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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哲学家胡塞尔说,我们切不可为了时代而放弃永恒。时代在改变,但有些永恒的经典的东西永远不会消逝。

对此你有怎样的思考呢?请结合自己的体验与感悟,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自选角度,自定立意,自拟题目。②不得抄袭,不得套作。③用规范汉字书写。

 

参考例文: 坚守信仰   静候花开 曾经在柳宗元的诗歌里,飘来了唐朝一缕纯净的雪花;而今,我站在雾霾里冬天想象天蓝、水清、草碧的曾经,再也不见“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深山,浮躁的世界里,衍生的是无尽的欲望,而欲望之后是烦乱、是彷徨、是迷失。 时代的列车轰轰向前,却有很多的现象让我们无所适从,富家子弟飙车撞死人,赔钱完事,贪官作乐逍遥,不谋其政 ,连清廉的学术界也处处弥漫着轻佻浮躁、急功近利之风。我们在时代的暗处,苦思旁门左道、寻求投机取巧,整个社会呈现浮躁、喧嚣、功利、混乱、癫狂不公、腐败、一切皆因信仰缺失,道德沦丧。   敢吃吗,敢喝吗? 当地沟油泛滥成耳熟能详的名词,当一些知名的婴儿奶粉添加了有毒成分,我们是不是生发了这样的困惑?我们这个时代究竟怎么啦,为什么滋生了这么多黑心企业,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道德沦陷。当利益成为唯一的价值,很多人就把责任、道德、信仰当成交易的筹码,而道德沦陷,很大责任在于信仰缺失。于是,我们欺骗、我们阴暗、我们孤独、我们背弃道德,臣服魔鬼。这天地尘寰,九州大地,在我一眼之间,文明覆灭,信仰与道德,都尽消亡。 尽管如此,而我依然固执的站在这里,呼唤信仰的回来! 因为,有人说:有些永恒的、经典的东西永远不会消逝!我也坚信,有些东西如同恒星,历经沧桑而不移,所以我用固执的姿势站成冬日里的一道风景,等你的回归——信仰! 诗人惠特曼说: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国土。是啊,当一个人什么都不信,无所顾忌了,无所敬畏,会变得非常可怕。当一个民族缺失信仰,这个民族的灵魂就将被金钱所捆绑、屠杀,社会公信力被破坏,人民越来越自私,时风越来越糟糕。当一个国家整体与信仰失约,这个国家就将变成一个毫无希望的国家。 该是静一静我们浮躁之心的时候了。用我们民族经典的道德内涵,构建我们的信仰。 无论时代怎么变化,一些永恒的经典的东西,应该成为我们灵魂的标尺,比如信仰,就是照亮我们时代暗处的一盏明灯。 让信仰,支撑起国人的精神世界,让信仰给民族带来生存、给国家带来发展春天。一个民族被人敬仰的不是你的腰包有多鼓,而是你是不是一个有信仰有素质的民族,让一个国家重新崛起,也是信仰。 人的生命会消亡于时间之河,然而,总有些灵魂还在不断守望。让我们成为无数守望者中的一员,在永恒之地,复活信仰。让信仰在黑暗的幽深之处,开出永恒的绚丽之花。 【解析】 试题分析:这是一则材料作文。材料中的中心词:“时代”和“永恒、经典”,“变”与“不变”。立意时可作以下两方面的分析: 1、“时代” 可以是历史上以经济、政治、文化等状况为依据而划分的某个时期:如原始时代;社会主义时代。也可以是个人生命的某个时期:如儿童时代,青年时代。社会集体的时期或个人的时代,发生改变是必然。这里的“时代”是个大范围,可以结合现实使之具体化, 比如否定“重物质轻精神”的时代,“重能力轻人品”的时代,“重功名少淡泊”的时代等。 2、“永恒”是个抽象的概念,写作时需要把“永恒的经典”具体化, 可以是指具有典范性、权威性的著作(实),比如诗词、典籍、歌曲、书画等;也可以是某种可贵的精神、优秀的品质(虚)等,比如永恒的真理,永恒的人性美,永恒的追求(真善美),永恒的理想,永恒的信念,永恒的感情(亲情、爱情、爱国之情等),揭示它们永恒的意义所在,从古至今,列举事例论证即可。 考点:能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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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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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问题。(7分)

2012111,我国首个”汉语综合应用能力水平测试”试点考试在北京、上海、江苏、云南、内蒙古和南开大学五地一校开考。据介绍,本次推出了”四级”和”五级”两个级别的测试,测试对象主要是中国人,在华的外国人也可以参加考试。但是测试内容的设计不是以外国人为主要对象。这项考试一旦形成规模,受到用人单位认可后,很可能成为一项入职参考。一些企业负责人表示,会将该项考试结果作为竞聘本企业岗位的条件之一。网友热议”中国人考汉语四、五级,这到底抽的哪根筋?”“考个证,证明自己会说母语,你准备好了没有?” 中国人有必要考汉语四、五级吗?

针对这个问题,你的看法怎样?请简要阐述。(要求:表达简明连贯,言之成理,150字左右。)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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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中划线句作相应仿写。(4分)

文人的情趣和性格似乎与游走在他们笔下的物有一种微妙的牵系。屈原笔下的香草,刘禹锡笔下的陋室,①                            ,②                        ,③                            ,史铁生笔下的地坛……几千年寻觅的途中,中国文人在那些神性的物体上④                          ,但也消磨着自己的悲愤和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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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金圣叹之子自幼聪慧,擅长对对子。一次他去参加童子试,途中采得鲜花一朵,边走边闻,不知不觉到了考场。老宗师(主考官)坐在堂上,他赶紧将鲜花藏入袖中。谁知主考官早已看到,随口戏              xuè)道:

“小童子暗藏春色。”他一听,知道事情已无法隐瞒,于是就对道:老宗师②      

”老宗师听了,大笑了起来。

1.根据拼音在①处写出汉字。        _              1分)

2.请在②处填上一个成语老宗师②       使之与小童子暗藏春色。形成一个对子。(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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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5分)

叶廷芳:解脱原罪

徐虹

叶廷芳的故事讲到这里已千钧一发——

1942年夏的一个黄昏,浙西衢县下叶村的居民全跑进山里去了。1942年夏的一个黄昏,浙西衢县下叶村的居民全跑进山里去了。日军从金华、龙游一带杀过来,顷刻间远处近处全是皮靴和马蹄的声响,还有古怪蛮暴的鸟语。叶廷芳全家躲进简陋的小楼二层,将梯子抽了去。院门被粗暴地打开。他们觉得上牙嗒嗒嗒嗒撞击着下牙,呼吸急促得像哮喘病人,整个楼板都随着他们的颤抖而颤抖起来。那时候他刚满6岁,之后的任何一次恐惧也没有超过那一次的剧烈程度。偏偏这个时候,母亲怀抱里的三岁的弟弟又因为口鼻处被捂得太紧而踢打哭闹起来!

楼下的鸡鸭飞跳扑腾几下已被拔毛下锅,猪也大吼一声气息断绝,七八个手上沾了血的日本兵紧急烧火做饭居然没时间杀人然后零乱地整队离开。楼上的他们却因为长时间姿势停留在某一个造型上已如雕塑般僵硬……69年后的今天,已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研究员、我国卡夫卡研究权威的叶廷芳都无法形容当时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噩梦。“战争就这样刻进我的骨头,我在惊惧中开始早熟。”

战争的阴霾尚未退去,命运又跟他开了一个恶意的玩笑:1945年夏,他在一次玩耍中跌伤左臂,却偏偏被一个庸医误治而断失,还溃烂了九个月之久。或许治疗不幸的良药是更大的不幸。在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农村,家族生计比一个失去左臂的孩子的内心感受更为重要。“我父亲常常瞪大眼睛暴怒起来,骂道:当初你为什么不干脆死掉?!”他在家里被彻底孤立。正如卡夫卡曾经说的,“在自己的家里我比一个陌生人还要陌生”。他从此背负起一生的“原罪”。

这是不是他与卡夫卡之间心息相通的隐秘通道呢?

叶廷芳在他所撰述的《卡夫卡:现代文学之父》、《现代艺术的探险者》、《现代审美意识的觉醒》等著作中这样分析:卡夫卡一生都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他父亲对周围的人包括子女动辄破口大骂,常威胁“我要把你撕碎!”他喜欢讥讽,“做这事对你要求太高了吧?”还常用最后通牒的语气发布命令……这些都使卡夫卡厌恶、害怕、不安——他把父亲看作一个暴君。他在《致父亲的信》中写道,“你坐在靠背椅上统治着世界。只有你的意见是正确的,其他人的意见都是发疯的、不正常的……”

在叶看来,从卡夫卡的书信、日记和小说中都可以看出,他这个人自尊又自卑。重要的是,他时常追究自卑感的起因,把问题的根子归结到父亲那儿去……“这种负面情绪流露在他对自己作品的认知中。他认为他写的东西,既不是这个,又不是那个,不伦不类,没有价值,甚至晚年动了毁稿之念。尽管世人都说他是天才。”

但是至少,自卑比嫉妒或者邪恶要好。如果说,前者提供了由于不断怀疑与否定而丢失自我、超越自我的两个方向的可能性,后者却并不着力于提升自我,而是带着暴虐和邪念,吞并与侵犯自身之外的他者,它的实质是智力的懒惰、德性的放任。就此而言,上帝给了叶廷芳一次肢体残缺却灵魂完善的机会。

他的自信始于一次反叛。1950年,他父亲强调缺钱不准他上学。“我从来没有向父亲提任何要求的胆量,只得一次次躲到暗处去哭泣。学校已经开课两个星期了,我还照料着两头水牛……”但是那一次,他断然在一个雪天穿上蓑衣、草鞋,挑着铺盖,跋涉45里进了城,从堂兄那里借了45斤大米,交了学费……

在中学期间,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他学着用一只手把蛇皮做成胡琴。他编鱼篓打鱼,用尺画线制图,用刻刀“剪窗花”。他一边否定一边肯定,一边犹疑一边进益。他晨跑、冷水洗浴、骑车、游泳、歌咏,做正常人所能做的一切。在1956年考取北大西语系德语专业之前,他感觉自己已经置之死地而后生。

多年以后的1972年,叶廷芳在中国书店淘旧书时发现了德文版《卡夫卡选集》,从而开始了对这位西方现代文学之父的研究,此后一以贯之30多年。20 08年他获得欧洲名校苏黎世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衔,这是德语国家最高的学术荣誉。最近他获得国际歌德学会授予的“荣誉会员”殊荣。可以说,在中国,他引领着卡夫卡研究走向显学。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    )(   

A.作者通过叙述和描写,形象地再现了日军的侵掠给叶廷芳造成的心理创伤。战争给他带来的恐惧刻骨铭心,也使他很快成熟起来。

B.战争的磨难和断臂的不幸,是叶廷芳的两段重要人生经历。作者以此为切入点,探究叶廷芳的心路历程及其对学术研究的影响。

C.文章对叶廷芳求学过程和学术成就的记叙,表现了他的心智聪慧、心理健康、意志顽强和他所达到的常人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

D.卡夫卡父亲的粗暴、专制,造成了卡夫卡心理和性格的扭曲。他曾在给父亲的信件和自己的作品中表达了对父亲的不满情绪。

E.本文叙议结合,在叙述传主人生经历的同时,结合传主的学术研究,分析他是如何背负和解脱原罪的,展现了他的精神世界。

2.本文讲的是叶廷芳的故事,却有相当的篇幅叙及卡夫卡。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叙述。(4)

答:                                                                 

3.“原罪”一词原指人类生而俱来的罪过,是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源。叶廷芳背负的“原罪”是什么?他为什么能解脱“原罪”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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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爱先生的小辫

(德)乔希姆﹒弗里德里希

爱先生长了一张很普通的脸,留了个很一般的发型,就连他穿的西服几乎在任何一家商店都能买到。这样的人常常被其他人所忽视,爱先生也不例外。爱先生早上去上班,有时碰到他的邻居,他总是友好地问候邻居,但是邻居却不理会。在办公室的时候几乎没人给他打电话,即使有电话大多数也是打错了的。

有一天,爱先生送给他的小女儿安娜一件礼物——一套原装美发用具,里面有梳子、刷子、镜子和两个特别漂亮的红蝴蝶结。这件礼物他是在玩具店里买的。唉!在那里又是等到其他顾客买完后才轮到他。

“人们总是忽视我,”他对妻子说。

“或许你应该穿得更时髦一些,明天我们去服装精品店看看。”妻子提议道。

第二天,爱先生和他的妻子就去了市内卖最贵、最时髦的服饰的服装店。

“这是最新款式,只剩下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售货员拿了一条鲜艳的带点的彩色领带推荐道。

“太棒了!”爱先生毫不犹豫地买了这条领带。

第二天早上,爱先生系上新买的领带,照了照镜子,觉得格外漂亮。早餐后,爱先生和从前一样同安娜玩了一刻钟。

“爸爸,我可以用新梳子给你梳头吗?”安娜问。爱先生没有反对。

于是,安娜不仅给爸爸梳头,而且还给他扎了两个小辫子,并在辫子上系了两个漂亮的红蝴蝶结。爱先生入迷地欣赏着他的新领带,根本没意识到女儿所做的一切。当安娜回房间拿她的镜子时,爱先生看了一下表,哎呀,他必须马上走,否则就会错过那班地铁。他向安娜和他的妻子喊了声“再见”,就跑出了家门。当安娜从她房间出来时,大吃一惊,爸爸已经走了。天哪!爸爸头上还扎着两个带红蝴蝶结的小辫子呢!她希望爸爸不要生她的气。

在楼下,爱先生碰到他的邻居并友善地打招呼。邻居瞪大眼睛看着他,竟也跟他打了招呼。

“你系的是啥东西?”邻居问。

“这是最新款式,”爱先生回答说:“就剩下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

爱先生坐在办公室,他的老板从他的办公桌经过时停了下来。老板几乎每天都经过这里,以前他可从来没有停下过。

“你系的是啥东西?”老板问。

“这是最新款式,”爱先生回答说,“就剩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

“我很满意!”老板喊道,“我们办公室需要时髦人物!你是新来的吗?”

“不,我在这儿工作二十五年了。”爱先生回答说。

“活见鬼!”老板喊道,“马上给你涨工资,让你的同事们瞧瞧,我是多么喜欢时髦人物!”

同事们对此感到吃惊,而爱先生却很高兴。

下班后,爱先生想给他的妻子和女儿买一些好吃的,晚上和她们一起好好儿庆祝一下。商店里挤满了人。那里正在举办一个时装发布会,年轻貌美的女模特在展示着新款的漂亮衣服。当爱先生挤进去后,所有的人都不再看年轻貌美的女模特和漂亮的衣服,而是把目光都转向爱先生。

突然,有一个男人手持麦克风来到他面前说:“您系的是什么?”

“这是最新款式,”爱先生回答说,“就剩这最后一条!巴黎街头的人都系它!”

“活见鬼!”手持麦克风的男人喊道,“我们的观众对此肯定感兴趣!我们可以约请您做一次电视采访吗?”爱先生高兴极了,满口答应了下来。

当爱先生回到家,他的妻子已经在等他了。她想告诉爱先生,女儿因为小辫子的事感到难过,她希望爱先生不要生气。

可爱先生根本没让他妻子开口说话,就迫不及待地给她讲起今天的美好经历。看来爱先生并不知道辫子的事。这时,安娜悄悄地把爸爸的辫子解开,取下红蝴蝶结。爱先生只顾着激动地讲,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些。妻子看他这么高兴,也就不再提小辫子的事了。

第二天早上,爱先生当然又系上了他那条新领带。

“天晓得我今天还会经历些什么事,”他出门的时候边走边想,“或许其他人也都会系这种领带。”

但是,他没看到有人系同样的领带,而是看到街头所有人的头上都扎了两个小辫子,上面还系着漂亮的红蝴蝶结。

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爱先生送给他的小女儿安娜一套原装美发用具这一情节,既能塑造爱先生的人物形象,又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B.系着红蝴蝶结的小辫子是这篇小说的线索,整篇小说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它来展开的,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突显了小说的主题

C.爱先生的老板和手持麦克风的男人在看到爱先生的时髦打扮后都说了一句活见鬼,他们当时的心理活动是基本一致的。

D.小说情节设置得非常巧妙:出门前,爱先生只顾欣赏他的新领带,没有注意到安娜做的事;回家后,爱先生只顾高兴,安娜为他解开辫子并取下蝴蝶结他也不知道。

E虽然邻居、老板和记者在小说中都是次要人物,但作者对他们进行了详细的刻画,他们的出场为主要人物的活动创设了典型的社会环境。

2.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结尾街头所有人的头上都扎了两个小辫子,上面还系着漂亮的红蝴蝶结这一情节的作用。(4分)

3.这篇小说有哪些讽刺意义?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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