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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论述文。(60分) 一天,有个富翁...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论述文。(60分)

一天,有个富翁带着小儿子去乡下旅行,想让他见识一下穷人是怎么生活的。在农场最穷的人家里他们度过了一天一夜。旅行结束后,父亲问儿子:“旅行怎么样?”“好极了!”“这回你知道穷人是怎么过日子的了?”言下之意是希望儿子珍惜自家的富裕生活。殊不知,儿子却回答:“我发现咱家里只有一条狗,可是他们家里却有四条狗;咱家里仅有一个水池通向花坛的中央,可他们竟有一条望不到边的小河;我们的花园里只有几盏灯,可他们却有满天的星星;还有,我们的院子只有那么一点儿,可他们的院子却有整个农场那么大!”羡慕之情溢于言表。接着儿子又说:“感谢父亲让我明白了我们有多么贫穷!”

你对“贫穷与富有”是怎样认识的?请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思想和认识。角度自选,立意自定,标题自拟;不要编造虚假事实论据,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安贫可以乐道 同样是在乡村,父亲看到的生活不如自己家的富裕,他要让儿子感受到自己家是多么富裕。而儿子看到的是自己家的豪华游泳池不如乡村的清澈小河,自己家的豪庭不如乡村的大片的农场,自己家的高悬的漂亮灯盏不如乡村满天的星辰。父亲本想教育儿子要珍惜当前所拥有的财富,儿子却深感自己家的贫穷。这是因为父亲的富有是基于金钱,而儿子的贫穷是失落于精神的贫穷。可见,精神的富有是多么重要。即使物质贫穷,但并不妨碍精神的富有,所以贫穷也可以富有。 古语说“君子安贫乐道”,这是很高的境界。也是说有见识的人追求的是精神的富有。纵然贫穷我也可以富有,因为我与自己精神的快乐同在。纵观历史,那些流传下来的真正财富,大都是注重精神境界的士人创造的。就说吕不韦和卓文君,流传下来的只有《吕氏春秋》和《白头吟》。是的,钱财易散,只有精神是永恒的。 可是我们现代人有很多在追求物质的同时忽视了精神,很贪婪地一路追求财富,一路上也遗失了自己的快乐与自由。等到自己所谓功成名就再回首时已百年身,精神上惘然若失,快乐也丢失在追逐物质财富的路上,压榨在生活的夹缝中。那个富翁爸爸,最终也许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飞机头等舱和五星级酒店之上,而孩子就凭着自己快乐和自由的心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精神上的快乐。 一个人就霸占了天下才华储备百分之八十的曹植曾感叹:“名秽我身,位累我躬。”以他的地位和境界,大概体到了真正的精神快乐是不能建立在名位这些稍纵即逝的事物上的。只有保持良好的心态,快乐的心态,即使物质上是贫穷的,但精神上也可以是富有的。可见,精神的富有是取决于心态,我们不能仅仅追逐物质的富有,而遗失精神的快乐。 倘若把这位富翁爸爸放到乡间生活,他是绝对不会感到快乐的。因为追求太多太久的物质利益使他早巳感受不到贴近自然的幸福了。正如这个城市里的千千万万的你我一样,居住于这般的石头森林恐怕也已感受不到自然的气息,况且还有那么多人为了这森林中的一格铁窗奋斗终生。他们是感受不到自由和幸福了。那么走吧,离开喧嚣的繁华的纷扰走进清新广阔的天地,让所有干扰都蒸发成水汽,像那个孩子一样,成为精神的富翁,即使贫穷也可缠绕成精神的光环!只有当一个人真正用心贴近自然的时候,他才是最贴近自己。当一个在名利场中摸爬滚打的人走在山间明月与清风,他是否能轻易地感觉到灵魂游荡于边缘时的孤独呢?可见,精神的富有,还在于用心贴自然,反省自我,在永恒的自然面前反思自己精神的收获和付出。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倘若我们保持这样一份宠辱不惊的心态走进最本真的自己,那么即使我们物质上贫穷,我们也可以很富有。追逐名利也许能给自己带来一些成就感的喜悦,但只有保持心态的平和和自由,保持最本真的自我,我才会更快乐,精神上更富有。 【点评】作为考场议论文,语言表达能力强是本文最大的特点。材料叙述、事例选择信手拈来,阅读面、知识面较为广泛。使用了道理论证、事例论证、假设分析、前后比论证的方法,使内容丰富翔实,再加上句式的变换、修辞的使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语言表现力。文章运用“路标指示法”使观点与材料联系极为紧密,观点鲜明突出。在首段对材料分析后直接引出:精神的富有是多么重要。接着紧扣材料从正反对比论证中通过历史文化事例与现实生活实际进一步论证“精神的贫穷比物质的贫乏更为可悲”的道理。巧妙引用名言展开道理论证,内容充实,使文章主题立意更上一层楼。另外,本文语言明白晓畅,文采飞扬,某些文句颇有意蕴。 【解析】 试题分析:这是一道材料作文题目,要求以材料为范围,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作文。这种命题形式从本质上讲,是材料作文,但从表现形式上讲,又是话题作文;它给定材料,但不给定话题,要求既不像材料作文那样“过死”,也不像话题作文那样“过宽”。它既继承了材料作文的一些优点,又弥补了材料作文的缺陷。在审题、立意和选择材料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思考。 (1)抓住材料的本质内容。写材料作文,必须读懂材料,知道材料主要写了什么内容,明确材料中事物之间的关系、内容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不偏离题意。一般情况下,可以按这样的思路来思考:材料写的是谁?他干了什么?很明显,本材料主要写了富翁与他的儿子对农场最穷的人家生活的不同认知和理解。 (2)紧扣关键词句审题。在材料中,总会有一些提示性的词语或者语句,这就是我们立意的关键词,我们要分析挖掘它们所包含的深层意蕴。这则材料的关键词是“贫穷”与 “富裕”,关键句子是“希望儿子珍惜自家的富裕生活”和“感谢父亲让我明白了我们有多么贫穷”两句。这就告诉我们要重点分析父子对贫富截然不同的认识。财富是相对的,在孩子的心中,财富就是拥有大自然;在成人的心目中,财富又是什么呢?这是值得深入思考的。 (3)围绕材料中心内容选择侧面、角度立意。“侧面”是指材料的内容层次,“角度”是指材料含意的出发点,“角度”包含在“侧面”之中。我们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谁又能说得清楚? 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范畴我们会得到不同的答案。新材料作文可写的内容和角度是多样的,我们可以从中选定一个来写。本材料作文的立意可以这样思考:材料中可以概括出哪几个意思?原材料作者的本意是什么?怎样用自己的话归纳出清晰而简洁的观点?通过以上分析,这则材料可以从教育子女、精神与物质、心灵与自然等角度来思考。 考点:能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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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23分)

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同时去的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A,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匙证章。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百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邓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绘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事共同抵制。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而奋斗终生,我决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邀请他去东北筹办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的时间内,带病编写出一整套农林大学的教材纲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设任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日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期时,他将自己的积蓄捐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数十名专业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埋想。

(摘编自《中国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相关链接: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陵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东北农学院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 。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菌》等。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成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励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尊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B.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没有听从导师的建议,而是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C.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D.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丰富,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E.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
2.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5

 

                                                                        
3.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4.请结合材料谈谈科学家与国家的关系,100字左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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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首宋词,完成后面的题目。(9分)

水调歌头

壬子被召,端仁相饯席上作

辛弃疾

长恨复长恨,裁作短歌行。何人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余既滋兰九畹,又树蕙之百亩,秋菊更餐英。门外沧浪水,可以濯吾缨。   

一杯酒,问何似,身后名?人间万事,毫发常重泰山轻。悲莫悲生离别,乐莫乐新相识,儿女古今情。富贵非吾事,归与白鸥盟。

【注】①绍熙三年(壬子),辛弃疾奉召赴临安,在陈端仁的饯行席上赋此词。

②“余既”三句出自《离骚》:“余既滋兰之九畹,又树蕙之百亩”“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1)概括“兰”“蕙”“菊”三种意象的共同内涵。(3分)

 

 

(2)指出“听我楚狂声”和“富贵非吾事”典故的出处。词人借它们分别表达了什么情思?(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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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默写(第16题)(6分)

①、携来百侣曾游,                      

②、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③、满载一船星辉,                      

④、                         ,用之如泥沙?

⑤、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                    

⑥、开琼筵以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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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题目。(22分)

邵宝,字国贤,无锡人。年十九,学于江浦庄昶。成化二十年举进士,授许州知州。月朔,会诸生于学宫,讲明义利公私之辨。巫言龙骨出地中为祸福,宝取骨,毁于庭,杖巫而遣之。躬课农桑,仿朱子社仓,立积散法,行计口浇田法,以备凶荒。

弘治七年入为户部员外郎,历郎中,迁江西提学副使。修白鹿书院学舍,以处学者。江西俗好阴阳家言,有数十年不葬父母者。宝下令,士不葬亲者不得与试,于是相率举葬以千计。宁王宸濠索诗文,峻却之。后宸濠败,有司校勘,独无宝迹。迁右布政使,与镇守太监勘处州银矿,宝曰:“费多获少,劳民伤财,虑生他变。”卒奏寝其事。进湖广布政使。

正德四年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刘瑾擅政,宝至京,绝不与通。瑾怒漕帅平江伯陈熊,欲使宝劾之,遣校尉数辈要宝左顺门,危言恐之曰:“行逮汝。”张彩、曹元自内出,语宝曰:“君第劾平江,无后患矣。”宝曰:“平江功臣后,督漕未久,无大过,不知所劾。”二人默然出。越三日,给事中劾熊并及宝,勒致仕去。瑾诛,起巡抚贵州,寻迁户部右侍郎,进左侍郎。命兼左佥都御史,处置粮运。寻疏请终养归,乃拜南京礼部尚书,再疏辞免。世宗即位,起前官,复以母老恳辞。许之,命有司以礼存问。

宝三岁而孤,事母过氏至孝。甫十岁,母疾,为文告天,愿减己算延母年。及终养归,得疾,左手不仁,犹朝夕侍亲侧不懈。受知于李东阳,为诗文,典重和雅,以东阳为宗。博综群籍,有得则书之简,取程子“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之义,名之曰“日格子”。       (节选自《明史·儒林传》)

宁王宸濠:朱宸濠,明太祖朱元璋五世孙,袭封宁王,封于南昌。正德十四年起兵反叛,兵败被俘,伏诛。
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躬农桑         教导    B.卒奏其事    搁置

C.遣校尉数辈要宝左顺门    拦截      D.命有司以礼存     慰问
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下划线词的意义和用法都不相同的一项是(      (3分)

A.①宝至京,绝不     镇守太监勘处州银矿

B.①行计口浇田法,备凶荒     ②修白鹿书院学舍,处学者

C.①会诸生学宫      ②今漂沦憔悴,转徙江湖间

D.①杖巫遣之      ②后人哀之不鉴之
3.下列四组全部都表现邵宝性格耿直、不附权贵的一组是(     (3分)

①峻却之         ②虑生他变        ③独无宝迹

④勒致仕去       ⑤欲使宝劾之      ⑥绝不与通

A.③⑤⑥      B.①③⑥     C.①②④     D.②④⑤
4.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邵宝重视教育,在许州知州任上,每月初一亲自到学校为众生员讲课;任江西提学副使时,在白鹿书院修建校舍,安置读书人。

B.邵宝关心民生,重视农事,采取“积散法”等一系列措施防备饥荒发生;他不主张开采处州银矿的原因,是怕劳民伤财

C.邵宝极其孝顺,多次请求辞官奉养母亲,最后才得到皇上同意;回家之后,自己有病,左手麻痹不仁,还是早晚奉侍在母亲身边。

D.邵宝好学不倦,博览群书,每当学有所得就写在竹片上,用宋代理学家程颐“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的意思,取名“日格子”。
5.把文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每题5分,共10分)

①宝下令,士不葬亲者不得与试,于是相率举葬以千计。

 

②甫十岁,母疾,为文告天,愿减己算延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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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9分)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C.《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彻底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坐监一年的处罚。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B.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我们应该全部传承。

C.《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三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D.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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