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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选择的道路
[美] 欧·亨利
两个强盗冲下陡坡,审慎而迅速地穿过树林。驰进一个原始的荒凉的峡谷。在这里,鲍勃·蒂德博尔的坐骑在一块长满苔藓的岩石上打了滑,摔折了前腿。他们立刻朝它脑袋开了一枪。
“哦,我想你那匹小野马暂时驮得动我们两个人。”乐天派的鲍勃回答说,“路上一见到马,我们就征用一匹。天哪,我们发了一笔财,可不是吗?看钱上的标签,一共三万,每人一万五!”
“比我预料的少。”鲨鱼多德森说,用靴尖轻轻踢着钞票捆。接着,他沉思地瞅着他那匹跑累的马的汗水淋漓的肋腹。
“老博利瓦差不多要累垮啦。”他慢吞吞地说,“我真希望你的栗毛马没有摔伤。”
“我也这样希望,”鲍勃无忧无虑地说,“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博利瓦的脚力很健——它能把我们驮到可以换新坐骑的地方。妈的,鲨鱼,我想起来就纳闷,像你这样的一个东部人来到这里,在这些横行不法的勾当中居然胜过我们西部人。你究竟是东部哪里的人?”
“纽约州。”鲨鱼多德森说着在一块岩石上坐下,嘴里嚼着一根小树枝,“我出生在厄斯特县的一个农庄里,十七岁的时候,从家里逃了出来。我来到西部完全是一个偶然的机遇。当时我挎着一小包衣服,沿路走去,想到纽约市。我打算到那里去挣大钱。我觉得我能行。一天傍晚,我到了一个三岔路口,不知道该走哪一条路。我琢磨了半个小时,终于选择了左面的一条。就在那天晚上,我遇到一个在乡镇旅行演出的西部戏班子,我跟着他们来到了西部。我常想,如果当时我选择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成为另一种人。”
“哦,我想你结果还是一样。”鲍勃·蒂德博尔愉快而不无哲理地说,“我们选择的道路关系不大;我们成为哪一种人,完全由本质决定。”
鲨鱼多德森站起来,靠在一株树上。
“我真不愿意你那匹栗毛马摔伤,鲍勃。”他又说了一遍,几乎有点伤感。
“我何尝愿意,”鲍勃附和说,“它确实是匹快马。但是博利瓦准能帮我们渡过难关。我们还是赶紧上路为好,对不对,鲨鱼?我把钱装好,我们上路找一个妥当的地方吧。”
鲍勃·蒂德博尔把抢来的钱重新装进帆布袋,用绳索扎紧袋口。他抬起头时看到的最扎眼的东西,是鲨鱼多德森手里握得四平八稳的、对准他的四五口径的枪口。
“你不了解,鲍勃,”他叹了一口气说,“你那匹栗毛马摔折了腿,叫我多么难过。”
刹那间,多德森换了一副凛冽的凶相,还夹杂着一种冷酷的贪婪。那个人的灵魂透露了一会儿,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
鲨鱼多德森疾驰而去时,他眼前的树林似乎逐渐消失;他右手里的枪变成了桃花心木椅子的弯扶手;他的马鞍奇怪地装上了弹簧,他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的脚并没有踩在马镫上,而是安详地搁在那张直纹橡木办公桌的边上。
我告诉各位的是这么一回事:华尔街经纪人,多德森——德克尔公司的多德森做了个梦,梦醒时睁开了眼睛。机要秘书皮博迪站在他的椅子旁边,嗫嗫嚅嚅地正想说话。
“嘿!皮博迪,”多德森眨着眼睛说,“我准是睡着了。我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有什么事吗,皮博迪?”
“特雷西-威廉斯公司的威廉斯先生等在外面。他是来结算那笔艾克斯·淮·齐股票账目的。他抛空失了风,你大概还记得吧,先生。”
“对,我记得。今天艾克斯·淮·齐是什么行情,皮博迪?”
“一元八毛五,先生。”
“那就按这个行情结账好啦。”
“对不起,我想说一句,”皮博迪局促不安地说,“我刚才同威廉斯谈过。多德森先生,他是你的老朋友,事实上你垄断了艾克斯·淮·齐股票。我想你也许——呃,你也许不记得他卖给你的价钱是九毛八。如果要他按市场行情结账,那他就得倾家荡产,变卖掉一切才能交割。”
刹那间,多德森换了一副凛冽的凶相,还夹杂着一种冷酷的贪婪。那个人的灵魂透露了一会儿,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
“他得按一元八毛五的行情结账。”多德森说,“博利瓦驮不动两个人。”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他们立刻朝它脑袋开了一枪”,在鲍勃的坐骑受伤之后,他们杀了它。杀马是多德森早有的预谋,为下文独吞赃物作了铺垫。
B.两个强盗对博利瓦的脚力有所讨论,鲍勃的意图是急于想和多德森一块逃亡,而多德森对马更多的是同情。
C.多德森凶相“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两次提到说明他是什么样的人,完全由本质决定。
D.当强盗的经历是不是梦并不重要,梦也许不是梦,而是多德森的发家史。即使真是梦,也可以看出多德森的灵魂本质。
E.小说使用了“欧·亨利式”结尾,小说结尾发生了出人意料的情节变化,这一意想不到的结果产生了独特的艺术魅力。
2.小说主人公多德森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我们选择的道路”为题,有哪些含义?请简要分析。
4.小说前半部分写多德森的强盗之梦,后半部分写多德森的经纪人生活。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良 心
孩子送来时,已经快不行了,张朝和老婆急红了眼。好几个医生,在看了片子和孩子的状况后,都摇着头说:“不行,不行,这个手术我没把握。”张朝和老婆真的是急疯了,差点就给他们跪了下来:“求求你们,你们一定要救我儿子啊!”一个年轻医生,看着有些不忍,说:“如果丛医生在,可能还有点希望,但是……”年轻医生有些欲言又止。
“但是什么?”张朝问。年轻医生想了想说:“我去帮你打个电话试试,他如果说可以,那就可以。”电话打完,年轻医生说:“丛医生答应了,马上就动手术,你们准备一下吧。”张朝和老婆一阵惊喜。张朝朝老婆使了个眼色,他老婆就匆匆出了医院,回来时手里多了个鼓囊囊的信封。
那个丛医生走过来时脸上有点憔悴,他的身后跟着的是推着孩子病床的护士。眼瞅着快要到手术室了,张朝把丛医生拉到了一个角落,然后递上那个信封。丛医生推托着不接,反复几次,张朝脸上都有了汗。这时那个护士喊:“丛医生,可以手术了。”丛医生推托不过,只好接过信封,随手放进口袋里,然后就匆匆进了手术室。
张朝和老婆被阻拦在手术室的门口,看着门轻轻地被关上。张朝拍了拍老婆的肩说:“没事的,一定没事的,丛医生都收了咱的红包,他一定会尽全力的。”
这次的手术,真像是一场马拉松。从下午六点一直到凌晨两点,张朝和老婆坐在门外的地上,差点都虚脱了。“怎么还没好呢?怎么还没好呢?”老婆嘴里不停地在喃喃着,眼角的泪早已干了,留下一道道清晰的泪痕。不时还怪上自己几句:“都怪我,没照看好儿子。”张朝拉住她的手,紧紧地。
不知什么时候,手术室的门打开了,先前那个护士喊:“谁是张海旭的家属?”“张海旭”正是孩子的名字。张朝和老婆冲了过去应道:“我是,我是!”护士告诉他们,手术很成功,孩子一会儿就出来,先进重症监控室,让他们别着急。转身要进手术室的护士又回头说:“你们啊,还真该好好感谢丛医生!”
几天后,张朝的老婆经过医院楼下的表彰栏,发现上面有丛医生的照片,仔细一看,这是年度模范医生的事迹专栏。原来丛医生叫丛勇强,他因一台手术,错过了见父亲最后一面的机会。
张朝的老婆回到病房时,把丛医生的事告诉给了张朝。张朝说:“他是尽力了,可他不是也收了我们的红包了吗?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评模范呢?”老婆也说:“是啊,是有点说不过去。”
张朝和老婆只是在病房里轻声地谈论,邻床的一个病友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出了病房,就和另一个病友说起了那个叫丛勇强的医生收受红包却被评模范的事情。
事情很快传到了很多人的耳朵里。
第二天,张朝的老婆看到表彰栏里,丛医生的照片被撤了下来。回到病房时,来了两个医院监察处的人,把他们带进了一间办公室,说是要了解情况。
在那里,他们看到了丛医生,他们是有些歉意的,虽然他们给了红包,但毕竟人家救了自己的孩子。丛医生却朝他们微微一笑,说:“你们查过交给医院的押金吗?”张朝和老婆摇头说:“没有。”一个工作人员递给他们一份押金收据,收据上显示,在孩子手术的第二天,孩子的医院账户上多了一笔钱。那个数字,正是张朝塞给丛医生的那个红包的数额。
丛医生说:“当时收你们的钱,一是想让你们放心,二是时间确实也紧迫……”
张朝说:“丛医生,对不起,我……”
丛医生摆了摆手说:“医者父母心,无论我做什么,我首先想到的都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在刻画人物时运用了语言描写的方法,如通过一些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突现了张朝夫妻在救治孩子时的焦急心情。
B.小说通过张朝夫妻误会丛医生这个小故事,揭示了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医患关系问题,即医患之间的不理解、不信任等。
C.护士是小说中的关键人物,她目睹丛医生收红包,也见证他抢救小男孩,同时这个人物还起到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D.文中略写救治孩子的过程,详写孩子父母对丛医生的前后态度变化过程,作者这样处理是为了表现孩子父母的忘恩负义。
E.小说篇幅短小,但情节曲折,结构完整,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直至结局依次展开,体现了作者独具匠心的构思。
2.丛医生是一个怎样的人?简要分析其形象特征。
3.“你们啊,还真该好好感谢丛医生!”试分析护士这句话的含意及作用。
4.小说的题目是“良心”,如以“红包”为题是否更好?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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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主寺的夜晚
非 鱼
旅游团到达川主寺镇的时候,是下午五点多。
圆脸的藏族导游普通话不太标准,他告诉大家尽量少活动,多休息,到街上买东西最好结伴。他不想听导游絮叨,拿到钥匙就进了房间。男团员是单数,他给导游提出来自己单独住,说怕影响别人。其实,他是不想让别人打扰他。
这一路,他几乎不说话,大家唱歌讲笑话,他从不参与,也不笑。
他不知道怎么会弄成这样。似乎所有通往未来的路都被堵死了,除了仰望天空一声接一声地叹息,他不知道该做什么,还能做什么。
看到贴在旅行社门口的广告,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九寨沟,因为那美丽的水。在把两千块钱交给了旅行社后,除了几百块钱零花钱,一张身份证,一间孤单的屋子,几样家具,他在那个城市,真的是一无所有,了无牵挂了。
十月末的川主寺寒气逼人,他躺在冰凉的床上,头疼欲裂。走廊里旅行团的人们笑语喧哗,他们结伴去逛街。他想起那句课文:热闹是他们的,而我什么都没有。他把柜子里的被子也拿过来盖上,还是冷,脑后像要炸开一样,他不停地用手去敲头。
有人敲门。持续的敲门声让他很烦,他起来开了门,是那个圆脸的小导游,笑眯眯站在门外:出去转转吧,现在就睡觉晚上会睡不着的。
走出宾馆,他朝和主街道相反的方向走去。公路的右边有几个小饭店和小商店,左边是坡度很缓的草地。远远的,一群白羊在草地上吃草,没有一点声息。对面的山坡上,是一个藏族的小村落,五彩斑斓的经幡在微风中飘动。
他在草地上躺下,身边有一簇黄色的小花,天空阴沉得叫人难过,云层从四面八方压过来,他转个身,趴在草地上。
黄昏渐渐来临,他离开了。他问路边一个小店的老板娘,哪里有藏刀卖。年轻的藏族女人正在炉子上炖一锅牛肉,肉汤发出诱人的香味。她指指他来的方向,用生硬的普通话说:街上有。又指指锅里的肉:吃不吃?他摇摇头。门口一个老阿妈端坐着,沉默地望着远方。
他买了一把藏刀,刚回到房间,导游又敲门,后面跟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是他们团里的。导游说:他和你一起住。
男人很健谈,不停地说话,问东问西,问他头疼不,要不要喝红景天,要不要喝热茶。他一直摆弄着那把藏刀,头也不抬地说:不要。不要。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导游问他是不是买了一把藏刀,他说是。导游让他把刀交给他保管,说进景区要检查的,所有游客买的藏刀都要交给他保管。他狠狠地瞪了同屋的男人一眼,把刀从怀里掏出来,交给了导游。
终于到九寨沟了。他跳下车,那对一路上叽叽喳喳的恋人跟着跳下来:大哥,我们一起走。他说不用,女孩说:导游安排的,必须结伴,要不走丢了怎么办?走吧。
他远远地跟着那对年轻的恋人,他想独自走,一直走到没有人的地方去。可那对年轻的恋人似乎很听导游的话,一直在不停地回头看,看到他离得远了,就停下来等着他。
每到一个景点,女孩都会发出阵阵惊呼,把那些惊艳的水指给他看,让他帮他们拍照,拉着他一起合影。到最后,女孩子干脆让他和她的男朋友一左一右拉着她的手,女孩嗲嗲地说:大哥,不行,我缺氧了,头晕,帮帮我。
他只好和她的男朋友拉着她的手。他感觉她的手软软的,凉凉的,和他那个一声不吭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女朋友一样。他扭过头看了她一眼,她咧嘴一笑,很抱歉的样子。
一路走到长海,他趴在木栏杆上,呆呆地望着那一汪清澈的湖水。女孩趴在他旁边说:这里的水不能碰,都是有神性的。
他暗暗冷笑。他笑女孩说的神性。神在哪里?神看得到他的苦难和绝望吗?
男孩子拍拍他的肩:走吧,大哥。我们俩任重道远呢,得把这个小东西拖回去。
他继续和男孩拉着女孩的手,走着看着,看着走着。
一路颠簸,一车人又回到那座让他伤心的城市。
他背起背包刚要下车,导游叫住了他,导游把那把精美的藏刀递给他:还你的藏刀。我们藏族人佩戴藏刀一是为了装饰,一是为了切牛肉羊肉。他接过刀,对年轻的圆脸导游说:谢谢。导游在他身后幽默地说:大哥,切肉的时候千万小心,别切了自己的手。他抬起手冲背后摇了摇。
那对年轻的恋人在车旁等他。女孩说:大哥,再见啊。我们拜见过神了,神会保佑我们的。
他走了。那对恋人,那个中年男人,还有好多刚下车的团员们,当然,还有那个年轻的藏族导游,都微笑着和他挥手告别。
他弯下腰,给他们深深地鞠了一躬,匆忙离去。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川主寺的夜晚”为题,讲述了一个城市旅游团去九寨沟的路上,夜宿川主寺镇的时候发生的有趣的故事。
B.在川主寺镇,藏族导游告诉大家尽量少活动,到街上买东西最好结伴,说明这个地方的治安不好。
C.主人公“他”在去九寨沟旅游之前,情绪低落到了极点,他感到自己所有通往未来的路似乎都被堵死,只有仰天长叹了。
D.同游的男人看见他买了一把藏刀,劝他喝茶他也不喝,男子怕他一时想不开出现意外,就把买刀这件事告诉了导游。
E.导游说的“大哥,切肉的时候千万小心,别切了自己的手”,可以说导游看出了他是个心思很重的人,有开导他的意味。
2.小说中写到的“那对一路上叽叽喳喳的恋人”,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3.画线的两段文字中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从苦难和绝望中解脱出来了,还是没有解脱出来?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浪 子
[美]华·欧文
现在,美丽温柔的陶洛丽斯的脸上布满忧愁,就像空中的一片乌云,那真是一场灾难,而这一切正发生在阿尔罕伯拉宫里面。这位小姑娘喜欢养各种各样的小动物。阿尔罕伯拉宫有一座废弃的宫殿,那里是她和小动物的天堂。那只雍容华贵的孔雀和它的配偶似乎已经成为了那里的王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统治着爱炫耀的火鸡、性子暴躁的珠鸟和一大群乱七八糟的普通的鸡种。但是有一个时期,陶洛丽斯的宠爱完全集中在一对最近婚配的小鸽子身上,这使她无法挤出更多的时间去照顾其它可爱的小动物。
她做了一个非常精美的小房子来作为这对新人的爱巢。这对新人幸福地住在里面,对房子外面晴空万里的天空一无所知,也许也从未想过要飞到城市上空去和高大的山峰一争高低。
下面的故事就要谈谈我们美丽的女主人为何这般不快乐了。这天清早,陶洛丽斯正在喂公鸽子,她忽然想到要使它瞧瞧这个伟大的世界。于是,她打开了俯瞰达罗山谷的那扇窗户,一下子把它扔到阿尔罕伯拉宫的墙外面。
当时,这只受惊的小鸟有生以来头一次被逼得非把全部力量使出来不可。它在空中来来去去,自由翻腾,它从来没飞得这么高过,当然也就没体验过这样飞行的乐趣。这时,它就像一个极度贫穷的人一下子拥有了百万产业不知如何挥霍一般,被面前突然呈现的那片无边无际的可以施展身手的天空,搞得眼花缭乱了。这一整天,它一直在尽情地飞翔,到处盘旋,由这座高楼飞到那座高楼,由这个树梢飞到那个树梢。女主人用尽办法招呼它飞回城堡,但是这些办法的效果显然无效,即使是它美丽的妻子也不能令它变心。使陶洛丽斯更加焦急的是,另外有两只强盗鸽子和它结成了一道,这种家伙专门会引诱飘零的鸽子到它们自己窝里去。这只欣喜若狂的鸽子,正像一般初次踏进社会、毫无头脑的青年人一样,对于那些新结交的堕落的同伴是非常信任,并急于跟随他们去见识广阔的世界。它已经和它们飞遍了格拉那达的每一家房顶、每一座塔尖。暴风雨来了,它也不想回家,夜幕降临的时候,它还是没有回来。
晚上很迟了,女主人得到了最新消息,有人看见这只游荡的鸽子在琴纳拉莱夫宫的高楼上、碰巧那座古宫的管理人也有一间鸽子棚,其中正好有两三只这种四处勾引的鸽子,好多鸽子都因此而受害。“自己的鸽子被勾引走了。”陶洛丽斯马上得出了结论,认为大伙瞧见和她那只游荡的家伙在一块的两只披着羽毛的骗子是琴纳拉莱夫宫里飞出来的。于是陶洛丽斯先决定由派比——花园里的那个口吃的小伙子,作为去见琴纳拉莱夫宫主管人的大使,要求他,如果发现在他的辖区之内有这样一只逃亡的家伙,希望他能把这只鸽子作为阿尔罕伯拉宫的臣民,押送回国。接受了任命的派比出发了,穿过月光笼罩着的树丛,经过一座巨大的山丘,踏上了外交的旅行。不到一个钟头,他就回来了,带回了令人烦恼的情报,说琴纳拉莱夫宫的鸽子柜里,根本没有这样一只鸽子。但主管倒是满口应允全力以赴帮助寻找。由于那个不负责兰的遥犯,它的女主人失眠了一夜,更可怕的是,整个宫殿都忐忑不安。
当然,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情。早晨我离开房间,头一个遇上的就是陶洛丽斯,她手里抓着那只游荡的鸽子,眼睛里欢喜得闪闪发光,快乐得足以抵消前一天的痛苦。陶洛丽斯放开了手里的鸽子。它在窗外乱飞,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不敢飞进窗户吧!可是它这次回来并没有取得大家的信任。从它狼吐虎咽吃着面前的食物的样子看来,情形就像一个浪子,完全是被饥饿逼回家来的。陶洛丽斯虽然怀着女人的天性,一面给它最知心的呵护,可是一面也在责备它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用各式各样的话骂它是个浪子。我注意到她已经为了使它再不能够远走高飞,特地剪短了它的翅膀。我对这种防患于未然的方法是绝对赞成的。这种经验适合的又岂止鸽子,对于人来讲不也是至诚、至真的道理吗?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陶洛丽斯是一个关心小动物、热爱自然的美丽温柔的姑娘,但是这些动物并不理解她的心意,特别是公鸽子逃走不回,这让陶洛丽斯满脸愁绪。
B.阿尔罕伯拉宫里有许多动物,但作品重点写小鸽子,这样写是为了衬托女主人对鸽子的爱,为下文发生的变故张本。
C.小说有两条线索,一是陶洛丽斯热爱小动物,关心小动物,表现小姑娘的善良;一是一对小鸽子夫妻不能理解女主人的善意,表现它们知恩不报。
D.小说的标题为“浪子”,一语双关,既指那只雄性的小鸽子,也影射了生活中和那只鸽子有相似特征的人。
E.小说最后一段写那只游荡的鸽子又回来了,陶洛丽斯眼睛里欢喜得闪闪发光,这样的结尾意在表明只要真心关心别人、关心社会,终能打动世人、让人理解这一主题。
2.小说在情节安排上有何特点?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3.小说刻画了“浪子”的形象,请对这一形象作简要分析。
4.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认为是陶洛丽斯,也有人认为是“浪子”——鸽子,你是怎样理解的?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真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阿富汗斗风筝比赛的风俗传统,充满异域风情,表现了阿富汗人民的勇敢和好斗。
B.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情节的高潮是哈桑保护追回的风筝,高潮部分不仅照应标题,更能突出“我”与哈桑的不同性格特征。
C.小说的环境描写非常典型,特别是对街道上雪的描写,烘托了“我”的紧张与哈桑的纯洁,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颇具艺术匠心。
D.小说对哈桑的形象的刻画运用了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个性化的人物语言有力地揭示了哈桑的品格。
E.小说最后一段中“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采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地表现了“我”此时的心理状态。
2.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概括。
3.小说在刻画“我”与哈桑这两个形象时,分别突出了他们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请结合文本分析小说中“风筝”的内涵,并谈谈小说给你的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我叫田栀毓
庄 学
夹河滩田村的田医生爹妈给的名字叫田栀毓,写着复杂,叫着也别扭,不够铿锵,不知是祖上哪一位有点墨水的祖爷爷给起的,改不了了。可是村里人都喜欢叫他田医生。
有一年,在西藏当兵十几年的村民田崇义带回了一种怪病,浑身酸痛,需要喝藏酒泡雪莲才能消除病症。可是内地哪有藏酒雪莲随时供他喝呢?就寻偏方,求到了本村田医生的名下。田医生与田崇义聊天过后,给他一瓶泡了切片茎块的酒。泡的是何物?田医生笑笑,小人参呗。田崇义严格按要求日酌二两,不出旬日,酸痛减轻并消失了。田崇义请田医生吃了喝了,田医生才把话挑明,啥小人参?萝卜片,做幌子的。田医生凑近了小声说,主要是信石①,大热剧毒,一点点而已!田崇义听了,酒杯颤颤巍巍半天送不到嘴里。
后来,田医生凭着自己的大胆,出奇招,从阎王爷那儿拽回来几个乡亲,名声大噪。就凭这,田医生泰然自若地领受着村人们的目光仰慕和话语问候。田医生富态,领袖样的背梳头,身材高高大大,走在村街上不疾不徐,自然是昂首挺胸,有时目光也平视了,对迎面走来的人很随意地回应:嗯,嗯,都吃过了?
田医生好医,“文革”中参加过县里赤脚医生培训,也读过几本《开宝本草》《嘉祐补注本草》《本草纲目》的,回到村里开办了大队的医务室。田医生看病有趣,前堂坐诊,问问患者病情,然后踱到一块床单遮掩后的卧室翻看医书,照本宣科,对症下药,在方子上增增减减,病症重的,剂量就略大些,从未出过医疗事故。
日月如驹,大队医务室也从从容容地变成了“栀毓诊所”。
那年仲夏,村民豆娃家的小儿子腹胀如鼓,送县医院花钱若干也没查出病因,豆娃凄惶惶地把孩子抬回村里。有人建议叫田医生看看,豆娃有些不屑,讥诮地说,人家县医院都看不好,他田栀毓中球!说罢,豆娃稍一愣怔:田栀毓,天治愈?莫非真中?豆娃就把儿子送到了田医生处。田医生尽管询问着病情,心里却打鼓,说还是到省城的大医院看看吧。豆娃手里是灯草没有,哪还上得起大医院?就“噗通”一声给田医生跪下了。田医生无奈,先给病人开了几副镇痛的药,然后品味自己拍孩子小山样的肚腹的感觉。田医生其实也明白了,孩子的肚腹内如果有肿瘤状况,医院早就开刀取出了。不妨弄些泻药试试。
医院都治不好,我就不能一试?田医生一时胆壮,随手在地里采摘了一些蘑菇做引子,将芒硝②一同熬了叫孩子服下,不多久,那孩子疼得大汗淋漓呼爹叫娘满床打滚。田医生也汗流如注脸色苍白,说了声我回去取药,就慌慌张张跑回家中收拾了,脚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
田医生衣衫不整地跑到洛河边上,坐下喘息。夏阳聒噪的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天色湛蓝,褐鸟翻飞成舞。好美的生命图像啊!田医生目光呆滞,脚步不曾再移动半步。回想自己一生,眼前晃来晃去的都是紧闭双眼惨死的恐怖面孔,自己的憨大胆与谋财害命何异!田医生对着“哗哗”奔流的洛河叹息道:时来信石益人,运退芒硝夺命。
远处村里一片喧嚣,豆娃带了几个人奔田医生而来。田医生身如筛糠般地抖个不停,嘴里讷讷不成句。豆娃又是一个“噗通”地跪下,连叩三个头,仰起脸时,尖尖的额头上一片灰土印记中渗出了丝丝血迹。豆娃涕泗长呼:神医呀!神医!
如此一声呼喊,田医生的脸色由苍到白,由白到润,由润到红,鼻子眼又都重新回到脸上,神态也自然起来。原来孩子痛后腹泻不止,生生地泻出了无数发硬发黑的血块。过后,孩子开始喊饿,没事了。就这么简单。
第二天,村里人照常到“栀毓诊所”看病取药,却只见大门紧闭,门上一纸公告告诉村人,诊所从此停业。寻找田医生,家人说是到普陀山旅游了。家人还告诉来者,以后不要再叫“田医生”了,就叫“田栀毓”吧,田医生出门的时候交代过的,说,我叫田栀毓!
(有删改)
【注】
①信石:中药名,原名砒石,大热剧毒,加工制品为砒霜。
②芒硝:中药名,由矿物提炼而成,有通便消肿功效。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叙事语言间用白话与文言,同时大量引入地方方言,富有乡土气息。善用民间形象的譬喻,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活画出田栀毓急切、恐慌的情态。
B.田栀毓治病善于利用病人心理。给田崇义的药用“小人参”泡酒,给豆娃儿子开药用蘑菇作引,目的是使病人相信他医术的神奇,平常食材也能治得大病。
C.小说善于在细微处巧妙地表现人物心理。豆娃两次“噗通”一跪,意蕴却不完全相同:第一次展示的是无可奈何之下的赌命一博,后一次则表现的是对田栀毓高超医术的信服。
D.小说巧妙地通过景物描写来烘托人物心理。洛河边“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褐鸟翻飞成舞”,意在通过描写美好的生命图景,烘托出逃难中的田栀毓迫切的求生欲望。
E.小说用生动而轻松的笔调详细叙述了田栀毓两次奇招治病的故事,却也蕴含着作者对当下医者的生命伦理与民间就医心态严肃深刻的反思,言近而旨远。
2.小说在塑造田栀毓这个形象时,重点突出了他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田栀毓逃向外乡路上,用一句“时来信石益人,运退芒硝夺命”表达了自己行医半生的感慨,请结合全文理解分析这句话的含义。
4.小说为什么以田栀毓停业、“正名”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