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句划线词语,不全是古今异义词的一项是 ( )
A.送子涉淇,至于顿丘 汝岂得自由
B.可怜体无比 千万不复全
C.宁溘死以流亡兮 本自无教训
D.吾独穷困乎此时也 叶叶相交通
下列句子中划线词的解释正确的一组是( )
①岂余心之可惩 惩:惩罚 ②便言多令才 令:美好
③赍钱三百万 赍:赞助 ④大人故嫌迟 故:故意
⑤女也不爽 爽:过错 ⑥匪我愆期 愆:改变
⑦何时可掇 掇:拾取 ⑧枉用相存 存:问候
⑨余独好修以为常 修:长 ⑩渠会永无缘 渠:他
A.①②⑥⑩ B.②⑤⑧⑩ C.③⑤⑥⑦ D.①④⑦⑨
选出“见”字意义和用法不同的一项( )
A.相见常日稀 黄泉下相见
B.君既若见录 府吏见丁宁
C.渐见愁煎迫 时穷节乃见
D.信而见疑 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
下列句子中划线字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苟余情其信芳 自可断来信
B.谢家来贵门 多谢后世人
C.留待作遗施 采之欲遗谁
D.适得府君书 少无适俗韵
下列都有通假字的一组是( )
A.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謇朝谇而夕替 幸可广问讯
B.咥其笑矣 偭规矩而改错 何方圜之能周兮
C.士之耽兮 还部白府君 忳郁邑余侘傺
D.契阔谈讌 进不入以离尤兮 终老不复取
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宁人。十岁能属文,登绍兴二十一年进士第。主吴县簿。未上,丁父忧。服除,著十论言当世事,献于朝,宰相汤思退奇之,擢太平州教授。
孝宗即位,迁著作佐郎。帝初政,锐意事功,问大昌曰:“朕治道不进,奈何?”大昌对曰:“陛下勤俭过古帝王,自女真通和,知尊中国,不可谓无效。但当求贤纳谏,修政事,不必他求奇策。”又言:“淮上筑城太多,缓急何人可守?设险莫如练卒,练卒莫如择将。”帝称善。除浙东提点刑狱。会岁丰,酒税逾额,有挟朝命请增额者,大昌力拒之。徙江西转运副使,大昌曰:“可以兴利去害,行吾志矣。”会岁歉,出钱十余万缗,代输吉、赣、临江、南安夏税折帛。六和塔寺僧以镇潮为功,求内降给赐所置田产仍免科徭,大昌奏:“僧寺既违法置田,又移科徭于民,奈何许之!”寝其命。权刑部侍郎,大昌言:“辟以止辟,未闻纵有罪为仁也。今四方谳狱例拟贷死,臣谓有司当守法,人主察其可贷则贷之。如此,则法伸乎下,仁归乎上矣。”帝以为然。江陵都统制率逢原纵部曲殴百姓,大昌因极论“自此屯戍州郡,不可为矣!”逢原由是坐削两官。累迁吏部尚书,言:“禁卫之士,祖宗非独以备宿卫而已,南征北伐,是尝为先锋。今率三年辄补外用违其长即有征行无人在选奈何始以材武择之而终以庸常弃之乎愿留三衙勿遣”出知泉州,汀州贼沈师作乱,戍将萧统领与战死,闽部大震。漕檄统制裴师武讨之。师武以未得帅符不行,大昌手书趣之曰:“事急矣,有如帅责君,可持吾书自解。”当是时,贼谋攻城,而先使谍者衷甲纵火为内应。会师武军至,复得谍者,贼遂散去。绍熙五年,以龙图阁学士致仕。庆元元年卒,年七十三,谥文简。
(节选自《宋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二》,有删改)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今率三年辄补/外用违其长/即有征行/无人在选奈何/始以材武择之/而终以庸常弃之乎/愿留三衙勿遣/
B.今率三年辄补外/用违其长/即有征行无人/在选奈何/始以材武择之/而终以庸常弃之乎/愿留三衙勿遣/
C.今率三年辄补/外用违其长/即有征行/无人在选/奈何/始以材武择之/而终以庸常弃之乎/愿留三衙勿遣/
D.今率三年辄补外/用违其长/即有征行/无人在选/奈何始以材武择之/而终以庸常弃之乎/愿留三衙勿遣/
2.下列对文中划线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丁父忧是指父亲去世,回乡守丧。守丧有一定的时间规定,这在古代是一种孝顺行为,表明对已故之人的崇敬和不舍。
B.吏部尚书,中国古代官名,吏部最高长官。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
C.绍熙,年号。年号是中国封建王朝用来纪年的名号,汉武帝时正式创立并形成。如“贞观”是唐太宗的年号。
D.致仕,交还官职。古代的官员因为年龄或别的原因辞官不做了,也指官员退休。同“致仕”意思相近的有“乞骸骨”、“填沟壑”等。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程大昌积极建言,受到皇上称赞。他认为求贤纳谏,修明政治,不必另外寻求奇方异策;设置险要不如训练士兵,训练士兵不如选择好将领。
B.程大昌关注民生,体察民情。有人以朝廷的命令为由请求增加税额,大昌坚决拒绝;他认为不应该答应六和塔寺僧的请求,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
C.程大昌尽心国事,见识卓远。代理刑部侍郎时,他认为纵容罪犯不是仁道,应用法律阻止犯罪;担任吏部尚书时,他认为应该充分发挥宫廷警卫的长处。
D.程大昌处事果断,敢于担当。汀州逆贼沈师作乱,裴师武因为没有得到帅符不肯出兵征讨,程大昌写信命令讨伐,并愿承担责任,于是裴师武及时出兵。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大昌奏:“僧寺既违法置田,又移科徭于民,奈何许之!”寝其命。
(2)今四方谳狱例拟贷死,臣谓有司当守法,人主察其可贷则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