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一(4)题。
大漠里的旗帜
刘建超
她来看他,是为了离开他。
他不知道,兴奋紧张搓着一双皲裂粗壮的手,这么远,天啊,你怎么来了?
她看着他,看着相恋1 0年,那个曾经帅气充满诗意的小哥,如今粗犷得像工地上的装卸工,她还是没有忍住泪水,晶莹的泪珠在白嫩的脸颊冰冷地滑落。
她下了火车乘汽车,走了三天三夜,又搭乘过往的大货车颠簸了一天,才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看到了他居住的那个小屋。西部边陲的一个养路站,只有一个人的养路站。养护着近百公里的国道。
她和他在大学相识,他们都是学校野草诗社的。他俩相恋了,就因为都喜欢泰戈尔的诗,生如夏花,死如秋叶,还在乎拥有什么?在校园的雁鸣湖边,他轻轻地吻了她,说过不了几年,我将成为中国诗坛的一面旗帜。
浪漫似乎只在校园里才蓬勃畸形疯狂地蔓延。当毕业走上社会,才知道校园的美好都被现实的无情的铁锤砸得粉碎。为了寻找工作,他和她早把诗意冲进了马桶。
他的父亲是养路工,在西北。父亲生病期间,他去了父亲生活的城市照顾父亲,父亲去世后,他竟然接过了父亲手中的工具成为了一名养路工。
大漠荒烟,千里戈壁,他给她写信,描绘着他眼前的风景,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我真的感受到泰戈尔这句话的含义了。
她感受不到那些诗意,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寂寞无聊。家里人给她介绍男朋友,她都拒绝了。可是,她也不确定自己究竟能等到个什么样的结果。
一年一年的春花秋月,把他们推向了大龄的边缘。经不住妈妈的哭闹哀求,她妥协了,去见了妈妈公司领导的儿子,小伙子很精干,谈吐也很睿智。她就模棱两可地处着,心中还是牵挂着远方的他。
她要了断同他的情缘,这样下去对谁都不公平。
她给他带了大包的物品。他笑着说,我这啥都不缺,啥都不缺。
她环顾四周,煤气炉,木板床,米面油,咸菜。
他笑了,似乎恢复了校园里的神气,玩笑说,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些我都具备了,就等着天降大任了。
晚饭,稀饭,馒头,她带来的熟制品。
他居然端出了一盘鲜绿的青菜。在这一抹黄的沙丘,见到鲜绿的青菜,她都舍不得动筷子。
你一个人不寂寞吗?她说。
不寂寞,白天养路,晚上看书,看你的信。我能背下来泰戈尔诗集,也能背下来你写的每一封信。
夜晚,她躺在床上,他躺在地上。荒漠的风狼一样嚎。
第二天风和日丽,天蓝如洗。她搭上了一辆过路的货车。司机是个很健谈的小伙子,踩上油门也打开了话匣子。小伙子说,这个养路站就像是他们跑长途车的司机的驿站,加油加水,填饱肚子。养路站就他一个人,他还学会了修车补胎。几千公里的路段,就他养护的这段路最好。
在一个大拐弯处,司机停下车,提着一只袋子下了车。
她伸头望去,路基的远处是一个低洼带,竟然有一片十几平方米的小菜地。菜地里的绿色格外养眼。怕菜苗被飞乌或小动物侵害,菜地的四周插满了树干,树干上挂着五颜六色的布条,像是挂满了万国旗。
司机把袋子里的土倒在菜地边,回到车上说,经常走这里的司机都知道给这块菜地带点土。这地方风沙大,就这一块是个避风的港湾。他每天都要骑车几十里来这里种菜浇水。来场大风暴,菜地就没了,风暴过去后,他重新再开。我们司机每次经过这里都要鸣笛致意,我们把它称为大漠里的旗帜。那些布条上都写着一些字,有人说是诗,我也不懂。反正我记得其中一个上面写着,生如夏花。
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的名字就叫夏花。
她回到家,眼前总是飘舞着大漠里那五颜六色的旗帜。
她又准备动身去看他,她带了一挎包土。她要告诉他,大漠里的旗帜下不该少了家乡的泥土。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4年第3期)
(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
A.“荒漠的风狼一样嚎”这一句景物描写,用了比喻的手法既写出大漠环境的艰苦,也衬托了“她”看到“他”的生活现状后更坚定了她要与他分手的决心。
B.文中“他居然端出了一盘鲜绿的青菜”,“居然”一词暗示下文写那片青菜地得来不易,也点明了小说的主旨。
C.小说以“她来看他,是为了离开他”开头,是为了设置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D.小说主要从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等多个方面写“夏花”,塑造了一个对爱情充满向往但是又面临现实压力的女孩形象。
E.“她要告诉他,大漠里的旗帜下不该少了家乡的泥土。”小说的这一结尾写得含蓄蕴藉,极有韵味,给读者留下了充分体味的空间。
(2)小说中的“他”,性格中“浪漫”的一面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何以“大漠里的旗帜”为题?请简要分析。
(4)小说多次提到泰戈尔的诗,作者这样安排有何意图?请简要分析
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
(1)苏轼在《赤壁赋》中慨叹“人生短促,人很渺小”的句子是:“ , ”。
(2)《离骚》中表明作者在黑暗混乱社会中烦闷失意,走投无路的两句是:
“ , ”。
(3)《出师表》中表明作者志趣的句子是:“ , ”。
阅读下面这首唐诗,完成下题。
恨 别
杜 甫
洛城一别四千里,胡骑①长驱五六年。
草木变衰行剑外②,兵戈阻绝老江边。
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
闻道河阳近乘胜,司徒③急为破幽燕。
注:①指安史之乱的叛军。②剑外,剑阁以南,这里指蜀地。③司徒,指李光弼,他当时任检校司徒。
1.在这首诗中,诗人的“恨”包含了几层含意?请结合全诗简要分析。
2.第三联“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运用了怎样的表现手法来塑造诗人形象?请简要赏析。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题。
陆贾从高祖定天下,名为有口辩士,居左右,常使诸侯。及高祖时,中国初定,尉佗平南越,因王之。高祖使陆贾赐尉佗印,为南越王。陆生至,尉佗椎结①箕踞见陆生。陆生因说佗曰:“足下中国人,亲戚昆弟坟墓在真定。今足下弃反天性,捐冠带,欲以区区之越与天子抗衡为敌国,祸且及身矣!且夫秦失其政,诸侯豪杰并起,惟汉王先入关,据咸阳。项籍倍约,自立为西楚霸王,诸侯皆属,可谓至强。然汉王起巴蜀,鞭笞天下,劫诸侯,遂诛项羽灭之。五年之间,海内平定,此非人力,天之所建也。天子闻君王王南越不助天下诛暴逆将相欲移兵而诛王天子怜百姓新劳苦且休之遣臣授君王印,剖符通使。君王宜郊迎,北面称臣。乃欲以新造未集之越,屈强于此。汉诚闻之,掘烧君王先人冢墓,夷种宗族,使一偏将将十万众临越,越则杀王已降汉,如反覆手耳。”于是尉佗乃蹶然起坐,谢陆生曰:“居蛮夷中久,殊失礼义。”因问陆生曰:“我孰与萧何、曹参、韩信贤?”陆生曰:“王似贤。”复问:“我孰与皇帝贤?”陆曰:“皇帝起丰、沛,讨暴秦,诛强楚,为天下兴利除害,继五帝、三王之业,统理中国,中国之人以亿计,地方万里,居天下之膏腴,人众车舆,万物殷富,政由一家,自天地剖判,未尝有也。今王众不过数十万,皆蛮夷,崎岖山海之间,譬若汉一郡,何可乃比于汉王!”尉佗大笑曰:“吾不起中国,故王此;使我居中国,何遽不若汉!”乃大悦陆生,留与饮数月。曰:“越中无足与语,至生来,令我日闻所不闻。”陆生拜尉佗为南越王,令称臣奉汉约。归报,高祖大悦,拜为太中大夫。
(节选自《说苑·奉使》)
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赵氏。秦时已并天下。至二世时,南海尉任嚣病且死,召龙川令赵佗。即被佗书,行南海尉事。嚣死,佗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秦已破灭,佗即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高帝已定天下,为中国劳苦,故释佗弗诛。汉十一年,遣陆贾因立佗为南越王。
(节选自《史记·南越列传》)
[注]①椎结:同“椎髻”,发髻梳成一撮,形状如椎。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天子闻君王王/南越不助天下/诛暴逆/将相欲移兵/而诛王天子/怜百姓新劳苦且休之/遣臣授君王印
B.天子闻君王王/南越不助天下诛暴逆/将相欲移兵而诛王/天子怜百姓新/劳苦且休之/遣臣授君王印
C.天子闻君王王南越/不助天下诛暴逆/将相欲移兵而诛王/天子怜百姓新劳苦/且休之/遣臣授君王印
D.天子闻/君王王南越不助天下/诛暴逆将相/欲移兵而诛王/天子怜百姓/新劳苦且休之/遣臣/授君王印
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箕踞,坐时两腿前伸,形如箕,是一种前倨后恭的表现。《战国策•燕策三》:“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
B.足下,敬词。古代下称上或同辈相称都可用。《战国策•秦策二》: “愿为足下扫室布席,幸无我逐也。”
C.剖符,符,凭信。古代分封诸侯或封赏功臣时,将符一分为二,一留帝王处,一授诸侯或功臣,称为“剖符”。《史记》:“仆之先非有剖符丹书之功……。”
D.北面,面北,面向北。指臣服于人。古代君主面南而坐,臣子朝见君主时是面向北的。《史记•项羽本纪》:“汉王曰: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陆贾极具政治才干。他深受高祖信任,跟随高祖平定天下;代表朝廷出使南越,成功游说尉佗归顺汉王朝,得到高祖的肯定,被任命为太中大夫。
B.尉佗自傲自大。与陆贾会面时,他举止无礼,态度轻慢;认为自己既有将相之才,亦有帝王之能,且南越君民同心,足以与汉王朝分庭抗礼。
C.尉佗亦能审时度势。他本为龙川令,受命于任嚣,代任南海尉,趁天下大乱统一了南越;后听从陆贾的劝导与建议,接受朝廷封赏,臣服于汉王朝。
D.陆贾游说技巧高超。为说服尉佗,他从国力、军事等方面分析了对方可能面临的情势,进而使其醒悟到只有遵从朝廷的约束才能保住切身利益。
4.把原文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今足下弃反天性,捐冠带,欲以区区之越与天子抗衡为敌国,祸且及身矣!
(2)吾不起中国,故王此;使我居中国,何遽不若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作为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潮菜初是伴随着潮商的足迹传遍东西洋的,而后通过南北贸易和移民,吸纳了东西洋各地的饮食精华,包括各种各样的食材和烹饪技法,进而融会贯通并走向成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潮菜在全国各地迅速的兴起,其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
按照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分类法,潮菜因为地处广东而归入了粤菜,但已故的美食家唐振常却不以为然。他在《饔飨集》中说:“八大菜系中无潮州菜,大约以为潮州菜可入粤菜一系,此又不然,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州菜的特点,凡食客皆知,试看香港市上,潮州菜馆林立,何以不标粤菜馆而皆树潮州菜之名?”为什么潮菜不能归入粤菜?为什么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自己的名声?
就潮州人而言,大概认为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与潮州人所吃的潮菜有明显的差别。还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1979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组织当地大饭店的名厨整理出版一套6册的“菜点选编”丛书,没有把潮州菜汇编到《广东菜点选编》一书中去,而是与福建菜合编为《福建潮州菜点选编》。这说明在专家名厨的眼里,潮州菜反而与闽菜存在着更多的共性。
位于粤东一隅的潮州古属七闽,境内土著与闽越人无异,自秦始皇之后虽隶属广东,移民却多数来自福建,所以宋代的《舆地纪胜》说潮州:“虽境土有闽广之异,而风俗无漳潮之分。”潮菜的很多菜品及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者大同小异的,如蚝烙、生腌成蟹、古法蒸鱼、沙茶酱等;潮菜的很多特点,如善烹海鲜、重汤轻油、索尚清淡、注重养生等,也同时是闽南菜的特点。只不过到了近代,潮菜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以发扬光大。
菜系之名,实际是上世纪70年代后才出现的新名词,基本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属于地域范畴。而旧时莱肴是以族群风味饮食为分界,只有“菜点”和“帮口”(商帮口味)之说,属于族群范畴。历史上潮州人广布于世界各地,新中国之后,由于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各自生存发展,造成了族群文化的多样性,最终呈现出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菜流派。潮菜这种在本土之外出现的多流派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用流行的菜系理论也是难以解释的,但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则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一位多年后归国老华侨,一言不发地坐在汕头市外马路“爱西干面”摊挡前,一口气连吃四大碗干面之后突然泪流满面。在老华侨的心里,这种原本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凝聚了历史文化的美食。族群饮食,就是这样一些能够引起文化认同感的食物,它们跟语言一样是族群区分的标志,是饮食文化的真正边界。
(节选自《三联生活周刊》)
1.下列关于“潮菜”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潮菜是潮州人族群的风味菜肴,具有善烹海鲜、重汤轻油、崇尚清淡、注重养生等特点,最初是通过潮商传遍东西洋的。
B.潮菜与粤菜或广东菜有明显的差别,粤菜或广东菜其实都是广府菜的别称,是讲粤语的广府人族群的风味菜点。
C.“菜点选编”丛书,把潮菜与福建菜合编在一起,说明在专家名厨眼里潮菜与闽菜存在着很多的共性。
D.潮菜的很多菜品与调料,是与闽南菜共有或大同小异的。到了近代,潮菜融合了海内外更多饮食文化的长处,使传统的饮食文化得到了发扬光大。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潮商的活动,使潮菜进一步走向成熟,潮菜的独特健康的饮食理念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喜爱,所以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
B.在香港,潮州菜馆林立,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通行粤菜不能包括潮菜的特点,潮州人无论到哪里都不标榜粤菜而只树立潮菜的声名。
C.潮州在历史上曾先属七闽后属广东,移民多来自福建,这是潮菜的粤闽菜系之争形成的历史背景。
D.流行的菜系理论很难解释有着特殊发展过程的潮菜,如果采用族群饮食的视角,人们就可以更为清晰地认识这一饮食文化现象。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八大菜系”,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的,潮菜在当代流行的八大菜系中被归人了粤菜。
B.潮汕本土、香港和南洋三种风格不同的潮州菜流派的产生,是地理隔绝和社会隔绝造成的族群文化多样性的呈现。
C.潮菜在本土之外出现多流派的现象,在其他菜系中是极其罕见的,这是潮菜在众多菜系中能独领风骚的主要原因。
D.一碗干面会让老华侨泪流满面。在他的心里,这平淡无奇的面条已经不再是普通的食物,而是能引起他文化认同感的美食。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有一黑人孩子,生于纽约贫民区。对于未来,他看不到什么希望。一天,父亲递给他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能值多少钱?”“大概一美元”他回答。“你能将它卖到两美元吗?”父亲问。“傻子才会买!”他赌着气说。父亲的目光透着渴求:“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要是你卖掉了,也算帮了我和你妈妈”。他这才点了点头:“我可以试一试”。他很小心地把衣服洗干净,没有熨斗,就用刷子把衣服刷平,铺在一块平板上阴干。他来到地铁站,经过六个多小时的叫卖,终于卖出了这件衣服。
某天,父亲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怎样才能卖到二十美元?”“怎么可能?它最多只值两美元” “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想想办法!”父亲启发他。他请表哥在衣服上画了一只唐老鸭与一只米老鼠。他卖出了衣服,还多得了五美元的小费。
后来,父亲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能把他卖到两百美元吗?”这一回,他没有犹疑,沉静地接过了衣服。当《霹雳娇娃》的女主演拉佛西来纽约作宣传时,他推开保安扑到了拉佛西身边,举着旧衣服请她签了个名。他一声欢呼:“拉佛西小姐亲笔签名的运动衫,售价两百美元!”通过现场竞价,一名商人以一千两百美元的高价收购了这件衣服。
回到家,父亲泪水横流,说:“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只值一美元的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起来,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我们只不过黑一点穷一点,可这又有什么关系?”
二十年后,他的名字传遍了世界,他的名字叫——迈克尔·乔丹!
请根据你对以上文字的感悟,自定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