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类文本阅读(15分)
小 城 脸 王
王斌
近些年,陕西陇县流传一种习俗,但凡结婚大喜,都要给男方父母画脸。两人均画成搞笑逗乐扮相,把喜庆的婚礼推向高潮。从画脸到卸妆,前后也就半个小时,却酬金不低,因而小城就冒出好些个专门画脸的人。
下岗职工王四平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王四平本是四川成都人,年轻时随父亲到陇县。因唱得一腔好川剧,被小城剧团领导慧眼相中,遂学习秦腔演唱。王四平十分聪明,基础好,几年后就成了名角,唱红了陇县及周边地区。十多年前,王四平的妻子去世,县剧团解散。为生活所迫,王四平不得不想尽办法挣钱贴补家用。
画脸,就是主要的营生之一。
王四平画脸与众不同。别人轻描淡写,大多讲究搞笑成分,能应付事主就成。他则精画细描,脸是专业戏曲脸谱,衣是鲜亮正统的演员戏服。每一次画脸是一出戏,也是王四平的大事,他能说得头头是道,把主家的事办得尽善尽美,妥妥帖帖。
那年国庆,小城剧团老团长李长发儿子新婚大喜。这李长发对王四平有知遇之恩,也是王四平多年的挚友加同事,画脸,王四平当仁不让。
婚礼仪式进行得喜庆而顺利。
主持人喊一声“请新郎父母上台”,门口就走进两人:女的头戴凤冠,身着红袍,粉脸桃腮,秀眉入鬓,羞羞答答。男的黄袍加身,头戴九龙冠,脚蹬薄底靴,帽翅晃晃。双手提着一副对联:馋涎儿媳貂蝉貌,谨防老贼董卓心。一张白脸是扫帚眉,两腮淡红,眼角纹似蝎子腿,眼神凶恶逼人。两张脸采用秦腔脸谱画技,笔法粗犷,繁简得当,色彩多异。人们正看得入神,却见李长发那张脸突然笑如弥勒佛,色眼眯眯,吹胡瞪眼耍帽翅好不滑稽。这是一出董卓设计骗吕布、巧娶貂蝉入洞房的老戏。在婚礼司仪的安排下,从儿女的跪拜大礼,到亲家的西式搂抱,再到新人的交杯美酒、互赠定情物、温馨点烛,亲情无限又幽默搞笑。大厅笑声不断,其乐融融。
李长发非常兴奋,一张贼脸在嘉宾中嬉笑,轻盈的脚步在婚宴大厅穿梭。酒过三巡,举手投足已是戏中人做派,禁不住上台唱道:“谁家双亲不疼儿,谁家儿女不孝爹。父母之恩深似海……”那是秦腔《哪吒闹海》中的唱词,台上贼脸不知何时已变成哪吒之母的一张戏脸。柔和清甜、优美细腻的女音唱腔,黯然神伤、催人泪下的演技很快把人们的情绪带进哪吒母子悠悠亲情之中。李长发手在脸上一抹,那脸竟然变成一张滑稽的丑旦脸,在台上又说又逗又唱,趴地缩头进肩。众人只知道李长发戏演得好,零距离听戏却是第一次。
大厅嘉宾哪里见过这等绝技,疯了一般鼓掌。
让人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突然传来李长发脑溢血去世的消息。刚出喜宴又入丧棚,亲朋友人瞠目结舌,大呼世事无常,长吁短叹。李长发老伴悲痛异常,哭着哭着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王四平脚下。众人大惊,却听老伴对众人哭道:“他叔是个大好人!你们不知道,今天上午画脸那会儿老李突然晕倒。我和四平把人送到医院,已经不行了。四平说,今天是孩子们的大喜日子,这件事千万要保密,要让孩子们高高兴兴地结婚,让客人开开心心喝完新婚酒。四平就画了脸,和我前前后后演了一场戏……”
众人听完欷歔不已。
王四平变脸绝技的消息不胫而走,王四平的义举和机敏过人更让陇县人敬重。不过,让行内人迷惑的是,李长发脑溢血是突发事件,那川剧变脸脸谱准备工作也颇为复杂,王四平又为何能在极短的时间里表演得如此成功?
这成了小城一谜。
(2011年09月03日《南方农村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小说开头交代王四平年轻时“唱得一腔好川剧”,为后文叙述他在婚礼时能够把川剧的变脸艺术融进秦腔的演唱埋下伏笔。
B.因为王四平十分聪明,基础好,所以王四平画脸与别人应付事主不同:脸是专业戏曲脸谱,衣是鲜亮正统的演员戏服。
C.小说对婚礼中“李长发”的表达细腻而生动的描写,既表现了王四平高水平的画脸和表演艺术,也表现了他借婚礼展示自己本事的心理。
D.李长发老伴在丧棚里跪倒在王四平脚下,陈述事情的原委,既表现了她对王四平的感激,又从侧面表现了王四平“义举”。
E.小说结尾“这成了小城一谜”一句,说明人们对王四平的身世了解不多,又留下了一个悬念,引发了读者对他在“极短的时间里表演得如此成功”的思索。
2. 婚礼仪式进行时,李长发已死,出场的应是王四平,而作者却依然用“李长发”来指称。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3.王四平的“义举和机敏过人”为什么能获得陇县人敬重?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9分)
阅 读 即 享 受
岳洪治
国人自古就有尊重知识、鼓励耕读的传统。读书人每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话勉励自己。然而,如果认真想一想,这个话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勤学苦读,固然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然而,一个“苦”字,势必会使一些人把读书视为畏途,尚未接触便远远地避开了。这些年来,阅读率的下降,固然有很多因素,而认为读书辛苦,不如坐在电脑前打游戏来得痛快,也是使一些人疏远书本的一个原因。
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读书变成一种享受,变成一件快乐的事情呢?
国人向来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为理想人生的目标。一个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读书都应该是毕生躬行的事业。如果说,生活的最高目的是健康和快乐,那么,愉快的阅读,也应该成为读书的一个最主要的目的。除去年少时做功课,年长后做学问所必须的阅读,因为不得不读而难免枯燥乏味之外,我们的阅读,都应该是愉快的,都应该是一种享受。具体而言,愉快的阅读,就是陶渊明在《五柳先生传》中所说的“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那种读书。假如是汲汲于职称、汲汲于做官、汲汲于炒股盈利而读书,纵然你读得很努力、很见成效,但是,这阅读的过程也是很难愉快的。
然而,要达到读书的高境界,要实现愉快的阅读,所读的书,必须是你真正喜欢的书,是可以使你内心得到满足、心智更加丰盈的书。因为只有阅读这样的书,才会有思想上的共鸣,才会获得精神上的享受,你才会因为阅读的愉快而进入“欣然忘食”的高境界。
在一个讲究品质的时代,要想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品质、有修养的人,一个最为便捷有效的途径,就是多读好书。那么,什么样的书,才可以称之为好书呢?我想,好书至少应该具备如下几个要素:第一,作品的思想内容,应该是作者曾经接触过的、思考过的社会生活的艺术地再现。整体上,具有一种催人奋进、积极向上的内在品质和自然完美的表现形式。第二,作品语言要清新质朴、生动形象,既优美流畅,又富含感情与哲理。第三,每个句子,都应该是从作者心田里生长的美丽花朵和智慧果实,能够让读者在愉快地阅读中,不由自主地就进入了作品中的世界。
一本好书,是一个人最贴心的友伴和心灵上不可缺少的营养美食。人生在世,许多东西都可以放弃,只是不要放弃了享受阅读的权利。
(选自《中华文摘》2011年第1期,有删改)
1.下列关于“读书”这一概念的理解,符合作者原意的一项是(3分)
A.因为读书辛苦,使一些人把读书视为畏途,所以造成了阅读率的下降。
B.生活的最高目的是健康和快乐,愉快的阅读,是读书最主要的目的。
C.假如为了职称、做官和炒股盈利这些功利而读书,其过程都是难以愉快的。
D.不管什么时候,阅读都是一件快乐的事,我们不要放弃享受阅读的权利。
2.请说说作者为什么说“ 一本好书,是一个人最贴心的友伴和心灵上不可缺少的营养美食”?(3分)
3.从全文看,要达到阅读即享受,需要注意些什么?请简述。 (3分)
阅读下面《论语》选段,完成后面的题目。(6分)
(1)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①者,未足与议②也。”( 《论语·里仁》 )
(2)子曰:“饭疏食饮水③,曲肱④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论语·述而》 )
【注】①耻恶衣恶食:以穿不好的衣服吃不好的东西为耻。 ②议:谈论道。 ③饭疏食饮水:吃粗粮,喝冷水。 ④曲肱:弯着胳膊。
1.结合第(2)段文字,说说孔子为什么那么看不起“耻恶衣恶食者”? ( 3分)
2.综合两段文字的意思,请你说说“乐”的要义。( 3分)
聂赫留朵夫浑身哆嗦,低声说:“你不会懂,我觉得我对你犯了多大的罪!……”
“‘我觉得犯了多大的罪……’”玛丝洛娃恶狠狠地学着他的腔调说,“当初你并没有感觉到,却塞给我一百卢布。瞧,这是你出的价钱……”(《复活》)
他们所争论的这件使聂赫留朵夫有犯罪感的事情是什么?请简要叙述。
“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从前日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好话,竟太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红楼梦》)
林黛玉素来是心高气傲之人,却道出这段剖心之语。请简述这个故事情节。
下列各项中,对作品故事情节的叙述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张绣再次投降曹操,曹操派孔融去招降刘表,孔融临行时向曹操推荐祢衡。祢衡为人狂傲,曹操为侮辱他就给了他一个击鼓的差使,祢衡借机击鼓骂曹,成了一段佳话。后来,黄祖醉酒,不堪忍受祢衡的讥讽,终于杀死了祢衡。(《三国演义》)
B.觉民和觉慧参加了剧本《宝岛》的表演,他们扮演的角色都比较符合他们的性格,觉民扮演带有英雄气概的“黑狗”,觉慧扮演温和的绅士“李医生”,觉民练习时表现得比觉慧好。(《家》)
C.吴荪甫对屠维岳将镇压工潮中扣押的几个女工放走很不满,屠维岳听出了吴荪甫对自己的挖苦,借吴荪甫前天亲口说的“捉是捉不完的”来回敬他,指出,这几个人不过是盲从的人,捉在这里没有用处。并且摆出“士可杀而不可辱”的神气来。他知道用这办法可以折服那刚愎狠辣的吴荪甫。(《子夜》)
D.一次经过钟楼时,弗罗洛发现卡西莫多专心致志地望着广场上的爱斯梅拉达,他妒火中烧,逼问卡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的关系。(《巴黎圣母院》)
E.葛朗台吝啬持家,每年到十一月一日才允许在正厅生火,而来年的三月三十一日必须灭火,不管那时是春寒料峭或是初秋凉意袭人。在四月和十月最冷的日子里,拿侬便想法从厨房里腾出些柴炭,安排一只脚炉,给太太和小姐挡挡早晚的寒气。(《欧也妮·葛朗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