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的句子,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 )(3分)
在琴厚重的人文积淀之外,琴的审美在世界音乐中独树一帜。 , 。 , , , 。难怪世界为之惊叹。
①琴没有肆意的宣泄 ②琴与诗歌密不可分③从而创造出一种空灵的意境 ④这和国画的审美追求是统一的⑤只在含蓄中流露出平和超脱的气度⑥都讲求韵味,讲求弦外之音,虚实相生
A.①⑤②⑥③④ B.②⑥④①③⑤ C.①⑤②③④⑥ D.②④⑥①⑤③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3分)
A.新徽天地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对于加快黄山市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中心城区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个性、打造城市特色、完善城市功能都有深远的影响。
B.在这些城市务工的农民工生存条件相当恶劣,300多人睡在阴湿的地上,没铺的就找来建筑杂物,盖的除个别人由大衣充当被子外,绝大部分人挤在一起和衣而睡。
C.今年1月至10月,省属企业经济运行持续向好,资产规模稳步扩张,营业收入再创新高,企业效益大幅在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4%,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6.3%。
D、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盛的根本因素,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来都牢记这个真理。
下列各句中,加线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3分)
A.山西的煤老板们拥有巨大的财富,其中很多人开百万豪车,住千万豪宅,一饭千金,却从不资助任何公益事业。
B.“少了一根铁钉,丢了一个马掌,丧了一匹战马,亡了一个国家”,这个谚语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大而化之。
C.学生的诗歌鉴赏能力提高了,阅读、理解诗歌的态度也会跟着好转,这种说法未免有点舍本逐末。
D.网络已进入我们的生活,我们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网络语言,但是网上登载的一些文章有的文辞并不精美,有的不通文墨,词不达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
①吴作人,安徽泾县人,生于江苏苏州,从师徐悲鸿先生,并参加南国革新运动。在素描、油画、艺术教育方面都造诣甚深,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更是别创一格,自成一家。吴作人是继徐悲鸿之后中国美术界的又一领军人物。
②吴作人于1930年赴欧洲学习,先入巴黎高等美术学校,后考入比利时布鲁塞尔王家美术学院白思天院长画室学习。入学第二年,即在全院暑期油画大会考中获金奖和桂冠荣誉。他勤奋学习,掌握了熟练的专业技能,创作了数量可观的油画作品,表现出非凡的艺术才能。
③吴作人在接受了西方现实主义艺术思潮的熏陶之后,很自然地形成尊重自然、以造化为师的艺术信念,力图以加强写实来克服艺术语言日益空泛、概念的厄运。因此,他明确提出:“要到社会中去认识社会,在自然中找自然。是自然之微奥、伟大,纷杂于万象之中而隐没,藉艺人之心再映,方显其美和其力。”
④吴作人首先认为大自然是“微奥、伟大”的,其中存在着“美与力”,这是一切艺术创造的源泉。画家要“创造万象”,必须先“深知造化”“师自然”。自然如同艺术的母亲,只有直接吸吮母亲乳汁才是最富营养的。所以,吴先生后来又比喻说: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但不是做自然的‘孙子’,不但不要做自然的‘孙子’,也不要做人家艺术的‘儿子’。”
⑤吴作人认为,一部极好的录像带,经过几次拷贝,色彩退化,影像失真,距原版已经十万八千里,如果以这样的基础再来“创造”,能有什么出息呢?其作品之低下蹩脚就可想而知了。只有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艺术之源中去汲取营养、获得灵感,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和克服摹仿因袭、一代不如一代的衰落退化局面。
⑥吴作人诚恳地以自然为师,又坚决反对作自然的奴隶,总是充满活力地进行艺术创造,有所取舍、夸张、变形、变调、加工、提炼。熊猫形象的创造,就是吴作人师造化夺天工艺术观念的具体体现。
⑦为了表现一种稚拙的情趣,吴先生大胆舍去那带着血丝的小红眼睛的真实刻画,把熊猫概括为黑白分明的色块组合。充分体现着形式美的构成原则,体现着书法艺术的情趣。这样,从生活到艺术,经历了一次质的飞跃。吴先生笔下的熊猫形象,是其创造的一种表现憨厚可爱、稚拙纯朴之美的典型。
⑧为了再创造,为了夺天工,吴先生把中国画关于立意和意境的观念,融入自己艺术创造体系。他说:“中国画主立意,‘贵乎思’,重‘气韵’,讲究‘意在笔先’,说明画家之‘心’,之‘意’、之‘思’、之‘气’,常常成为是否能‘夺天工’的关键因素。通过这些画,你可以听到隐于画后的画家的心曲,感到溢于画外的画家的激情,也可以体会到画家们在艺术劳动中的甘苦。”
⑨吴作人先生师造化、夺天工,力图融诗书画于一体,追求自然美、形式美、意境美、气质美。在现实主义艺术体系内最大限度的发挥艺术家主体的创造意识,把写实与写意、再现与表现结合起来,从而融合了东方与西方的审美情趣,融合了现代与传统艺术的追求。在具象艺术语系抒发得淋漓尽致,出类拔萃。
⑩早在40年代,吴先生就曾预言:“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正是中国新艺术面目孕育的时代,正是在作风与内容上谋新出路的时代,正是要尽量吸收外来影响来创造自己,而这种接受外来影响建立新生命新形式的观念,因敦煌古壁画的启示而更确信。”
自从那时以后,半个世纪过去了,吴作人先生当年“不断在找,不断吸收,不断在试验”的“新的面目”终于逐渐显现了。这种融汇东西古今而创造的新面目,逐渐为现代的中国接受、欣赏,也已经为西方人士所认可和赞扬。
(选编自2013年3月17日《江南时报》)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吴作人曾经师从徐悲鸿先生,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别创一格,自成一家,成为中国美术界绘画成就仅次于徐悲鸿的领军人物。
B.作者从吴作人早期在欧洲的学画经历与其作品的关系这一角度,以吴作人一系列画作为例,揭示了他的求学经历对其绘画作品的影响。
C.绘画作品中往往能体现出作者的艺术创作主张,吴作人笔下的熊猫,可以说是他实践自己创作思想的代表作品之一。
D.吴作人本人40年代主张“尽量吸收外来影响来创造自己”,并“建立新生命新形式”,说明他已经看出中国艺术远不如外来艺术,只有学习外来的才能创新。
E.在创作上,吴作人“不断在找,不断吸收,不断在试验”,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思想,并为中西方人士所接受,欣赏和赞扬。
2.吴作人是怎样在绘画中实践自己的创作主张的?(6分)
3.怎样理解画横线这句话的深刻含意?(6分)
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但不是做自然的‘孙子’,不但不要做自然的‘孙子’,也不要做人家艺术的‘儿子’。”
4.试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探究:吴作人成功之路给我们那些人生启示?(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上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起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2.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6分)
3.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6分)
(1)子曰:“饭疏食饮水, ,乐亦在其中矣。 ,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
(2)子曰:“ ,不悱不发。 ,则不复也。” 《论语·述而》
(3)不违农时, ; ,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