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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卖琴 费力克斯·勒克莱尔(加拿大) 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卖琴    费力克斯·勒克莱尔(加拿大)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 

B.“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礼,心灵得到了净化,改变了生活态度。 

C.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D.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E.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6分)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1)B项2分,C项3分,A项1分。 (2)他是一位穷困潦倒的音乐家。(2分)他曾辉煌无限,是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录制的唱片很受欢迎。(2分)后来因病不能拉琴,丢掉了工作,陷入痛苦之中,最后在制琴师的教导启发下,重新振作了起来。(2分)(每点2分,共6分。意思对即可。) (3)第一次:点明了自然环境的恶劣;为下面被狗咬的情节发展作铺垫。 第二次:使得演奏的成功、满心的激动与唯一的遗憾形成对比,突出遗憾之深; 第三次:与音乐家的辉煌形成对比,目的在于启发音乐家改变生活态度。(每点2分,共6分。意思对即可。) (4)①情节设置的需要。制琴师的故事是最精彩的部分,是促成音乐家转变生活态度的关键。 ②突出人物形象的需要。制琴师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人物形象,大量描写使其形象丰满。 ③突出小说主题的需要。通过写制琴师的故事,表达了即使陷入困境也不能绝望,而要积极追求、热爱生活的主旨。 ④写作意图的需要。音乐家虽是主人公,但制琴师才是作者想要重点表现的人物,所以要浓墨重彩。 (答出一点给2分,答出两点给5分,答出三点给8分。意思对即可。如有其他答案,可根据观点鲜明、理由充分、论述合理的程度,酌情给分。) 【解析】 (1)试题分析:A项“完璧归赵”只是一种推测,原文并没有明确指出,故给1分。D项错在“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制琴师记住了许多细节,是因为那是他唯一的演出,印象深。至于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是讲与狗搏斗的过程,因为是夜晚,又慌急害怕,加上过去了多年,确实有记不住的地方。E项错在“所有东西”,范围扩大。 考点: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2)试题分析:解答此题首先概括形象的特点,然后结合文本具体分析。他是一位穷困潦倒的音乐家。他曾辉煌无限,是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后来因病不能拉琴,丢掉了工作,陷入痛苦之中,最后在制琴师的教导启发下,重新振作了起来。 考点:欣赏作品的形象,赏析作品的内涵,领悟作品的艺术魅力。能力层级为鉴赏评价D。 (3)试题分析:作用类题目从内容和结构两个方面会的,还可以分析表达效果。内容上使得演奏的成功、满心的激动与唯一的遗憾形成对比,突出遗憾之深;与音乐家的辉煌形成对比,目的在于启发音乐家改变生活态度。结构上,点明了自然环境的恶劣;为下面被狗咬的情节发展作铺垫。 考点:分析作品结构,概括作品主题。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4)试题分析:做这类题时,首先要根据题干的指向在原文中找到题干所在的位置,再结合上下文,顺藤摸瓜,大致确定作答范围。最后缩小范围,或直接引用原文作为答案,或通过仔细搜寻并连缀关键词句,获得正确的答案,或用自己的话,简明准确地写出答案。 考点:对作品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作出评价。能力层级为鉴赏评价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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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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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6分)   

(1)杜甫在《登高》中发出“ ________,________  ”的感慨,抒发漂泊异乡、体衰多病的惆怅之情。

(2)刘禹锡《陋室铭》中,作者以古代名贤自比的句子是“ ________,________ 

(3)李煜《虞美人》中运用想象手法,抒发物是人非的感慨的名句是“ 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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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这首唐诗,完成后面的题。

  李商隐

暗暗淡淡紫,融融冶冶黄。

陶令篱边色,罗含宅里香①。

几时禁重露,实是怯残阳。

愿泛金鹦鹉②,升君白玉堂。

[注]①《晋书·罗含传》:“及致仕还家,阶庭忽兰菊丛生,以为德行之感焉。”

  ②金鹦鹉:金制的状如鹦鹉螺的酒杯。
1.诗的前四句描写了菊花怎样的特点?请结合诗句简要分析。(6分)
2.本诗托物言志,表达了诗人什么样的感情?结合诗句简要分析。(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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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的题。   

牛皋,字伯远,汝州鲁山人。初为射士,金人入侵,皋聚众与战,屡胜,西道总管翟兴表补保义郎。杜充留守东京,皋讨剧贼杨进于鲁山,三战三捷,贼党奔溃。金人再攻京西,皋十余战皆捷。京城留守上官悟辟为同统制兼京西南路提点刑狱。金人攻江西者,自荆门北归,皋潜军于宝丰之宋村,击败之。又与孛堇战鲁山邓家桥,败之。伪齐乞师于金入寇皋设伏要地自屯丹霞以待敌兵悉众来伏发俘其酋豪郑务儿。迁安州观察使,寻除蔡、唐州信阳军镇抚使,知蔡州。会岳飞制置江西、湖北,将由襄、汉规中原,命皋隶飞军。飞喜甚,即辟为唐、邓、襄、郢州安抚使,寻改神武后军中部统领。伪齐使李成合金人入寇,破襄阳六郡。敌将王嵩在随州,飞遣皋行,裹三日粮。粮未尽,城已拔,执嵩斩之,得卒五千,遂复随州。金人攻淮西,飞遣皋渡江,自提兵与皋会。时伪齐驱甲骑五千薄庐州,皋遥谓金将日:“牛皋在此,尔辈胡为见犯?”众皆愕然,不战而溃。飞谓皋日:“必追之,去而复来,无益也。”皋追击三十余里,金人相践及杀死者相半,斩其副都统及千户五人,百户数十人,军声大振。从平杨么,破之。么技穷,举钟子仪投于水,继乃自仆。皋投水擒么,飞斩首函送都督行府。金人渝盟,飞命皋出师战汴、许间,以功最,除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成德军承宣使,枢密行府以皋兼提举一行事务。绍兴十七年上巳日,都统制田师中大会诸将,皋遇毒,亟归,语所亲日:“皋年六十一,官至侍从,幸不啻足。所恨南北通和,不以马革裹尸,顾死牖下耳。”明日卒。或言秦桧使师中毒皋云。初,桧主和,未几,金渝盟入侵,帝手札赐飞从便措置。飞乃命皋及王贵等经略东西京、汝、蔡诸郡;又遣梁兴渡河,纠合忠义社取河东北州县。未几,皋及傅选捷于京西,捷于黄河上。梁兴在河北取怀‘、卫二州,大破兀术军,断山东、河北金帛马纲之路,金人大扰。未几,岳飞还朝,下狱死,世以为恨云。
1.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西道总管翟兴补保义郎    表:上表推荐。 

B.三战三捷,贼党奔溃        奔溃:奔逃,溃散。 

C.帝手札赐飞从便措置        措置:处理,处置。 

D.将由襄、汉中原          规:规划,划分。
2.对文中画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伪齐乞师于金人寇/皋设伏/要地自屯丹霞以待/敌兵悉众来/伏发/俘其酋豪郑务儿

B.伪齐乞师于金入寇/皋设伏要地/自屯丹霞/以待敌兵悉众来/伏发/俘其酋豪郑务儿

C.伪齐乞师于金入寇/皋设伏/要地自屯丹霞/以待敌兵悉众来/伏发/俘其酋豪郑务儿

D.伪齐乞师于金入寇/皋设伏要地/自屯丹霞以待/敌兵悉众来/伏发/俘其酋豪郑务儿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牛皋善于作战,官职不断升迁。起初是射士,与杨进、孛堇、王嵩、杨么等交战,均取得大败敌军的战果,因功勋卓著多次提升。 

B.牛皋被岳飞看重,委以重任。刚进入岳家军便被授予唐、邓、襄、郢州安抚使;之后在与敌人的交锋中,不负岳飞之望,大显身手。 

C.牛皋一生力主抗金,至死不渝。绍兴十七年,都统制田师中大会诸将,秦桧指使田师中给牛皋下毒,牛皋临死时仍然不忘国事。 

D.牛皋威震金兵,敌人闻风丧胆。伪齐派五千骑兵逼近庐州之时,牛皋受岳飞之命出兵,    牛皋远远望着金军大喊,敌军不战而退。
4.把文中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金人攻江西者,自荆门北归,皋潜军于宝丰之宋村,击败之。   

2皋年六十一,官至侍从,幸不啻足。所恨南北通和,不以马革裹尸,顾死牖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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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人群不时地会发生踩踏事件,动物在成群结队行动时,即使遇到紧急情况也不会因为惊慌失措而相互碰撞,为什么?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行为生物学家伊恩·库森说,蚂蚁、鱼和鸟有能力在整个群体里传递关于群体的身体动态的信息。比如蚂蚁可以用信息素在蚁群内交流,通过简单的小范围互动能形成复杂的模式’。蚂蚁是社会化的生物,而人类是自私的。我们都想节省通行时间,哪怕是以牺牲他人的时间为代价,而蚂蚁是为整个群落而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最原始的生物。我们没有进化出群体活动时的集体智商,无法超出局部的互动规则。鱼群或迁移的动物在突然行动时,领袖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拥有往何处去的必要的信息,其他同类只要跟着就行了。   

另一种说法是,许多大型的鸟类如天鹅和塘鹅以V字形梯形编队飞行,这样既能提高飞行效率,又能避免碰撞。阻力能够降低65%,飞行距离可以增加70%,因为每一只鸟都处于前面一只鸟的翼尖涡流造成的上升气流中。只有头鸟得不到这种好处,但鸟群中的其他鸟会轮换当头鸟,以共同承担这种压力。实际上,鸟群的梯形编队很少是完美的V字形,往往是J字形。但无论是哪种形状都可以让所有的鸟获得对前面同类的最佳视野,以便保持安全的距离。飞行时,鸟群中的鸟之所以不会相互碰撞,是因为它们的视觉系统比人类的发达,它们的新陈代谢和肌肉的反应速度也更快。   

在2004年至2007年,欧盟组织了一个名为“飞行中的椋鸟”的研究,动用了意大利、法国、德国、匈牙利和荷兰等国的七个研究机构,成员中有生物学家、物理学家、计算机科学家,他们不仅要收集数据,还要改进对鸟群的3D模拟,以便帮助人们理解人类的群体行为,如时尚、风潮、金融市场的群体行为。物理学家卡瓦尼亚选择了意大利罗马的马西莫宫,它位于火车站附近一个开阔的广场上,广场四周都是树。冬季的每个下午,椋鸟在罗马郊外觅食后都会回到这里的鸟窝。黄昏时分,这些鸟群会在天空中上演半个多小时的特技表演,它们有时像一股烟雾,有时又像一条摆动的缎带。卡瓦尼亚和他的团队把鸟群的移动做成了3D图像后意外地发现,鸟群中鸟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在鸟群边缘的鸟比中心更密集,就像在一辆拥挤的公交车上,中央的乘客悠闲地聊天,车门附近却很拥挤。更让他们感到有趣的发现是,鸟群中的鸟能看到它附近的15只到16只同类,但它只注意它两侧的六七只鸟的活动。邻近的鸟距离它自己的远近不重要,重要的是同类的数量,它们只根据邻近的同类来改变飞行速度和方向,这就能保证整个鸟群朝同一方向飞行。进化为什么选择了“六”或“七”作为神奇的数字?一种解释是“七”是鸟类认知能力的极限,它们无法跟踪七个以上的物体的活动;另一种解释是,“七”是在群体中传递信息时的最佳数字。你也许以为你沟通的个体越多越好,但如果你跟太多人沟通,你会得到太多嘈杂的不准确的信息。这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你搞清楚状况之后可能就为时已晚了。(摘编自《三联生活周刊》)
1.下列关于成群的动物遇到紧急情况不会相互碰撞的原因,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蚂蚁、鱼和鸟能够运用信息素在群体中交流,传递关于群体的身体动态的信息,通过    小范围互动能形成复杂的模式。 

B.蚂蚁是社会化的生物,它们都是为整个群落而工作,具有群体活动时的集体智商,活动规则不仅仅是局部的互动。 

C.鱼群或迁移的动物在突然行动时,领袖拥有往何处去的必要信息,它负责带领整个群体,其他同类只要跟着就行。 

D.鸟类的视觉系统比人类的发达,它们的新陈代谢和肌肉的反应速度也更快,飞行时能让它们彼此之间保持安全的距离。
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冬日黄昏罗马马西莫宫上空的椋鸟群特技表演般的飞翔,给科学家研究动物的群体活动而不碰撞提供了很好的材料。 

B.科学家把鸟群的移动做成3D图像后意外地发现,运动的鸟群中鸟的分布规律与人类活动中人群的分布情况很相像。 

C.科学家发现鸟群中的鸟能看到它附近15只到16只同类,但它只注意自身两侧的六七只鸟,根据它们来调整飞行。 

D.有人认为,沟通的个体并非越多越好,跟太多人沟通会得到很多不准确的信息,在群体中传递信息时的最佳数字是“七”。
3.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动物的行为与人的行为既有相似之处,又有很大的不同,研究动物的行为方式,对于了解人类自身、理解人类的群体行为有重要的帮助。 

B.伊恩·库森认为,人群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会因惊慌失措而发生踩踏事件,而成群的动物却不会,是因为人类在群体活动时没有互动规则。 

C.有些大型的鸟类如天鹅和塘鹅,以V字形梯形编队飞行,这样既能够避免碰撞,还能够降低飞行阻力,增加飞行距离,提高飞行效率。 

D.欧盟组织多国多学科的科学家和多家机构,进行“飞行中的椋鸟”的研究,以便帮助人们理解人类在时尚、金融市场等方面的群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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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

罗杰是英国摄影师,想拍一部关于中国农民生活的纪录片。于是,他来到中国农村,找到一位柿农,提出想买500个柿子,顺便拍下柿子采摘、晾晒等过程,并愿意出价1000元。  遇到这么好的生意,老农满口答应,还叫来邻居帮忙。邻居爬上树,用绑有弯钩的长杆,看准柿子用劲一拧,就摘下一个。这样,柿子一个个掉下来,滚得到处都是。老农站在树下,眼疾手快地把它们捡到竹筐里。罗杰觉得这个过程很有趣,把它们都拍了下来,然后向老农付了钱,转身要走。老农赶忙拉住他问:“怎么不把柿子带走?”罗杰笑着告诉老农,柿子就留给老农吃吧。老农看着驶远的汽车,百思不得其解。

在汽车里,罗杰对翻译说:“一个柿子在市场上只能卖一次,但如果将柿子制成‘信息产品’,就可以卖无数次。老农采摘柿子的生活纪录片,肯定能在英国卖个好价钱,这个题材太好了!”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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