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1)银瓶乍破水浆迸,_______________。(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2)辛弃疾在《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中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景象表达了自己对百姓忘却国耻、安于异族统治的沉痛之情。
(3)《念奴娇·赤壁怀古》中描写周瑜轻松从容大败曹军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这首诗歌,完成小题。
玉楼春
欧阳修
别后不知君远近。触目凄凉多少闷。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
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故欹单枕梦中寻,梦又不成灯又烬。
1.下列对本首词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 作者在开头两句直抒胸臆,“触目凄凉多少闷”写出了无处不在的凄凉与烦闷。
B. “渐行渐远渐无书”,三个“渐”字将思妇的想象意念从近处逐渐推向远处,仿佛去追寻爱人的足迹。
C. “无书”应首句的“别后”,主人公无从知晓亲人的消息,只有沉浸在“水阔鱼沉何处问”的无穷哀怨之中了。
D. 五六句从视觉和听觉角度描写了风吹竹子的景象,借以诉离怨别恨,尤其“敲”字极富神韵,动人心魄。
E. “灯又烬”一语双关,闺房里的灯花燃成了灰烬,自已与亲人的相会也不可能实现,思妇的命运变得和灯花一样凄迷、黯淡。
2.“万叶千声皆是恨”,请结合全词分析主人公“恨”的原因有哪些。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优孟者,故楚之乐人也。长八尺,多辩,常以谈笑讽谏。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枣脯。马病肥死,使群臣丧之,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左右争之,以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优孟闻之,入殿门,仰天大哭。王惊而问其故。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王曰:“何如?”对曰:“臣请以雕玉为棺,文梓为椁,楩枫豫章为题凑,发甲卒为穿圹,老弱负土,齐赵陪位于前,韩魏翼卫其后,庙食太牢,奉以万户之邑。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王曰:“寡人之过一至此乎!为之奈何?”优孟曰:“请为大王六畜葬之。以垅灶为椁,铜历为棺,赍以姜枣,荐以木兰,祭以粮稻,衣以火光,葬之于人腹肠。”于是王乃使以马属太官,无令天下久闻也。
楚相孙叔敖知其贤人也,善待之。病且死,属其子曰:“我死,汝必贫困。若往见优孟,言我孙叔敖之子也。”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逢优孟,与言曰:“我,孙叔敖子也。父且死时,属我贫困往见优孟。”优孟曰:“若无远有所之。”即为孙叔敖衣冠,抵掌谈语。岁余,像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庄王置酒,优孟前为寿。庄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也,欲以为相。优孟曰:“请归与妇计之,三日而为相。”庄王许之。三日后,优孟复来。王曰:“妇言谓何?”孟曰:“妇言慎无为,楚相不足为也。如孙叔敖之为楚相,尽忠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无立锥之地,贫困负薪以自饮食。必如孙叔敖,不如自杀。”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起而为吏,身贪鄙者余财,不顾耻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身死而家灭。贪吏安可为也!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廉吏安可为也!楚相孙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不足为也!”于是庄王谢优孟,乃召孙叔敖子,封之寝丘四百户,以奉其祀。后十世不绝。此知可以言时矣。
(节选自《史记·滑稽列传第六十六》)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 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枣脯。
B. 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枣脯。
C. 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枣脯。
D. 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枣脯。
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棺椁,棺材和外棺。棺即盛放死者的葬具;椁,套在棺外的外棺。棺椁可以显示死者的地位。
B. 太牢,是古代祭祀等级的一种,古代祭祀宴会时,若牛、羊、豕三牲具备则为太牢,若少一牲,则为少牢。
C. 左右,文中指君王身边侍候的人,近臣。
D.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优孟有辩才,楚庄王想厚葬所爱之马,优孟投其所好,建议庄王以人君之礼葬马,使楚庄王认识错误,最终收回成命。
B. 优孟识礼,他主张用六畜的礼仪来安葬楚庄王的爱马,先把马埋进土中,再用粮食稻谷来祭祀它,最后火化。
C. 优孟重情重义,孙步敖生前善待优孟,临终前预料儿子必将贫困,要他到找优孟寻求帮助,优孟果然帮助了他。
D. 优孟智勇双全,他装扮成孙叔敖的样子去见楚庄王,以假乱真,后又凭自己“优”的身份以歌辞唱出为官的无奈,使楚庄王醒悟。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
(2)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起而为吏,身贪鄙者余财,不顾耻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卢煜明和他的灵感
黄永明
1997年,卢煜明和同事在医学期刊《柳叶刀》(The Lancet)上发表了他的“成名之作”,报道在孕妇的血浆里检测到胎儿的DNA。这篇文章到今天被引用已经超过了2200次。
卢煜明1963年出生于香港九龙,从小喜欢看《国家地理》,对与技术相关的事情更有兴趣,比如计算机和摄影。
1983年,卢煜明进入剑桥大学学习基础医学,他在上学的第一年就接触到了通过大量复制DNA序列来帮助生物学家进行分析的PCR技术,并迅速上手。
羊膜穿刺术技术,能够让医生在婴儿出生之前就确定孩子是否会患有遗传疾病,比如诊断出染色体数量异常所带来的唐氏综合征。然而,这项技术是侵入性的,会增加流产的风险。
卢煜明在妇产科实习时思考也许可以使用PCR技术来检测那些进入母体循环的胎儿有核细胞,这样一来,不做羊膜穿刺便可获知胎儿的DNA。
没有花费很大的功夫,卢煜明就在母体循环中找到了胎儿有核细胞。然而,当时的卢煜明并不知道,他正走进一条无法走通的死胡同。后面的八年里,他办法想尽,目标却始终遥不可及。
香港回归前夕,许多不错的研究职位在香港空缺了出来。卢煜明在此时谋划着回到自己的家乡。
与此同时,《自然·医学》(Nature Medicine)发表的两篇文章引起了他的注意。在这些文章中,作者报道在癌症患者的血浆中检测到了肿瘤的DNA。这让卢煜明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肿瘤在癌症患者体内生长,与胎儿在母体内生长,是多少有点相似性的;既然可以在癌症患者的血浆中找到肿瘤的DNA,那么在孕妇的血浆中找到胎儿的DNA也应是情理之中!
这个时候,泡面为卢煜明带来了灵感。
“在我第一次操作检测游离的胎儿DNA时,我把血浆煮了煮,然后取用很少量的‘汤’来做PCR。这跟我煮泡面的过程是相似的。”卢煜明说。
当然,他并不是真的用火去煮。那个时候,DNA提取的技术还不成熟,所以卢煜明的做法是,先把血浆或血清加热,使蛋白灭活,因为这些蛋白如果有活性的话可能会降解DNA或者影响PCR的活性。接下来,最高速度离心,把变性的蛋白沉淀下来。最后,直接吸取上清,用里面的DNA做PCR。
2009年的一天,卢煜明跟太太Alice去IMAX 3D影院观看《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那个时候,他正在思考如何使用母体血液对整个胎儿基因组进行测序的问题。这个问题困扰他有一段时间了。当银幕上一个巨大的“H”(哈利波特的logo)飞向卢煜明的时候,它在卢煜明的脑海中幻化成了同源染色体。他思考良久的问题突然有了答案。
唐氏综合征并不是一种由基因突变引起的疾病,它是因染色体异常而引起的。患有唐氏综合征的儿童,其21号染色体包含了三条染色体,而不是正常情况下的一对。这给他们的发育和健康带来许许多多的严重问题。
卢煜明的血浆DNA检测方法2011年起开始用于检测唐氏综合征和其他染色体异常。这项检测在今天已经可以在超过90个国家获得,有超过百万妇女从中受益。
现在,卢煜明的实验室有一半的精力用于研究产前检测,另外一半则用在癌症检测上。后者的思路与产前检测是相似的:癌细胞死亡时会向血液中释放DNA,而卢煜明想要通过找到这些DNA来实现癌症的早期检测。
他这种做癌症早期检测的路径被称为“液体活检”。“最终,我希望通过验血,利用循环DNA来筛查多种类型的癌症。”他说。
2016年,汤森路透将在科学界颇有知名度的“引文桂冠奖”授予了卢煜明,他由此也被广泛认为是诺贝尔化学奖的热门人物。
(摘自2017年1月14日“财新网”,有删节)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卢煜明和同事在医学期刊《柳叶刀》发表内容为“在孕妇的血浆里检测到胎儿的DNA”文章,因这篇文章被多次引用,所有被称作其“成名之作”。
B. 卢煜明从小就对与技术相关的事情有兴趣,上学的第一年就接触到了PCR技术,这为他日后研究出血浆DNA检测方法打下了基础。
C. 羊膜穿刺术技术,能够让医生在婴儿出生之前就确定孩子是否会患有遗传疾病,但这项技术是侵入性的,有一定风险。
D. 在科学研究中有时看似坦途,实际上是绝路,卢煜明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他没有花费很大的功夫,就在母体循环中找到了胎儿有核细胞,实际上这是一条死胡同。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香港回归前夕,在香港许多不错的研究职位出现空缺,卢煜明此时回到自己的家乡,体现出对家乡的热爱。
B. 卢煜明发现唐氏综合征是由第21号染色体异常而引起的。正常情况下染色体都是一对,而患有唐氏综合征的儿童的21号染色体包含三条染色体。
C. 卢煜明的血浆DNA检测方法广泛应用于唐氏综合征和其他染色体异常的检测,在产前检测和癌症的早期检测中取得较高的成就。
D. 卢煜明的血浆DNA检测方法使超过百万妇女受益,因此卢煜明被广泛认为是诺贝尔化学奖的热门人物。
E. 全文多处引用卢煜明的话语,这些话语既表现出传主的优良品质,同时又增强文章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3.文章的标题为“卢煜明和他的灵感”,请结合全文分析卢煜明在科学研究和日常生活中曾产生哪些灵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阳光路十七号
王虹莲
新婚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他们山村的男人几乎全出去谋活路,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寄来的信和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来钱,或多或少。她似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他们文化都不高,写封家书还是够用的。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她也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惦记。正是新婚,她的每一瓣心花里,全是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子。
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何况,他在来信中说,阳光路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路,绿阴蔽日,碎石铺就,这里条件相当好,住的是有露台的那种房子,虽然是打工,可并觉得不苦。
于是她的想像就更加完美,问,那阳台上有杜鹃花吗?有水仙花吗?那围墙上青藤爬满了吗?这种幻想让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感。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那些红白相间的房子,那些穿着漂亮衣服的女孩子,那悠扬的钢琴声;他还说起过麦当劳,说,什么时候你来,我带你去吃。
但那年的春节,他却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去吧。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他们在信上的计划是那么美好,盖个新房子,买几只小猪仔,再种点玉米,生一个小孩子。想着想着,她就会甜蜜地笑。
他离开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了疯了。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很远的地方,在郊区呢,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她呆住,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啊。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块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子,上面有水泥和白灰。她也看到了那些简陋的房子,真是红白相间,红的砖,上面画着白线。而刚才路过那些漂亮的小区时,她也的确看到了带露台的房子,听到了钢琴声,可那都是别人的快乐。
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儿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可春节时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给他们留。
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她哭了。她没有去找他,而是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了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总吃。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然后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因为有你,那条路才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选自《中国青年》杂志,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第二段写她“等待着他从远方来寄来的信和钱”,一方面体现了他们原本生活的艰辛,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她对丈夫的牵挂和惦念。
B. 小说结构严谨,前有伏笔,后有照应。如前文丈夫来信中写到“带露台的房子”“钢琴声”,与后文写到她遇到的真实情况形成了呼应。
C. 女主人公勤劳质朴,看重爱情,她独自在家劳作,并赡养老人;男主人公辛苦节俭,细心体贴,不断寄钱回家,还用善意的谎言安慰妻子。
D. 小说以小见大,透过一对小夫妻的经历,表达了对社会的批判;同时也写出了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彰显了他们卑微生活之中的人性美。
2.小说以“阳光路十七号”为题,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3.请探究文章结尾划线句的意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游戏和艺术的异点究竟在什么地方呢?儿童游戏时常怕旁人看见,所以躲在成人的背后。他们只图自己高兴,并没有意思要拿游戏来博得同情和赞赏。尽兴极欢,便已达到游戏的目的,不必有美丑的分别。儿童在游戏时,愈没有人看见,精神愈专注,幻想愈浓密,兴致也愈畅快淋漓。他抓住一个玩具,可以单独一个人接连玩上几点钟之久,不觉困倦。他没有把我和物分清楚,自己高兴时以为旁人和鸟兽草木器皿等也都和自己一样高兴,所以没有把自己的情感传达给旁人以求同情的意思。儿童自然也有时欢喜成群作戏,但是每个人仍只顾到自己。他既然可以和猫狗玩,和玩具玩,自然也就可以和同年的小伴侣玩,但是他并没有想到这些小伴侣是旁观者或是同戏的伙伴,他把他们也不过着作玩具一样,借以实现自己的幻想罢了。他扮店主,他弟弟扮主顾时,他弟弟就只是主顾而不复是他弟弟,如果他弟弟不在时,他也可以拿傀儡做主顾。他玩得高兴时,他的伴侣头撞痛了在号啕大哭,他心里却若无其事地仍然继续玩他的。从此可知游戏的动机中很少有社会的成分。年龄渐长,游戏中或许逐渐杂入社会的成分,但是那就不是纯粹的为游戏而游戏了。
游戏不必有欣赏者,艺术的创造就不能不先有欣赏。游戏只是表现意象,艺术则除“表现”之外还要“传达”。艺术家见到一种意境或是感到一种情趣,一定要使旁人也能见到这种意境,也能感到这种情趣,心里才得安顿,所以他才把它表现出来,传达给旁人。传达欲是同情心的表现。人是社会的动物,到能看出自我和社会的分别和关联时,总想把自我的活动扩张为社会的活动。同情心是为群的也是为我的。它是为群的,因为它要分享旁人的苦乐;它也是为我的,因为它要把自我伸张到社会一样大。
因为游戏缺乏社会性,而艺术冲动的要素却恰在社会性,所以游戏不必有作品,而艺术则必有作品。作品的目的就在把所表现的意象和情趣留传给旁人看。罕恩在《艺术的起源》里说:“游戏和艺术造成另一个世界。游戏只要过剩精力已发泄,或是本能已得到暂时的练习,便算是达到目的。艺术的作用却不仅在造作的活动,凡是真正艺术的表现都必有一件东西做了出来,可以流传下去。”儿童在沙滩土堆砂为屋,随堆起,随推倒,既已即兴,便无留恋:艺术家对于得意的作品,往往用慈母保护婴儿的热爱去珍护它。这个分别是显而易见的。
艺术和游戏都要在实际生活的紧迫中发生自由活动,都是为着享受幻想世界的情趣和创造幻想世界的快慰。于是把意象加以客观化,成为具体的情境。这就是所谓“表现”,不过纯粹的游戏缺乏社会性,而艺术则有社会性,它的要务不仅在“表现”而尤在“传达”。艺术冲动是由游戏冲动发展出来的,不过艺术的活动却在游戏的活动之上下过进一步的功夫。游戏杂用金砾,无所取择;艺术则要从砂中炼出纯金来。
(选自《朱光潜美学文集·文艺心理学》,上海文艺出版社,有删节)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儿童游戏躲在成人的背后是怕旁人看见,儿童只图自己高兴,就算达到目的,没有要拿游戏来让旁人欣赏的想法,不必要有美丑的分别。
B. 儿童与同年的小伴侣玩,他把小伴侣不过只是看作猫狗、玩具一样,借助他们来实现自己的幻想,每个人仍然只顾到自己。
C. 儿童游戏有独自性,抓住一个玩具,一个人可玩上很久,不觉得困倦;没有人看见的情况下,精神集中,幻想浓密,兴致勃勃。
D. 儿童游戏的动机中社会成分较少,之后随着儿童年龄增长,游戏中或多或少会逐渐杂入一些社会的成分,不过这已经不是游戏了。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儿童个人高兴时认为鸟兽草木器皿等甚至是人也与自己一样高兴,因此把自己的情感传达给旁人以求同情的意思自然也就没有。
B. 艺术家的创作是有目的性的,他要将自己见到的意境或感受到的情绪传达给旁人,即使旁人没有接收到他所传达的意境或情趣,他的心里也是踏实的。
C. 罕恩在《艺术的起源》里告诉人们,游戏和艺术造成另一个世界,所不同的是游戏只是消遣,达到目的即可,而艺术则要有东西流传。
D. 传达欲是同情心的一种表现,同情心既是为群的也是为我的,因为同情心要分享旁人的痛苦与快乐,要把自我伸张得很大很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作者认为:游戏不必有欣赏者,艺术的创造要先有欣赏;游戏只是表现意象,艺术还要“传达”;游戏不必有作品,艺术必须有作品。
B. 对儿童来说,游戏的过程中制作出来的东西只是为了发泄精力,没有实际意义,可以随意毁掉;对艺术家来讲,得意的作品往往像婴儿一样,需要精心呵护。
C. 艺术和游戏都是为着享受幻想世界的情趣和创造幻想世界的快慰,有所谓“表现”,不过艺术有社会性,它的任务主要在“传达”。
D. 游戏离不开艺术,且关系紧密,艺术冲动是从游戏冲动中发展而来的,只不过游戏杂,不加选择,艺术却像从砂中提炼出的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