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完成下列题目。
事故之后
韩少功
有个村庄的两个后生惨遭大祸。一个电工,一个帮手,架设外线的时候,不知为什么突然啊呀一声,双双翻倒在水田里,水淋淋的身体抽搐不已。
有人怀疑他们违章操作。有人怀疑另有第三者肇事,比方说在配电间贸然合闸。到最后,几乎所有人却一口咬定了供电公司:施工前缺少培训,施工时没有监督,材料质量也可疑……总之他们应对死人负责。当时公司总经理把汽车停在村口,不打算进村了。村民们将汽车团团围住,七手八脚要连车带人抬进村去,抬到惨兮兮的灵堂前去。他们一开始并没想到什么钱,但既然时逢丧礼,狗屁总经理对死者看都不看一眼,鞭炮没有放一挂,祭幛没有送一条,撒腿就想走,实在太没人味儿,是可忍孰不可忍!
掀了它!掀了它!开个铁乌龟来吓哪个?有人冲着汽车大吼。如果不是村干部及时赶来,人们的扁担和锄头还要砸在车上。
总经理只是不想沾包,但不合人情的躲闪犯了众怒。也许正是这一点使舆论全面恶化,使他陷入了是非难辨的泥潭。人们异口同声要求供电公司对事故负责,相干和不相干的恶语都一齐砸过来。加上死者的亲属在场号啕大哭,人见人怜,人见人悲,妇人们泣声纷起,急得总经理满头大汗,钻地无缝,插翅难飞,捐出了两百元还不够,向所有人赔笑脸还不够,最后只得答应承担责任,一咬牙,给两家各赔十二万。
到了这一步,乡长才“及时”地出现,连声说自己来迟了,来迟了,劝退了几个吵闹的后生,然后接总经理去吃饭,算是压惊和联谊。
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灵堂里的调解已经完成。但这算什么调解?我私下里已隐隐约约知道肇事的第三者是谁。这就是说,肇事者并没有承担责任,供电公司却在相当程度上代人受过。在全面推行法制建设的今天,这一结果大可奇怪。
贺乡长对我说:“是不是有人肇事,这不难查。但查出来又如何呢?他赔得出二十多万吗?
赔不出。查来查去的结果,不但要毁掉两家人,还要毁掉第三家,你说是不是?”
他的意思是,肇事者家里也太穷了,经不起罚。而受害者的家里呢,如果没有补偿,就只能讨饭。
“但事实总归是事实……”我支吾。
“事实是:现在三个家庭都有了活路,有什么不好?”
“那供电公司是不是有点儿……”
“你是说冤枉?是有点儿,但他们放点儿血,也是九牛一毛,不过是酒楼里少埋几张单,麻将桌上少点几个炮。你还不知道他们?”
我无话可说。我以前只知法度的重要,但眼下不得不承认,法外有法,非法法也。山民们心目中自有一套更为重要的潜规则。这种规则在后果与动机之间更关注动机,比如考虑到肇事者并无恶意,因此须从轻发落;在死者与生者之间更关切生者,比如考虑到两家遗孤都要活人,那么补偿就比查案更重要。他们还怀恨供电公司赚得太多,太容易,太霸气,这次切不可放过。这一切算计如果不是颠倒黑白,至少也是颠倒主次,活脱脱造出了一个假案。但山民们认为此事办得天理昭昭无可置疑。他们不约而同不假思索地胡言乱语,乡村干部也不约而同不假思索地两面三刀,反正是要逼供电公司掏银子——何况供电公司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
我不大能接受这种胡来和恶搞,但三个贫困家庭(受害两家加肇事者一家)由此免了灭顶之灾,在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能继续活命,又不能不说是各种结果中最让人心安的结果。我又能说什么?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村民们对结局一派欢喜。
有人说:“他们死得好啊!你想想看,一没有吃药,二没有打针,三没有动刀子,什么苦都没有吃,就像一觉睡过去了。这种死法哪里去找?”
另一个说:“哪里死了呢?明明还活着呵。老人还由他们养,堂客还由他们养,连娃崽的学费也还是由他们出,只是家里少了一个影子。没关系的,同外出打工差不多。”
还有一个更是无限憧憬:“我下次一定要给供电公司打工去!吊颈也要挑棵大树不是?跳河也要选条大河不是?”
东一句,西一句,事情就真的这样过去了。
(选自2015年第9期《微型小说月报》)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篇即点明事故,对肇事原因和死者情况不作赘述,而是集中笔力写供电公司和乡村干部如何处理,这样既呼应了标题,也有利于刻画人物、突出主题。
B. “但事实总归是事实……”句中的两个“事实”均指事故处理的实际结果,即供电公司承担事故责任。
C. 村民们心中自有的那套“更为重要的潜规则”是只关注动机不考虑后果,只关切生者不顾及死者,甚至无端仇视供电公司。
D. 乡村干部与村民们心贴心,在处理触电事故中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逼供电公司赔钱,使受害两家与肇事者一家免除灭顶之灾。
2.“我”在小说中起什么作用?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处理?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贺乡长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题目。
就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之人生而论,大体说来,似乎人常从自然走向文化,从孤独走向大群,从安定走向活动。自然、孤独与安定,如木之根,水之源。文化、大群与活动,如木之枝,水之流。若文化远离了自然,则此文化必渐趋枯萎。若大群泯失了孤独,此大群必渐成空洞。若活动损害了安定,此活动也必渐感怠倦,而终于不可久。
乡村是代表着自然、孤独与安定的,而城市则是代表着文化、大群与活动。乡村中人无不羡慕城市,乡村也无不逐渐地要城市化。人生无不想摆脱自然,创建文化,无不想把自己的孤独投进大群,无不想在安定中寻求活动。但这里有一限度,正如树木无不想从根向上长,水无不想从源向前流。但若拔了根,倾了源,则枝亦萎了,流亦竭了。人的心力体力,一切智慧情感,意志气魄,无不从自然中汲取,在孤独而安定中成长。人类挟着这些心力体力智慧情感意志气魄,才能创建出都市,在大群中活动,来创造出文化,而不断上进,不断向前。
一个乡里人走向城市,他带着一身的心力体力,怀抱着满腔的热忱与血气,运用他的智慧情感意志气魄来奋斗,来创造。他能忍耐,能应付。他的生活是紧张的,进取的,同时也消散了精力。一个城里人走向乡村,他只觉得轻松解放,要休息,要遗忘。他的生活是退婴的,逃避的。他暂时感到在那里可以不再需要智慧,不再需要情感,不再需要意志与气魄。他也不再要紧张、奋斗与忍耐。然而他却是来养息精力的。在他那孤独与安定中,重与大自然亲接,他将渐渐恢复他的心力体力,好回头再入城市。
人类断断不能没有文化,没有都市,没有大群集合的种种活动。但人类更不能没有的,却不是这些,而是自然、乡村、孤独与安定。人类最理想的生命,是从大自然中创造文化,从乡村里建设都市,从孤独中集成大群,从安定中寻出活动。若在已成熟的文化,已繁华的都市,已热闹的大群,已定形的活动中讨生活,那只是挣扎。觅享用,那只是堕退。问前途,也恐只有毁灭。想补救,只有重返自然,再回到乡村,在孤独的安定中另求生机,重谋出路。
因此人类文化之最大危机,莫过于城市僵化,与群体活动之僵化。人类从自然中产出文化来,本来就具有和自然反抗决斗的姿态。然而文化终必亲依自然,回向自然。否则文化若与自然隔绝太甚,终必受自然之膺惩,为自然所毁灭。乡里人终需走进都市,城市人终需回归乡村。科学落后的民族,如何习得科学,建设新都市,投入大群体而活动?城市人如何调整科学发展过度的种种毛病,使僵化了的城市,僵化了的群体生活,依然回过头来重亲自然,还使人享受些孤独与安定的情味?这是现代人所面遇的两大问题。而其解决困难的方法与途径各不同。这里需要各自的智慧,各自的聪明,谁也不该学步谁,谁也不须欣羡谁。
(摘编自钱穆《乡村与城市》)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从自然走向文化,从孤独走向大群,从安定走向活劫,是人类历史进程中个体生命发展的一个大致规律。
B. 人的文化、大群与活动离不开自然、孤独与安定,犹如木之枝、水之流离不开木之根、水之源一样。
C. 与城市相比,乡村是自然、孤独与安定的,乡村中的人向往城市文化,希望融入大群,参与城市活动。
D. 一个乡里人到城市里去奋斗,参与创造。他在紧张、进取的生活里忍耐着,应付着,是为了消散精力。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一个城里人走向乡村,是暂时脱离城市的一种休息,他在孤独与安定中,亲近自然,恢复心力体力。
B. 人的心力体力和智慧情感及意志气魄,是从自然生活中汲取的;城市人不时地回归乡村以便回头再入城市。
C. 人类不能始终保持和自然反抗决斗的姿态,人类文化如果过分隔离自然,必受惩罚,最终被自然毁灭。
D. 因为乡里人最终还是要走进城市的,城市人最终还是要回归乡村的,所以乡里人和城里人谁也不该学谁,谁也不该欣羡谁。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生活中一定不能没有文化,没有都市,没有大群集合的种种活动,但更不能没有自然、乡村、孤独与安定。无论对个人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是如此。
B. 在已成熟的文化,已繁华的都市,已热闹的大群,已定形的活动中讨生活不是人类最理想的生命状态。因此,这个时候,城市人须返回乡村去发展。
C. 人类从大自然中创造文化,从乡村里建设都市,从孤独中集成大群,从安定中寻出活动。在城市里出生长大始终没有去过乡村的人无法真正创造文化。
D. 城市的僵化与群体活动的僵化是人类文化的最大危机。要解决这一危机,作为城市人,须思考如何调整科技发展过度的种种毛病,重新亲近自然,享受孤独与安定。
根据以下材料,选取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诗歌除外。
删除我经历过的任何一个瞬间,我都不能成为今天的自己。
《老人与海》中狮子象征 ① ,大海象征 ② 。
茶馆每一幕写一个时代,第一幕是 ① ,第二幕是 ② ,第三幕是 ③ 。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山城
施蛰存
如果你相信昆明是一个山城,那么拿我现在所小住着的地方比较起来,她就有点不配这个称了。昆明的确是一个建筑在山国中的城市,但是我们如果要想像一个山城,那么像目下的昆明样地不缺少一切近代物质设备的城市是不会浮现在我们眼前的。我愿意把山城这个名词用之于良,用之于路南,甚至用之于大理,但决不是昆明。
我现在所住着的是一个离昆明一百余公里的小城。说她是一个小城,这是一个外省人的口吻她实在并不比我所曾到过的宜良、路南这些县城更小。她有邮政局和电报局,她能够供给你法国的脂粉,甚至德国制的注射剂。然而不管一切,她还是我所旅行过的许多县城中最配称之为山城地方。这是因为她还保留了一个山城所该有的特殊气息。
我在这里已经算是住下来了。早晨,我定首先看见妇女们在门口操作,或是扛了农具出城去。当那些幸福的男子起床来,端一个矮凳坐在门口,吃茶、晒太阳的时候,一定是快要到正午了。正午,城里的街上是寂静的,年轻人都聚集在城外汽车站旁边的几家茶馆或小食铺里,等侯来往的车看热闹。无所事事的日子虽然好像很悠长,但终于到了黄昏,于是你可以听见牧人在吹起哨子赶着牛羊进城了;驻屯营里吹起生疏的喇叭,召集士兵归队了;打柴的老妇人伛偻的背上负着一捆柏枝或松毛从小巷里穿出来了……一排荒凉的雉堞渐渐没入黑暗的夜色中,于是这小城中惟一西街上是透露着光亮的地方,因为一切的店铺都在西街上,别的铺子虽然都早已关了门,而茶馆宵夜铺却正当热闹的时刻,何况茶馆及宵夜铺又占了所有的商铺的半数以上。
但是,它们虽则卖夜市,才过十点钟,所有的光亮便已全部熄灭掉。现在是狗的城市了。它们逐着,叫嗥着,在绝对的黑暗中,使一个不习惯早睡的旅客,在枕上会仿佛感到土匪来攻城的征兆。赶街子是使人们的生活形成一种特殊样式的主因。这里的人从来不作每天的计划。“一日之在于晨”,这句古谚于他们是没有用处的。对于他们,每一个月并没有三十天,而是只有六天,因为他们每五天赶一次街子。一切的事情都得在街子天做。买鱼肉鸡蛋蔬菜米粮,均须到街子天,错过了这个街子天,就得等下一个街子,于是五天就很容易地过去了。医生什么人,也是赶街子的。人倘若生了什么病,五天之内没有变化是幸福的。医生给你诊了脉,给你留下五天服食的药,你就等到下一个街子天再请教他。警察也是赶街子的,当警察不够维持秩序时,不得不让过去被裁的警察来临时服务一下。这就是赶街子的警察,谁知道他们在非街子天做些什么事呢。
人们永远很迟缓,永远很闲懒,永远没有时间的观念。很少人家有一个钟或表。既然今天或明天都没有什么关系,上午与下午更有什么分别呢?你说,这不是赶惯了街子对他们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吗?
我不喜欢,并且也不习惯于这种山城里的生活,但我既在这里住了几天之后,也似乎稍微发现了她一点好处。我常常会想起“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这一副对联,仿佛很可以用来贴在这里的城门上。然而这种和平与淳朴的好处,到底只堪从想像中去追求的,比如你身处于一个烦嚣的都会里,偶尔幢憬一下这样的山城生活,那是对你很有补益的。若果你真的来到这里住下去,像我一样,我想你倘若不能逃走,一定会苦闷至极的。然而你或许要问,为什么我终于没有逃离,而还在这里住下去呢?是的,请你凑过耳朵来,我将指点给你看一个地方,并且告诉你,那是怎样一个地方,会使我对于这寂寞的山城抱着希望。
(有删改)
1.文章开头从昆明写起,有什么作用?
2.山城保留了哪些“特殊气息”?请简要概括。
3.作者为何详写赶街子的场景?请简要分析。
4.本文重点叙写山城生活,请探究作者的情感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