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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语言上有哪些特点?

本文在语言上有哪些特点?

 

①明白晓畅,简洁清丽。用词上,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与“蓝朵”“飞声”等微观的秋色,秋声,搭配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再如动词与形容词,那北国的秋是 “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南国的秋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使读者感到平易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出发,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的深意。接着笔锋一转,对南国之秋进行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 ②巧用排比句,增强感染力。文中运用了许多并列的句子或短语,具有工整,雅致之美,抒情味很浓,同时朗读起来又具有音韵之美,显示出作者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如“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其中,“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三个短语运用排比,既有流畅的气势,又有抑扬顿挫的音韵之美,且“来得悲凉”比前面两句更舒缓而深沉。又如“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这句话写对江南之秋的感受,运用排比,从不同角度说南国之秋的平淡、不浓烈,反衬北国之秋的美好。既顿挫分明又气势连贯,表情达意非常充分。 【解析】 此题考查赏析语言的能力。鉴赏语言,通常从修辞、句式、用词、表达方式、表现手法等角度去赏析。 《故都的秋》的语言有以下特点: (1)感情浓郁的语言。《故都的秋》无论叙事还是写景都带有浓郁的感情色彩,比如“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如果改为“住在一椽破屋里,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坐在院子里,看得到……”虽然内容大致不差,但改句只客观描摹,不含感情;而原文则主观色彩浓厚,作者不仅在描摹秋,而且在欣赏秋,带有自在的逍遥、悠闲之态,浓浓的欣赏、陶醉之情。 (2)雅俗共赏的语言。郁达夫是文化人,他在赏秋的过程中,赋予秋一系列诗意的高雅的词语,如“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然而他又是个平民,不时穿插一些平民俗语,如“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唉,天可真凉了”这种大雅大俗的结合,形成亦庄亦谐、雅俗共赏的一种独特风格,使本来相当俗的平民趣味也因作者之雅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被郁达夫的雅趣同化了。 (3)造势饱透的语言。作者之所以不远千里,要从杭州到北平来的理由,就是想饱尝一次故都的秋味。现在到了故都,他就要把自己陶醉于故都之秋中的那种尽情享受、饱尝品味的心情充分表达出来,把自己抑南国之秋扬北国之秋的感情酣畅淋漓地抒写出来,于是,他就不惜笔墨,大肆运用排比铺陈,如“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尽情渲染造势,传达赏秋饱透的感情。 (4)富于联想的语言。郁达夫是多愁善感的文人,见秋天便用“碧绿”。谁知作者不是因为心情“悲凉”由秋天联想到了“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这些凄惨伤感的诗词呢?槐树落蕊,残谢无声,作者可能由此联想到了“红藕香残玉簟秋”“花自飘零水自流”“黄卷清琴总为累,落花流水共添悲”“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种对于柔弱生命坠落的凄楚与伤感油然而生,心内怎不感觉“有点儿落寞”呢。惟其平民,故用语俚俗;惟其文人,故用语典雅,富于联想,气势充沛;又因其一生漂泊,颠沛流离,饱尝哀痛,抑郁善感,故悲世悯人,对悲凉也怀一种审美自觉,故为文便感情浓郁,凉愁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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