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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照下列例句,以“夏天”、“秋天”为情境,写两段与例句句式和意蕴相同的话。(6分...

仿照下列例句,以“夏天”、“秋天”为情境,写两段与例句句式和意蕴相同的话。(6分)

仿照横线前的句子,再写两个结构基本相同,语意相关的句子。

例句:微笑是春天里的一缕轻风,温柔地吹拂着每颗沉睡的心灵,期待它们慢慢地苏醒。

微笑是夏天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笑是秋天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笑是夏天里的一片绿荫,真诚地呵护着每颗烦躁的心灵,期待它们慢慢平静。微笑是秋天里的一串硕果,多情地告慰着每颗稚嫩的心灵,期待它们慢慢成熟。 【解析】 试题分析:仔细揣摩所要仿写的语句的句式结构,然后根据内容要求选择对象,充分展开联想和想象。可从“形似”和“神似”两个方面进行相似联想。在仿写之前一定要琢磨透例句的形式和内容,然后再下笔,在追求形似的基础上一定还要追求神似。从修辞上说,例句采用比喻的修辞;从结构上说,例句采用判断句式;从意蕴上说,后面应该是阐释微笑与春天的相似作用;从内容上说,作用应该和“春天”相对应。在句式结构上,可采用“微笑是……,……,期待他们慢慢……。”的模式,还要注意句子要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第三内容要有关联,不能毫无联系。 考点:选用、仿用、变换句式。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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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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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一段文字有4处使用不得当、不得体,一处标点有误,请找出来并加以修改。(5分)

今天肖大伯的心情特别高兴,邀请我们这个楼道里三家芳邻,到他家聚聚。我到的最早,肖大伯请我喝椰奶,大李来的最晚,成为姗姗来迟的不速之客,肖大伯请他喝白开水。我想,肖大伯激励先进,奖掖后进,还真有一套办法。

1                改为                     

2                改为                     

3                改为                     

4                改为                     

5                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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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的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组是(   

书法是易学难精的艺术。作为一门传统艺术,        。唯其如此,才能成为生活中真正的随心所欲不逾矩的书法大家。

①它要求笔墨有出处,结字有法度    

诚然,既定的法度有时会将书法限制死板

③传承是它显著的特征               

④“穿着汉唐服装,舞出时代风采”

但是一流的书法家都是从法度中走出来的      

不像现代艺术那样可以“天马行空为所欲为”

A.③①⑤④②⑥   B.①③⑤④②⑥    C.①③⑥②④⑤    D.③①⑥②⑤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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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学校一方面要把这次春游的有关情况和要求讲清楚,另一方面学生也要自觉遵守纪律,要到处乱跑。

B有无正确的学习态度,是我们能否取得进步的重要条件。

C硕士生站站柜台,博士生抄抄写写,对于这种浪费人才的现象,为什么至今没有引起有部门的重视呢。

D有过艰苦的岁月,我们兄弟手足情深,在这中秋之夜,我怎能丢下残疾的哥哥和弟弟去看精彩的演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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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画线词语使用不正确的一项:(    )

欣逢您六十华诞,我们谨向您——亲爱的母校,致以热烈的祝贺。六十年来,您谆谆教导,信誓旦旦的话语总是传递着正能量;您培养的莘莘学子,或纵横商海,运筹帷幄,或潜心学界,激扬文字……成为各行各业的领头兵。亲爱的母校,是您厚实的沃土孕育了我们的未来,是您严谨的学风和优良的传统赋予了我们奋发向上的力量,是您把我们这些懵懂少年培养成今天的栋梁之材

A 华诞      B信誓旦旦      C 莘莘学子     D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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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2007210,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115,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节选自《奥巴马传》

1.结合本文和奥巴马的生活经历,下列选项不正确的项是:(5分)(    )

A.混血儿的身份,使奥巴马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干过不好的事。

B.奥巴马曾经在美国、印尼、肯尼亚生活过,丰富的生活经历也是他竞选的有利条件。

C.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后,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

D.奥巴马从基层工作做起,使他更深切地接触民众,关注民生。

E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这表明黑人在美国地位的提升,同时也是民主政治进步的标志。

2.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6分)

3.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6分)

4.文章结尾说“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你是否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呢?结合本文和现实,请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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