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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3分)

一场65级强烈地震骤然降临。顷刻之间,                       ,生命消殒。鲁甸之觞,中国之痛!在这危难之际,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果断决策、科学部          shǔ),带领广大军民同灾难展开了英勇无畏、气壮山河的殊死搏斗,显示了中华民族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伟大力量。

人们心系灾区同胞的安危,为鲁甸加油,为生命祈祷。根据以往地震灾害的救援经验,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仅凭“一腔热血”蜂拥至灾区,可能事与愿违。互联网上,网友们探讨在地震中如何自救,如何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媒体上,人们在对救援进展的高度关注中,多了一些对防震减灾的深入思考。

1.依次填入第一段横线处的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组是      (2分)

房屋垮塌     大地震颤    山石崩溅

A.②①③    B.②③①   C.①③②    D.③①②

2.根据括号内的拼音填写正确的汉字。(l分)答:          

 

1.B 2.暑 【解析】 1. 试题分析:此类型题首先要通读语段,了解句意,然后注意句与句的排列组合,注意上下句的衔接、呼应,做到话题统一,句序合理,衔接和呼应自然。要加强对语境的分析与体会。有些题应注意排序句的逻辑顺序和句中关联词语的运用。分析可知:做题首先要把握基本内容。然后找出顺序,不难看出是以时间为序。 考点: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准确、鲜明、生动。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E。 2.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了考生对词汇量的掌握程度和识记现代汉字字形的能力。主要考查了词语中的同音字和形似字,应注意以义辨形。正确书写为:暑。 考点:识记并正确书写现代常用规范汉字。能力层级为识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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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效祖国,万里长征第一步

肝脏手术长期被世界医学界认为是手术的禁区。要在血管密布、管道众多的肝脏上动手术,无异于在刀锋上舞蹈。医生些微的不慎都将可能导致病人大出血死亡。世界上第一例肝癌手术是在德国实施的,1888年,一位女病人接受了肝脏切除手术。但在此后的几十年间,手术成功的报道极少。

而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国在肝胆外科研究领域还是一片空白。1956年,一位外国专家华了解了中国的肝胆外科现状后,曾经预言:中国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至少要二三十年。

这时候的吴孟超在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普外科当医生,在“中国外科之父”裘法祖先生的指点下,他开始关注肝胆外科领域。

1958年,长海医院收治该院有史以的第一位肝癌患者,医院特别邀请上海的专家主刀。但在手术中,病人肝脏不断出血。两天后,病人因流血过多死亡。

这次手术的助手正是吴孟超。虽然病人家属、院方、医生们都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吴孟超却因此沉默了几天。他知道,病人的死亡是因为大出血,而大出血又是肝脏外科的一个薄弱环节——对肝脏解剖的认识不深入所致。

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制作肝脏的管道标本。只有把肝脏的各种管道分布弄清楚了,才有可能避免手术中的大出血问题。

当时,长海医院附近有个法医检验所,提供肝脏倒是不成问题。问题是,没有适合的灌注材料。吴孟超的研究小组曾经为灌注材料跑了好些塑料厂,试用了十几种灌注材料,但最终都没有成功。因为注入的塑料凝不住,等肝脏组织腐蚀掉时,标本也就散架了。

有意思的是,一个本毫不相关的消息,却让吴孟超得到了一个大大的灵感。

1959年2月,在东京第25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容国团获得中国的首个乒乓球男子单打世界冠军。消息传,全国一片欢腾,而吴孟超首先的反应却是:做乒乓球的材料赛璐珞,是不是可以用做肝脏管道标本?

实验成功了。之后,吴孟超的研究小组一鼓作气,又做出了108个肝脏腐蚀标本和60个肝脏固定标本。从大量的观察和资料中,小组提出了“五叶四段”的肝脏解剖理论。专家们经过研究确认:这是中国医生的肝脏解剖新见解,具有重要的临床实用价值,是中国肝脏解剖理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发明。从那时起,全国所有医院在肝脏解剖学上都采用了这个理论。而这个理论,也正是吴孟超获得2005年度国家科技大奖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年,吴孟超大学毕业时,因为小儿科的成绩最好,学校准备留他在同济医院小儿科做医生,他却“不服从分配”,坚持要做外科大夫。不久,华东人民医学院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的前身招聘,郑宝琦教授正是外科的考官。如果没有郑宝琦的慧眼识人,中国就失去了最好的肝胆外科医生。

作为一个杰出的肝胆外科专家,吴孟超每次走进手术室,都会觉得内心深处无比的清静和放松,并产生莫名的兴奋。对于一个83岁的老人和医院院长说,这种清静和兴奋是多么难能可贵!在这里,吴孟超用他那具有神奇色彩的双手,在肝脏禁区弹奏着美妙的人生乐章。

“只要拿得动刀,我就会站在手术台上,直到我倒下的那一天。”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在吴孟超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个人起一至关重要的作用:郑宝琦慧眼识人发现了吴孟超并指引他走进肝胆外科领域。

B.长海医院收治的该院有史以第一位肝癌手术的失败,震撼了吴孟超,他找到了手术失败的原因:对肝脏解剖认识不深。

C.为了解决对肝脏解剖认识不深的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即把肝脏的各种管道分布弄清楚,以避免手术中大出血。

D.为了肝脏标本适合的灌注材料,吴孟超研究小组研究实验了十几种灌注材料,最后是一人纯属偶然的原因使他获得成功。

E.吴孟超从大量的观察和材料中提出了“五叶四段”肝脏解剖理论,这正是吴孟超获得2005年国家科技大奖的原因。

2..主人公吴孟超出场前有两段背景材料,结合全文,分析这两段背景材料的作用。(4分)

3..文章最后说,如果当时吴孟超服从分配的话,“中国就推动了最好的肝胆外科医生”,请结合文本对这个判断作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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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5分)

父子的母校

韦如辉

父亲对儿子说起他的母校,腮边的胡碴儿都飞快地跳起了舞。

父亲说,那操场,那教学楼,那梧桐树。父亲放下手中的锄头,夸张地打开自己的双臂,语无伦次地说,那家伙,那个大啊!那个高啊!那个美啊!

儿子的思想,随着父亲夸张的动作,鸽子一样地飞向远方。

父亲放下双臂,风摆树叶似的抖着右手又说,还有那教室,那家伙,窗明几净。父亲从嘴里喷发出的唾沫和浓重的烟草味,在阳光下的田野上肆无忌惮地游走。

儿子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看完父亲一连串的表演,最后才语气稚嫩地问,爸,你的母校真的那么好吗?儿子不是不相信父亲的话,实在是儿子没见过被父亲夸奖得如此美好的学校。

父亲似乎不高兴,一脸愠色地拨弄了一下儿子的脑袋。儿子的脑袋,弹簧似的晃了晃。父亲语气凝重地说,你小子,我说的还能有假!

儿子的梦里,就有了父亲的母校。有了那操场,那教室,那高楼,那梧桐树。

父亲从村外一步三摇地走,背上压着山一样大捆的柴草。

眼看就要入冬了,父亲必须用这些柴草,认真地对付这个即将到的寒冷冬天。

有一天,儿子扶下父亲背上的最后一捆柴草。儿子请求,爸,带我去看一看你的母校,好吗?

对于儿子的请求,父亲觉得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父亲认真地吐一口

烟雾,才对儿子说,真想去?

儿子努力地点了点头,嘴里坚定地说,想!

第二天,田地里的浓雾还没有淡下的时候,父子俩就上路了!

父亲边走边对儿子说,我的母校在县城,离咱家可远了。得翻过两条河,再坐三个钟头的车才能到达啊。父亲说到最后一个“啊”字,诗人般抒发出一串长音。

临近中午的时候,父子俩几经周折才到了县城。

县城真是个好地方,儿子从没去过县城,儿子的好奇心被极大地调动起了。儿子从心眼里羡慕父亲,父亲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的母校能在县城,他能在县城里读书,真是了不起。

走到一块开阔地,父亲异常兴奋,眼睛放射出万丈光芒。父亲说,看,这块,就是母校的操场,那家伙。父亲的语气里跳动着数以万计个惊喜的细胞。

儿子满眼惊奇,眼神随着操场的开阔地而延伸而翻腾而跳跃。

父亲用手一指,看,那个四层楼,就是我们的教室哩。我的班在三楼,最东头的那个门,看见了没有?

儿子当然看见了。儿子的眼睛里是一座巍然屹立的高楼。儿子心想,什么时候自己能到那教室里读一天的书,哪怕是一天也就心满意足了!

父亲嘴里还在说,信不信?那家伙!

从县城回,儿子整夜做梦。儿子的梦当然都与父亲的母校有关。

后,儿子真到县城读书。父亲对儿子说,你读书的那个学校,就是我母校,那家伙!

再后,儿子考上了大学,儿子成了城里人。

儿子什么都搞清楚了。父亲没上过一天的学,父亲在城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母校。父亲心里装的那几个字,还是从扫盲班拾的。

那么父亲为什么称自己在城里有母校呢?为什么又把体委大厦和体委操场指鹿为马呢?儿子当然清楚,儿子清楚得眼睛里蓄满了泪花。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1年第11期,有删节)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结合全文看,这篇小说贯穿全文的线索是母校或父子的母校。

B.父亲说起他的母校时神采飞扬的神态,激发了儿子对父亲的母校的神往。

C.小说主要采用对比的写法,突出城乡的差别,使儿子产生进城学习的欲望。 

D.小说两次写到儿子的梦,在结构上起到推动情节的作用。

E.儿子如愿以偿考取了父亲的母校后,马上得知父亲并没有什么母校。 

2..请赏析文中父亲的形象。(4分)

3..作者的父亲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母校,但却一直骗着儿子,你对此有何感受和想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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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世界上最早出现律师行当的地方或许是中国。据《吕氏春秋》一书说,春秋早期,郑国就有个叫邓析的人,专门帮人打官司,小案子要人一件衣服,大案子要人一条裤子作为报酬,教人“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委托人想打赢官司他就有办法让他赢,想让人罪名成立他也有办法使人身败名裂。弄得郑国“是非无度”,郑国的执政大夫子产于是就把邓析杀了。

中国律师出现虽早,可是被禁止的时间也早。儒家以为争讼是件不值得提倡的事,像邓析这样教导人们如何去打官司为蝇头小利争论不休是毒化人们的善良天性,必须要予以严惩。后世的统治者继续着这一思路,把这一行当称之为“讼师”,或者叫做“讼棍”,立法严禁。秦汉律严格规定,凡是诉讼活动都必须当事人自行进行诉讼活动,不得有代理人代为办理。除了妇女、老幼、现任或退休官员及士大夫,可以由家人代为出庭应诉,其他人一律都要亲自出庭。

除了直接替人诉讼外,向人传授诉讼的知识更被视为大罪,南宋绍兴十三年敕规定:凡是聚集生徒教授辞讼文书者,处杖一百。并允许告发。再犯者,不得因大赦减免刑罚,一律要“邻州编管”。从学者,各处杖八十。明清律撰写“构讼之书”者,要比照“淫词小说例,杖一百流三千里”,如果是为人写作诉状没有增减情节,真实反映事实的,才是被允许的。

尽管法律如此严禁,可是民间诉讼活动总是需要有人帮助,所以这一行当还是禁止不了的,官府的禁令只不过是把这个行当变成了一种“地下行业”而已。在民间从事诉讼指导的讼师,有不少人是正直的人士,尽力为委托人服务,“受人钱财,与人消灾”,为人们提供必要的法律诉讼知识,颇有点近代律师的作用,不能一概都斥为“讼棍”。不过就总体上说,讼师的素质确实不高。大多数讼师确实是兴风作浪,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赖。很多人不顾事实、法律,一味翻云覆雨,颠倒黑白。

由于讼师的名声太臭,到了近代,为了引进西方的法律,在翻译西文中lawyer一词,学者们还是动了脑筋的。日本当初引进西方法律时,把律师翻译为“代言人”,后又改为“辩护士”。这个译法没有被中国的学者沿用。就想出了“律师”这个词。成书于1879年的薛福成《筹洋刍议》,大概是最早采用“律师”一词的。以后律师一词被普遍接受。民国成立后的不久就公布了第一部律师法律,这样在历史上第一个开业律师被杀两千五百多年后,中国才有了正式的律师。

         ——(摘自《豸的投影》,上海三联书店)

1..下列有关“律师”的解说,不恰当的一项是(  )(3分)

A.邓析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专门帮人打官司的专业“律师”。

B.律师是替人们进行诉讼活动的,古代把从事诉讼活动的人称之为“讼师”, 或者叫做“讼棍”。

C.“律师”一词是由西文lawyer一词翻译而的,翻译时故意避开了“讼师”这个恶名称。

D.薛福成《筹洋刍议》最早采用“律师”一词,以后“律师”一词被普遍使用。

2..下列表述不能说明“讼师”在我们古代遭歧视的原因的一项是(  )(3分)

A.邓析,这个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从事诉讼活动的人,为了获得报酬,混淆是非,弄得郑国“是非无度”。

B.由于受儒家的影响,后世的统治者认为争讼只是为了为蝇头小利毒化了人们的善良天性。

C.讼师的行业是一种“地下行业”,我国古代法律上严令禁止专业性的“讼师”的存在。

D.讼师的素质总体上不高,大多数讼师确实是兴风作浪,惟恐天下不乱的无赖。很多人不顾事实、法律,一味翻云覆雨,颠倒黑白。

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秦汉律虽然规定可以让家人为妇女、老幼、现任或退休官员及士大夫代为出庭应诉,但不允许专业讼师代理应诉。

B.明清律虽规定严禁写“构讼之书”,但允许替人写真实反映事实的诉状,说明此时已经允许讼师公开存在。

C.古代民间不少讼师不能一概认定为“讼棍”,他们为了生活,“受人钱财,与人消灾”,帮助不少需要帮助的人。

D.讼师这个行业在我国古代的漫长时期都戴着恶名,到了近代才为其正名,成为一种正式的行业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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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章)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

(孟子)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万章上》

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絜,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尽心下》

1.下列对选段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天意”从根本上讲是“人意”,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B.统治者只有顺应民心,做让老百姓满意的事,才能得到天下老百姓的拥戴。

C.孟子认为禅让不是天子把天下直接让给某个人,天子只有推荐的权利,真正的决定权在人民。

D.孟子认为如果按礼祭祀,还发生天旱水涝,那就要改换江山社稷,另立天子。

2.这两个选段都体现了孟子的什么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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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学名著阅读(10分)

1..下列各项对作品故事情节的叙述,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第四十九回“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说的就是性格豪爽的史湘云和宝玉烧烤了鹿肉说,还说吃这个方爱吃酒,吃了酒才有诗。谁知吃了肉,玩射覆酒令,喝多了酒竟醉卧在石头上,“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睡着了嘴里还嘟嘟嚷嚷地吟诗。(《红楼梦》)

B.“他终于看到纵队的前列从这条街进入广场,不一会儿,一大群人便挤满广场。但除了知道这是一群人以外,在黑暗中什么也看不清。”正是因为加西莫多看不清楚广场上的情况,才误以为他们是加害爱斯梅拉达的。所以,当那一大群人靠近圣母院时,加西莫多便拼死抵抗。(《巴黎圣母院》)

C.克罗旭先生的侄儿,索漠城初级法庭庭长德·蓬丰先生有一种习惯:辩护律师如果冒冒失失地称他德·蓬丰先生,开庭时律师便会发现自己做了件蠢事;谁要是称他庭长先生便可以得到他的关照;若溜须拍马者减他克罗旭先生,他会笑逐颜开地给予青睐。(《欧也妮·葛朗台》)

D.董承谋划利用曹操患偏头痛的机会,与太医吉平商议用毒药毒死曹操,不料被农奴告发,曹操大怒,将董承等人杀了。曹操杀了董承等人犹不解恨,想废帝另立新君,被手下谋士劝止。曹操又下领勒死了董承的妹妹,已有五个月身孕的董妃,并派三千心腹充当御林军。(《三国演义》)

E.旧历年的最后一天,觉新告诉觉慧他遇见梅表姐了,痛苦和悔恨涌上心头。觉慧责备觉新当初为什么不反抗,落到这地步,是罪有应得,觉新苦笑着说现实的环境不允许他这样做,觉慧突然感觉在思想上跟他的大哥是离得愈愈远了。(《家》)

2..简答题。(5分)

请简述“宝玉摔玉”的故事。(《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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