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句中加横线成语的使用,全部正确的一项是
①“13岁中国布兰妮”“7岁美女模特”等消息满天飞,使“出名要趁早,出道要趁早”的心态蔓延,孩子们不知不觉地沦为急功近利的牺牲品。
②性格决定命运,任何一个人的命运悲剧实际上就是其个人的性格悲剧,王灿性格孤傲,卓尔不群,因而难以与周围人相处。
③幼儿园入园需摇号,看似做到了概率面前人人平等,但却是一种假公平,这种方式作为缓兵之计不妨一用,但绝不能成为长期施行的政策。
④有一双轻跳舞靴太美观了,细长到不可理喻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
⑤在一次大型电视诗歌朗诵会上,殷之光先生声情并茂的朗诵,深深地打动了在场的所有观众,赢得了全场经久不息的掌声。
⑥老王一心想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加之对这些文物非常熟悉,给考察团汇报时,他洋洋洒洒地说了一个多小时。
A.①③⑤ B.②④⑤ C.①⑤⑥ D.②③⑥
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1)范仲淹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其实这种宠辱不惊的心态,类似庄子在《逍遥游》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毛泽东”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以及李白的“大鹏一日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化用了《逍遥游》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句。
阅读下面这首古诗,完成下列小题。
池上早秋
【唐】白居易
荷芰绿参差,新秋水满池。
早凉生北槛,残照下东篱。
露饱蝉声懒,风干柳意衰。
过潘二十岁,何必更愁悲。
【注】①825年(唐宝历元年),白居易出任苏州刺史;次年作本诗,诗人36岁因病去职,与刘禹锡结伴归洛阳。②风干:柳树经秋,风吹叶落,暗指直己年迈体衰。
1.下列对诗歌的理解和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 首联紧扣诗题“早秋”,描绘了一幅秋水满池、碧波荡漾,又有荷花菱芰辉映的画面。
B. “早凉生北槛”突出了早秋的天气特点,因为栏杆本身不会生凉,而是天气已生凉意。
C. 颈联写了蝉、柳这两种对秋敏感的物象,使用了动静结合的写法,以衬托秋天的寂寥。
D. 尾联的“何必更愁悲”跟刘禹锡《秋词》中的“我言秋日胜春朝”,在格调上颇为相似。
E. 诗歌前六句写景,在结尾抒发了情感,诗情画意,融为一体,堪称写景诗的典范之作。
2.诗的尾联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对全诗的情感抒发有怎样的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題。
陈希亮,字公弼。幼孤好学,年十六,将从师,其兄难之,使治钱息三十余万。希亮悉召取钱者,焚其券而去。业成,乃召兄子庸、谕使学,遂俱中天圣八年进士第。初,希亮以母老,为县侍亲。母终,服除,为开封府司录司事。期年,殿侍雷甲以兵百余人逐盗竹山,甲不能戢,所至为暴。或疑为盗,告希亮盗入境,且及门。希亮即勒兵阻水拒之,命持满无得发,士皆植立如偶人。甲射之,不动,乃下马拜请死,吏士皆欲斩甲以徇,希亮独治为暴者十余人,使甲以捕盗自赎。
皇佑元年,移滑州。奏事殿上,仁宗劳之曰:"知卿疾恶,无惩沈氏子事。"未行,诏提举河北便籴。都转运使魏瓘劾希亮擅增损物价。会河溢鱼池埽,且决,希亮悉召河上使者,发禁兵捍之。庐于所当决,吏民涕泣更谏,希亮坚卧不动,水亦去,人比之王尊。数上章请老,不允,移知凤翔。仓粟支十二年,主者以腐败为忧,岁饥,希亮发十二万石贷民。有司惧为擅发,希亮身任之。是秋大熟,以新易旧,官民皆便。于阗使者入朝,过秦州,经略使以客礼享之。使者骄甚,留月余,坏传舍什器,纵其徒入市掠饮食,民户皆昼闭。希亮闻之曰吾尝主契丹使得其情使者初不敢暴横皆译者教之吾痛绳以法译者惧其使不敢动矣况此小国乎乃使教练使持符告译者曰:"入吾境,有秋毫不如法,吾且斩若。"使者至,罗拜庭下,无一人哗者。英宗即位,迁太常少卿。始,州郡以酒相饷,例皆私有之,而法不可。希亮以遗游士之贫者,既而曰:"此亦私也。"以家财偿之。遂借此上书自劾,求去不已,坐是分司西京。未几致仕,卒,年六十四。
(节选自《宋史·陈希亮传》)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 希亮闻之曰/吾尝主契丹/使得其情/使者初不敢/暴横皆译者教之/吾痛绳以法/译者惧其/使不敢动矣/况此小国乎/
B. 希亮闻之曰/吾尝主契丹/使得其情/使者初不敢/暴横皆译者教之/吾痛绳以法/译者惧/其使不敢动矣/况此小国乎/
C. 希亮闻之曰/吾尝主契丹使/得其情/使者初不敢/暴横皆译者教之/吾痛绳以法/译者惧其/使不敢动矣/况此小国乎/
D. 希亮闻之曰/吾尝主契丹使/得其情/使者初不敢暴横/皆译者教之/吾痛绳以法/译者惧/其使不敢动矣/况此小国乎/
2.下列对文中加点阏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 服除,服丧期满。我国古代的服丧制度有一定的规格和时间等规定,又分为五服,
B. 便籴是宋朝政府购买粮草等战略物资时的一种商业性活动,其特点是相对方便。
C. “英宗”属谥号,不仅对皇帝一生的作为给予了评价,而且表明这不是开国皇帝。
D. 致仕,即把禄位还给国君辞去官职的意思,古人还常用致亊、致政、休致等词。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陈希亮孝顺母亲,敬重兄长。他幼时父亲去世,后来为了年迈的母亲选择了担任县令;他不怨恨哥哥在自己从师时的刁难,仍教导侄子求学上进。
B. 陈希亮处亊有度,宽以待人。雷甲没能约束好自己追讨盗贼的士兵,还亲自放箭攻击官府士兵,陈希亮却没有杀雷甲,只是惩治了十几个行暴的人。
C. 陈希亮勇担责任,爱护百姓。他面对即将决口的黄河,亲自驻守大堤,直到洪水退去;在担任凤翔知府发生饥荒时,他又亲自借贷帮助受灾民众。
D. 陈希亮治亊有方,为官淸慎.他几句话就派人解决了于阒使者在秦州的暴横行为;对州郡赠送的美酒,他设法处置并用自己家的财物进行了补偿。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希亮即勒兵阻水拒之,命持满无得发,士皆植立如偶人.
(2)希亮以遗游士之贫者,既而曰:“此亦私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下列小题。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刘小山与母狼的生死搏斗是小说的高潮部分,叙事角度在人狼之间不断切换,营造了让人窒息的紧张气氛,突显了人狼之间的仇恨。
E.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鲍勃·迪伦:迷人之谜
柏琳
鲍勃·迪伦是谁?
1985年,电影导演斯科特·科恩采访鲍勃·迪伦时这样描述他:桂冠诗人,身穿摩托夹克的先知,神秘的游民,衣衫褴褛的拿破仑,一个犹太人,一个基督徒,无数的矛盾集合体。完全不为人所知,像一块滚石。他曾经被分析、定级、分类,钉在十字架上,定义、剖析、调查、检验、拒绝;但是从来没有被弄明白过。
1941年5月24日,迪伦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少年时他便显示出音乐天赋,10岁自学了吉他、钢琴、口琴等乐器。高中时,他就加入了一个小型摇滚乐队。
1959年,他进入明尼苏达大学。同年,他读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也读到另一本“垮掉的一代”的著作《裸体午餐》。他说:“我完全爱上垮掉的一代、波希米亚、咆哮那群人、凯鲁亚克、金斯堡、柯索、费林格提……他们对我的影响就如同猫王对我的影响一样。”也许是受到某种感召,这个少年在刚满20岁时从大学辍学,孤身一人来到纽约,即将开始一段美国民谣的传奇。去纽约之前,他给自己起了“迪伦”的艺名。
1962年,他发行处女专辑《鲍勃·迪伦》。1963年,他第二张专辑中的《答案在风中飘》成为20世纪中下叶美国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的“圣歌”。
1964年,《时代变了》发行,被认为是迪伦的“抗议专辑”。他的朋友艾伦·金斯堡在听到那首《暴雨将至》时号啕大哭,“薪火传承到了新的一代,从早期的波西米亚和垮掉的一代,到寻找光明和自我激励的这批年轻人。这些诗词简直就像《圣经》箴言一样,撼动人心。”《答案在风中飘》和《暴雨将至》等作品,使他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这些表达对核武器军备赛的担忧,以及有关贫困、种族歧视、监狱、沙文主义、战争、反思原教旨主义等内容的歌曲,迪伦只花了20个月就全部写完了。
此后,他对于加之于身的各种标签都感到厌倦,刻意要与60年代轰轰烈烈的反叛文化运动保持距离,他说:“我不想再为任何人写歌,不想成为什么代言人,我只想从我的内在出发来创作音乐。”1964年另一张专辑《鲍勃·迪伦的另一面》中,已经不见抗议歌曲的影子。
“我不是任何一代人的宴会司仪”,当人们期待迪伦能成为民权运动的旗帜时,他这样回答。他走了另一个极端——1965年的新港音乐节上,鲍勃·迪伦给民谣音乐插上了电。1965年美国迎来了抗议运动的高潮,迪伦却带上一把电吉他,给一个彷徨的时代诊断了病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你孑然一身,你无家可归,你默默无闻,像一颗滚石。”这首收录在专辑《重返61号公路》里的摇滚乐,叫做《像一块滚石》,几十年后被《滚石》杂志评为500年来最佳歌曲的第一名。当时,迪伦不仅在政治上被视为脱逃的懦夫,也被视为民谣的叛徒。但对迪伦来说,这首歌不仅意味着他找到了文学和音乐间的通道,更意味着一场挣脱——从一个“抗议歌手”的躯壳逃往自己灵魂深处。此时,他的兴趣转移到了诗歌和小说上,因为这不受歌词长度限制。他呆在纽约的公寓里,埋首大堆书籍,陷入了疯狂的诗歌阅读中,读兰波也读布莱希特,喜欢艾略特,还曾为爱伦·坡的《钟》谱上吉他曲。“我就这样训练自己的思维,丢掉不好的习惯,并学着让自己沉静下来。我读了整本的拜伦的《唐璜》,从开始到结束都集中精神,同时还有柯勒律治的《忽必烈汗》。”
70年代末,当嬉皮士文化与政治风潮过去后,人们更关注他的诗歌天赋。
1996年鲍勃·迪伦正式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垮掉的一代”中最杰出的作家艾伦·金斯堡在推荐信中写道:“他的作品帮我们恢复了音乐与诗歌之间至关重要的联系。”
迪伦的文学传统是深厚的。2000年,曾被誉为“每个诗人梦寐以求的评论家”的克里斯朵夫·瑞克斯曾在迪伦演出后台问他最近读什么书,迪伦脱口而出:莎士比亚。瑞克斯后来撰写了《迪伦对原罪的先见之明》,将迪伦称为“当代美国最好的用词专家”。
80年代至今,迪伦逐渐减少了发行唱片的数量,他全身心爱上了巡回演出,重新回到了行吟歌手的传统。怀旧者鲍勃·迪伦,用巡演的方式,做回了一个吟游诗人。事实上,这才是伟大文学的源头所在——无论是西方的《荷马史诗》还是东方的《诗经》,文学最初是用来歌唱的。
歌唱者本就是诗人,而诗人鲍勃·迪伦的灵魂,也是文学的灵魂。
(选自2016年10月15日《新京报·书评周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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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诺奖历史上,曾数次把奖项授予“非文学”人士,最出名的当属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1950年)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1953年),而2015年的诺奖得主阿列克谢耶维奇,严格意义上也是一个记者,并非作家。但是,把文学奖颁给一个歌手,却是头一次。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给予鲍勃·迪伦的颁奖辞是:“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形式。”
②鲍勃·迪伦的传记作者戴维·道尔顿称他为“最多变的灵魂”,但迪伦认为:“我确实从来都只是我自己:一个民谣音乐家,用噙着泪水的眼睛注视灰色的烟雾,写一些在朦胧光亮中漂浮的歌谣。”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二战之后,“垮掉的一代”风靡美国,这对年轻的迪伦有很深刻的影响。这种挑战体面的传统价值标准的思想或许催促着迪伦摆脱传统的教育模式,寻找属于自己的传奇。
B. 作为“垮掉的一代”作家群中的代表,艾伦·金斯堡在思想上与迪伦产生了高度共鸣,非常肯定迪伦音乐的价值与意义。
C. 摇滚乐《像一块滚石》是迪伦的代表作,它体现了歌手对自身灵魂的探索,使迪伦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
D. 音乐与文学对于迪伦来说,具有相通性,都意义非凡,两者的价值与魅力在他身上得到了圆融体现。
2.作者为什么称鲍勃·迪伦是“迷人之谜”?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鲍勃·迪伦几次受到诺贝尔文学奖青睐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