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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表现手法上有哪些特点?

本文在表现手法上有哪些特点?

 

①以情取景,以景显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作者身处的社会环境,给他内心投下了忧郁和冷落的阴影,他追求“清”“静”,但不可避免地被淡淡的“悲凉”笼罩着。正因为这样,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自然也就笼上了一层主观感情色彩。如作者不写富有“暖色”的香山红叶,也不写游人如织的颐和园,而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但是,故都的秋,并没有因为作者的主观感情而受到扭曲,失去它固有的特征。那牵牛花,那槐树的落蕊,那秋蝉的残声,那秋风秋雨,还有那枣子树,作者只用寥寥数笔略作勾勒,便将读者带进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之中。 ②烘托,对比手法。作者除了直接描写故都的秋外,还着意以南方的秋为写照,烘云托月似的映衬出故都的秋的特色。如第2、5、6、13段,将南北方的秋姿、秋色、秋味、秋意进行对比,或以正衬反,或以反显正,或肯定中看出否定,或否定中加强肯定,运用多种句式,从侧面显示出了故都的秋的“量”与“质”的特色。表面上,作者好像闲情信笔,而实际上,作者正是通过这种间接手法将读者引入秋的里层,去体会那故都的秋味,去领会那故都的秋意,去品味那故都的秋的悲凉。 【解析】 此题考查把握文章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能力。解答此类题,首先要通读全文,粗知大意,理清基本思路,概括主旨,把握艺术特色。 《故都的秋》在表现手法上有以下特点: (1)情景交融,以情定景。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 (2)烘托对比手法的运用。开篇提到“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结尾提到“南国之秋,当然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并作了适当的展开,以此与北国之秋作对比。对比的目的非常明确,即抑彼扬此,北国之秋胜于南国,是作者的主观感受,表达作者对故都的秋的热爱。这种感受既来自空间的对比(南北两地),也来自时间的积累(“已将近十余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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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但为什么又将“悲凉”之情夹杂其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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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是怎样将自然的“客观色彩”——故都的秋色,与作家内心的“主观色彩”——个人的心情,自然地融合在一起的?试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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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写北国之秋,为什么以“南国之秋”作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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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选取了哪些景物?写出了故都的秋怎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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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一家企业提出一个响亮的口号:不做追随者,要做领先者。

做一个追随者有时候也是一个不错的战略选择。因为追随者有领先者领跑,所以前进的道路明晰;还有后发优势,在汲取领先者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可以把资源最大化地集中在正确的方向上,少犯错误。

对于“追随者”和“领先者”,你更欣赏谁?请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作文,体现你的思考、权衡与选择。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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