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嫁给幸福
汪国真
有一个未来的目标
总能让我们欢欣鼓舞
就像飞向火光的灰蛾
甘愿做烈焰的俘虏
摆动着的是你不停的脚步
飞旋着的是你美丽的流苏
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
谁能说得清
什么是甜
什么是苦
只知道确定了就义无反顾
要输就输给追求
要嫁就嫁给幸福
要求自选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诗歌除外),自拟题目,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书写规范,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镝以及相关行会. 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场,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领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C.《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D.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D.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默写
(1)《论语》中孔子强调不仅能学习别人的优点,也能看出别人的缺点,更要引以为戒的句子是: , 。
(2)文天祥在《过零丁洋》中借地名写出形势和情况的危急凄苦的诗句是: , 。
(3)王湾在《次北固山下》一诗中描绘涨潮时水面宽阔,帆船顺风而行的句子是: , 。
(4)当任命一个人来挽救局面,人们常引用的《出师表》中的一句名言是: , 。
(5)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豫让者,晋人也,故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及智伯伐赵襄子,赵襄子与韩、魏合谋灭智伯,灭智伯之后而三分其地。赵襄子最怨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乃变名姓为刑人,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襄子如厕,心动,执问涂厕之刑人,则豫让,内持刀兵,曰:“欲为智伯报仇!”左右欲诛之。襄子曰:“彼义人也,吾谨避之耳。且智伯亡无后,而其臣欲为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卒释去之。
居顷之,豫让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於市。其妻不识也。行见其友,其友识之,曰:“汝非豫让邪?”曰:“我是也。”其友为泣曰:“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顾不易邪?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豫让曰:“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
既去,顷之,襄子当出,豫让伏于所当过之桥下。襄子至桥,马惊,襄子曰:“此必是豫让也。”使人问之,果豫让也。于是襄子乃数豫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仇,而反委质臣於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独何以为之报仇之深也?”豫让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襄子喟然叹息而泣曰:“嗟乎豫子!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而寡人赦子,亦已足矣。子其自为计,寡人不复释子!”使兵围之。豫让曰:“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於是襄子大义之,乃使使持衣与豫让。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自杀。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
(选自《史记·刺客列传》)
1.对下列句子中加横线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今智伯知我 知:了解
B.委质而臣事襄子 质:人质
C.于是襄子乃数豫让曰 数:责备
D.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 遇:对待
19.2.以下各组句子中,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
A.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B.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C.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D.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项是 ( )
A.豫让漆身为厉,吞炭为哑,残身苦行,宁愿使自己变得面目全非,也不愿用卑劣的方法获得成功,显示出豫让做人的基本准则。
B.豫让信奉“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智伯对于他有知遇之恩,所以他想方设法要为之复仇。对于这种“义”,赵襄子也是赏识的。
C.赵襄子没有被豫让杀死,是因为时刻提防,防范严密。豫让每次行刺都费尽心机,但都被赵襄子及时识破,而且当场被捉拿。
D. 豫让为了报智伯之仇可谓执著,是一个轻己之生死,事主无二心的“大义”之人。
4.把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
(2)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
(3)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
将下面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樊於期偏袒扼腕而进曰:“此臣日夜切齿拊心也,乃今得闻教!”
(2)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
下列文化常识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
A.敬称用来表示尊敬客气的态度,也叫“尊称”。子、卿、执事都是对对方的敬称。谦称是表示谦虚的自称,寡人、足下、仆都是对自己的谦称。
B.古时音乐分为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音,其中羽声慷慨激愤,变徵之声低沉悲凉。
C.蛮夷是对华夏民族之外未开化的少数民族的统称,一般称北方的少数民族为狄,称南方的为蛮,称东方的为夷,称西方的为戎。
D.春秋时期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烛之武退秦师》中的晋侯、秦伯 、郑伯都是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