
我是吃水果的虫子。这果肉酸甜酸甜的,我边吃边爬,不知不觉碰到硬硬的果皮。圆圆的微红的窗户。外面也许是满天晚霞吧。不,对于我来说,外面总是燃烧的晚霞,听得见莲花绽破的声音,听得见妙音鸟清脆的婉转,就是没有人的声音,那是因为这里的人们都在装模作样,一本正经地端坐莲台冥思苦想,独自享受着孤独的乐趣。我怎么也不喜欢这种宁静而独善的世界。
突然浑身发冷,我逃命似地不顾一切往相反的方向啃过去,不知不觉又碰到硬硬的果皮。圆圆的微红的窗户还有晚霞。一种不祥之物翻腾的声音、火焰煽动的声音,有时还能听到人群痛苦的呻吟。瞬间,吓得我毛骨悚然,但立刻对这充满人性的世界怀有好感。可是我没有勇气咬破果皮钻到外面去。
就这样,我在水果里边吃边爬,倾听着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这里住上几十年,果肉越剩越少,坐吃山空,当吃得精光的时候,突然铙钹轰响,在这熹微的果皮气球上……我,将粉身碎骨,消失得无影无踪。
(1)本文揭示了什么主题?(6分)
答:
(2)本文在写作上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试作简要分析。(6分)
答:
阅读下列文选,回答下列试题。
一滴水能活多久
迟子建
这滴水诞生于凌晨的一场大雾。人们称它为露珠,而她只把它当作一滴水来看待,它的的确确就是一滴水。最初发现它的人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子。她不是在玫瑰园中发现它的,而是为了放一只羊去草地在一片草茎的叶脉上发现的。那时雾已散去,阳光在透明的空气中飞舞。她低头的一瞬间发现了那滴水。它饱满充盈,比珠子还要圆润。阳光将它照得肌肤发亮,她在敛声屏气中盯着这滴水看的时候,不由发现了一只黑黑的眼睛。她的眼睛被水珠吸走了,这使她很惊讶。我有三只眼睛,两只在脸上,一只在草叶上,她这样对自己说。然而就在这时候,她突然打了一个喷嚏,那柔软的叶脉随之一抖,那滴水骨碌一下便滑落了。她的第三只眼睛也随之消失。她便蹲下身子寻找那滴水,她太难过了,因为在此之前她从未发现过如此美的事物。然而那滴水却是难以寻觅了。它去了哪里?它死了吗?
后来她发现那滴水去了泥土里,从此她便对泥土怀着深深的敬意。人们在那片草地上开了荒,种上了稻谷。当沉沉甸甸的粮食蜕去了糠皮在她的指间矜持地散发出成熟的微笑时,她确信她看见了那滴水。那滴水滋养了金灿灿的稻谷,她在吃它们时,意识里便不停地闪现出凌晨叶脉上的那滴水。它莹莹欲动,晶莹剔透。她吃着一滴水培育出来的稻谷一天天地长大了。有一个夏日的黄昏,她在蚊蚋的歌声中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女人,她看见体内流出第一滴血时,确信那是几年以前那滴水在她体内作怪的结果。
她开始长高,发丝变得越来越光泽柔顺,后来她嫁给了一个种地的男人。她喜欢他的力气,而他则依恋她的柔情呢?她俯在男人的肩头老有说也说不尽的话,后来她明白是那滴水给予她的柔情。不久她生下了一个孩子,她的奶水真旺啊,如果不吃那滴水孕育出的稻米,她怎么会有这么鲜浓的奶水呢?后来她又接二连三地生孩子,渐渐地她老了。她在下田时常常眼花,即使阴雨绵绵的天气也觉得眼前阳光飞舞。她的子孙们却像椴树林一样茁壮地成长起来。
她开始抱怨那滴水,你为什么不再给予我青春、力量和柔情了呢?难道你真的死去了吗?她步履蹒跚着走向童年时去过的那片草地,如今那里已经是一片良田,入夜时田边的水洼里蛙声阵阵。再也不见碧绿的叶脉上那滴纯美之极的水滴了,她伤感地落泪了。她的一滴泪水滑落到手上。她又看见了那滴水,莹白圆润,经久不衰。你还活着,活在我的心头!她惊喜地对着那滴水说。
她的牙齿渐进老化,咀嚼稻米时显得吃力了。儿孙们跟她说话时要贴着她耳朵大声地叫,即使这样她也只是听个一知半解。她老眼昏花,再也没有激情俯在她男人的肩头咕哝不休了。而她的男人看上去也畏畏缩缩,终日坐在门槛前的太阳底下,漠然平静地看着脚下的泥土。有一年的秋季她的老伴终于死了。她嫌他比自己死得早,把她给丢下了,一滴眼泪也不肯给予他。然而埋葬他的一个深秋的夜晚,她也不知怎的格外的想她,想念她的青春时光。她一个人拄着拐杖哆哆嗦嗦地来到河边,对着河水哭她的老伴。泪水落到河里,河水仿佛被激荡得上涨了。她确信那滴水仍然持久地发挥着它的作用,如今那滴水幻化成泪水融入大河。而她每天又都喝着河水,那滴水在她的周身循环着。
直到她衰老不堪,即将辞世的时候,她的意识里只有一滴水的存在。当她处于弥留之际,儿孙们手忙脚乱地为她穿寿衣,用河水为她洗脸,她的头脑里也只有一滴水。那滴水湿润地滚动在她的脸颊为她敲响丧钟。她仿佛听到了叮当叮当的声音。后来她打了一个微弱的喷嚏,安详地合上眼帘。那滴水随之滑落在地,渗透到她的辛劳一世的泥土里。她不在了,而那滴水却在仍然活着。
她在过世后又变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子,有一天凌晨,大雾消散后她来到一片草地。她在碧绿的青草叶脉上发现了一颗露珠,确切地说是一滴水。她还看见了一只黑亮的眼睛在水滴里闪闪烁烁。她相信她与一生中所感受的最美事物相逢了。
1.简要概述最后一段文字在文中的作用。(4分)
2.作者怎样描写“她”在自己老伴去世时的感情?(4分)
3.试从结构内容上概述文章的写作思路。(6分)
4.“一滴水能活多久”是本文的标题,结合全文,探究分析一滴水能活的时间?(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