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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斯人独憔悴

迟子建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独具个性的生命存在方式,每个人都尽可能地在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比较充分地去实现自己的价值。我当然也未能免俗。

细细算来,从我开始小说创作至今所发表的三十万字作品,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写下层人的生活的。这一回顾连我自己也略为吃惊。

我出生在北极村漠河,在那里度过了我孤独寂寞的童年时光。那里有我的外婆和外祖父,他们曾经给我讲过许许多多的民间故事。我现在还常常回忆起当年讲故事的情景来。

晚饭过后,农人家里忙过了该忙的事情,就要聚在一起谈天说地。生活太单调,他们疲惫的呵欠声常常同日头一起落山。而且,那里一年难得看上一场电影,那么,晚饭之后的茶水和故事就是生活中最好的消遣了。每逢这个时刻,我就带着我心爱的狗(它叫傻子,后来我把它写入第一部中篇小说《北极村童话》),和这条狗一起挤入听故事的人中,直听得心儿不知飞到哪里,仿佛魂都丢了似的。

那便是我最早的启蒙文学。它不是唐诗宋词,而是来源于民间的那种质朴而又奇诡、光怪陆离的故事。

于是,我在十九岁那年坐在夕阳西下的窗前,看着天边飞涌的那一团团金色的晚霞的时候,我仿佛在绚丽的晚霞中又看到了童年生活的每一个片段,我的心难以平静,我开始断断续续地记载我的童年生活,二十岁那年把它整理成中篇小说,发表在一九八六年第二期的《人民文学》上。

从此,我真正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这实在不是一条坦途,这实在不是一个美差。

我需要读大量的书来丰富自己的心灵,我需要走南闯北去看世界,而时间和日常琐事又常常打乱我的计划。

因而我的创作有它不可否认的局限性和狭隘性,它还没有达到从一个宏观领域的高度去把握和观照生活的那种让人叹服的洞察力。

必须承认,我将来如果不超越自己,只是在我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那么我的艺术生命也就终止了。而超越自己是多么艰难。它要养精蓄锐几时、苦苦求索几时,才能获得一个瞬间的辉煌。

但我仍要孜孜以求那辉煌。不管它最终实现与否。

今年五月,在泉州附近的静峰寺山上,我看见了弘一法师的手书遗言:“悲欣交集”四个字。据说,他的出家一直是个谜,他出家后他的妻子曾跪在寺门外三天三夜,眼泪哭干了他也不动一丝恻隐之情。我以为他伟大。而他临终的遗言却使我对他的伟大产生了怀疑。因为真正的出家人,无所谓悲,无所谓喜,而他生命之终极之时,仍能感受到“悲欣交集”,可见凡心难泯,他未能来一个彻底的超脱留与后人传说。但我左思右想,仍然认为他是伟大的。

他的伟大便在于他把自己难以超拔的心态毫不保留地馈予人间,还给人间一个真实。他便是不朽的了。

我又想起了一个故事,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写作的故事。巴尔扎克作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留给人间的十部不朽的作品,早已闻名世界。他一生中唯独喜欢咖啡。每逢写作之时,他总要把咖啡壶放在写字桌旁,一杯一杯地饮下去。他创作的欲望和情绪在膨胀,而他的身体却在一天天地垮下去。丰富的精神生活把他推到一个波涛汹涌的极致的境界,可渐渐衰竭的体力却把一个血肉之躯慢慢地推向上帝的虎口。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销蚀的过程。

我们要完善自己,因而不怕销蚀。

(选自《姹紫嫣红开遍》,有删改)

(注)①杜甫《梦李白二首》中的诗句。

1.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在偏远的山村长大,熟悉下层人民的生活,这为她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激发了她创作的灵感。

B.“直听得心儿不知飞到哪里,仿佛魂都丢了似的”,生动地写出了质朴的民间故事动人心脾的艺术感染力。

C.弘一法师的临终遗言表明他尚且无法超越自己,更何况一般人,作者借弘一法师的例子旨在宽慰苦闷的自己。

D.本文回顾了自己文学创作的经历,认为文学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与销蚀的过程,行文看似闲散,实则紧凑有序。

2.文中写道:“丰富的精神生活把他推到一个波涛汹涌的极致的境界,可渐渐衰竭的体力却把一个血肉之躯慢慢地推向上帝的虎口。”请解释这句话的含意。

3.文章为什么以“斯人独憔悴”为题目?请结合文本加以探析。

 

1.C 2.作者以“波涛汹涌的极致的境界”表现“精神生活”的富足与丰盈,以“一个血肉之躯慢慢地推向上帝的虎口”表现体力的“渐渐衰竭”,表明巴尔扎克在创作中获得精神富足的同时也失去了健康的身体;突出了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和自我销蚀的过程。 3.①内容上:以此为题统领全文。“斯人”指文学创作者,“憔悴”指文学创作的艰辛,自我超越的艰难,文学创作不只是自我完善也是自我销蚀。标题凸显了文章主旨。②形式上:引杜甫诗歌为题,更具文采,更有文化意蕴。 【解析】 1.试题本题主要考查分析和概括文章的内容要点的能力。此类试题解答时,要先通读全文,了解和把握全文的内容和主旨,在此基础上,联系上下文,结合文本内容对文章某一内容要点进行分析和概括。解答此题,可将各选项文字同文本相关内容进行比较,以确定正误。C项,“旨在宽慰苦闷的自己”不当,弘一法师之例强调即使不能自我超越,真实展现人生也是伟大的。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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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

席慕蓉[注]

初中的时候,学会了那一首《送别》的歌,常常唱: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有一个下午,父亲忽然叫住我,要我从头再唱一遍。很少被父亲这样注意过的我,心里觉得很兴奋,赶快再从头来好好地唱一次:

长亭外,古道边……

刚开了个头,就被父亲打断了,他问我:“怎么是长亭外?怎么不是长城外呢?我一直以为是长城外啊!”

我把音乐课本拿出来,想要向父亲证明他的错误。可是父亲并不要看,他只是很懊丧地对我说:

“好可惜!我一直以为是长城外,以为写的是我们老家,所以第一次听这首歌时就特别地感动,并且一直没有忘记,想不到竟然这么多年是听错了,好可惜!”

父亲一连说了两个“好可惜”,然后就走开了,留我一个人站在空空的屋子里,不知道如何是好。

前几年刚搬到石门乡间的时候,我还怀着凯儿,听医生的嘱咐,一个人常常在田野间散步。那个时候,山上还种满了相思树,苍苍翠翠的,走在里面,可以听到各式各样的小鸟的鸣声,田里面也总是绿意盎然,好多小鸟也会很大胆地从我身边飞掠而过。

我就是那个时候看到那一只孤单的小鸟的,在田边的电线杆上,在细细的电线上,它安静地站在那里,黑色的羽毛,像剪刀一样的双尾。

“燕子!”我心中像触电一样地呆住了。

可不是吗?这不就是燕子吗?这不就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燕子吗?这不就是书里说的,外婆歌里唱的那一只燕子吗?

在南国的温热的阳光里,我心中开始一遍又一遍地唱起外婆爱唱的那一首歌来了:

燕子啊!燕子啊!你是我温柔可爱的小小燕子啊……

在以后的好几年里,我都会常常看到这种相同的小鸟,有的时候,我是牵着慈儿,有的时候,我是抱着凯儿,每一次,我都会兴奋地指给孩子看:

“快看!宝贝,快看!那就是燕子,那就是妈妈最喜欢的小小燕子啊!”

怀中的凯儿正咿呀学语,香香软软的唇间也随着我说出一些不成腔调的儿语。天好蓝,风好柔,我抱着我的孩子,站在南国的阡陌上,注视着那一只安静的黑色的飞鸟,心中充满了一种朦胧的欢喜和一种朦胧的悲伤。

一直到去年的夏天,因为内政部的邀请,我和几位画家朋友一起,到南部国家公园去写生,在一本报道垦丁附近天然资源的书里,我看到了我的燕子。图片上的它有着一样的黑色羽毛,一样的剪刀状的双尾,然而,在图片下的注释和说明里,却写着它的名字是“乌秋”。

在那个时候,我的周围有着好多的朋友,我却在忽然之间觉得非常的孤单。在我的朋友里,有好多位在这方面很有研究心得的专家,我只要提出我的问题,一定可以马上得到解答,可是,我在那个时候唯一的反应,却只是把那本书静静地合上,然后静静地走了出去。

在那一刹那,我忽然体会出来多年以前的那一个下午,父亲失望的心情了。其实,不必向别人提出问题,我自己心里也已经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但是,我想,虽然有的时候,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的确应该面对所有的真相,可是,有的时候,我们实在也可以保有一些小小的美丽的错误,与人无害,与世无争,却能带给我们非常深沉的安慰的那一种错误。

我实在是舍不得我心中那一只小小的燕子啊!

(有改动)

(注)席慕蓉:当代画家、诗人和散文家。蒙古族,1943年生于重庆,现居台湾。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中第一处画线的句子连用了四个反问句,增强了语气,突出强调了作者突然在南国发现燕子的惊喜之情,同时表现了作者心中对故乡深深的思念。

B. 当父亲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后,一连说了两个“好可惜”,是因为自己感动了这么多年竟然是听错了,由此产生了深深的悔意。

C. 文章中“朦胧的欢喜”是作者想到了和故乡亲人在一起的快乐,“朦胧的悲伤”是作者对故土的思念无法排解。

D. 文章在叙述“我”从把“乌秋”误认为燕子,到最后得知真相的过程中,运用了神态、动作、心理等描写手法。

2.文中第二处画线的句子含意深刻,你是怎么理解的?试简要说明。

3.本文以“燕子”为题,有什么好处?试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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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的脊梁

李光彪

依我看,每一个村庄都有骨有肉,有自己的脊梁。

我从小出生在云南楚雄千里彝山的脊背上,村庄的脊梁如母亲温暖的背,用彝家刺绣的花裹被背着我长大。

故乡的村庄以一条三四百米长、近千级的石梯为轴,如一只巨人的手,把古老的村庄举在半山腰。凸凹不平的石阶如祖先的脊梁,背负着山村厚重的历史,岁月的沧桑。

村庄躺在山坡上,说大不算大,说小也不小,几百年的繁衍生息至今,也只有稀稀疏疏五十多户人家。分布在石梯左右的房屋和院落,就像村庄发达的肌肉。从早到晚,春夏秋冬,石梯静静地承载着村庄的早晨与黄昏,承载着村庄的快乐与忧伤。

在我枯萎的记忆里,那架从村脚延伸向村头的石梯,是村庄的主轴,是村里人茶余饭后的乡村文化演展舞台。每天晚饭后,村里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会不约而同陆陆续续来到石梯上,找块合适的石板坐下,三五成群凑在一起,吹牛聊天,谈古论今。天南海北,家长里短,家事村事,好事坏事,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很多花边新闻,都会在石梯上联播,在石梯上群发。谁买了一套新衣服、一双新胶鞋,谁家娶了新媳妇,谁家添人增口,都会在石梯上一一登台亮相。人闲手不闲的村里人,有缝针线纳鞋帮的;有吸水烟筒抽烟、砸烟锅吃草烟的;有吹竹箫、弹三弦、唱调子对山歌的。不论是谁,不分才艺高低,那些无师自通的民歌手,都会在石梯上层出不穷,比拼展演。父亲是个二胡手,经常在石梯上边拉二胡边唱放羊调、爬山调、过门调……悠扬的二胡声响彻石梯,萦绕在山村的上空。

石梯是验证乡村人品德的试金石。谁家丢了一只鸡,几个鸡蛋,瓜菜水果被人偷摘了,就会有人在石梯上拉开嗓门,高音喇叭似的指桑骂槐,骂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这一招还真管用,骂过之后,知情的人就会悄悄提供线索,做了亏心事的人,也会逐渐猛然醒悟,转过弯悄悄物归原主,慢慢变得干净起来,和和睦睦相处。也有些人家,有时会端着腌菜、葵花瓜子等零食,一一散发给来石梯上玩耍凑热闹的人吃。见者有份,哪怕是一块粑把,一根甘蔗,只要能进嘴的东西,寄生在石梯上的人,都可以尝到人情味。

石梯是透明开放的。有些哺乳期的妇女,拉起衣服,就敬胸露乳当众给自己的婴儿喂奶。有些婴儿,从小生下地娘就缺奶水,经常抱着嗷嗷待哺的婴儿,向奶水充足的妇女讨几口奶吃。那架石梯如村庄硕大的乳房,大公无私地喂养着村庄的每一个人。

石梯是村庄的主动脉。从早到晚都有人从它的脊梁上走过,听到脚步声、咳嗽声、说话声,远远的石梯也就能猜出是谁来了。出工收工、上山砍柴、下田干活,牛羊出圈、放牧归村,谁早谁迟,谁勤劳、谁懒惰,一切的一切,夜以继日守候着村庄的石梯,都历历在目,铭记在心。

石梯从不嫌贫爱富。在石梯的眼里,没有贫富之分,不管你是穿皮鞋、布鞋、胶鞋、凉鞋,还是赤脚从石梯上走过,石梯总是那样默默无语。来的都是客,不管是谁,你看上石梯的哪一块石头,屁股一坐,就是最好的板凳。石梯从不喜新厌旧,不管你离家多少年,不管你多长时间没来,天长日久迎接着一茬茬降临人间的孩子,娶进门的媳妇,送走一茬茬命归黄泉的老人。岁月沉浮,一代又一代,村庄的人去的去,来的来,石梯总是依旧躺在那里,毫无怨言地在风雨中、在朝朝暮暮中静静地等着你。

村庄在老去,我也在长大。如今的村庄,很多人家都建盖了单家独院的新房子,那一条条如石梯血管和肠道的村间道路,也不断变宽,打成了光滑的水泥地板,连接到各家各户。村中那架曾经热闹非凡的石梯,也逐渐门可罗雀。偶尔有人走过,几声稀疏的脚步,几乎再也看不见昔日全村人坐在石梯上聊天吹牛,谈笑风生的情景。我一屁股坐在当年那块下棋的石板上,牛角棋、豆腐棋盘的线纹还清晰可见。我等了很久,想等一个村里人下棋,一直没有人来,只有一条狗伸长脖子向我汪汪狂吠。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本文以石梯为线索,融记叙、描写、抒情于一体,描写故乡事,抒发故乡情,语言朴实而贴切,有着浓郁的乡土气息。

B. 文章以“每一个村庄都有骨有肉,有自己的脊梁”开头,既高度凝练地概括了作品的主旨,奠定了沉郁的基调,又自然引出下文对作者故乡的深情追忆。

C. 文章第5段写到村里人在石梯上吹牛聊天、谈古论今、纳鞋抽烟、吹拉弹唱等生活情景,表现了乡村生活的富足和民风的淳朴。

D. 做了亏心事的人,面对石阶会猛然醒悟;家有零食的人,会在石梯上散发给玩耍的人吃。乡下人人性的丑陋与崇高由此彰显无遗。

2.“村庄的脊梁”在文中具体指什么?作者为什么认为它是村庄的脊梁?

3.文章结尾一段有何丰富的内涵?请结合文本具体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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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粥南北味

张抗抗

稀粥在中国,犹如长江黄河,源远流长。

稀粥对于许多中国人,亦如生命之源泉,一锅一勺一点一滴,从中生长出精血气力、聪明才智,还有顺便喝出来的许多陈规和积习。

少年时代在杭州,江浙地方的人爱吃泡饭。把剩下的大米饭搅松,用水烧开,就是泡饭。泡饭里有锅底的饭锅巴,吃起来很香。佐以酱瓜、腐乳和油炸蚕豆瓣,最好有几块油煎咸带鱼,就是普通人家价廉物美的享受了。江南一带,泡饭也就是稀饭,家家离不开泡饭,与北方人爱喝稀粥的习性并无二致。

外婆住在江南腹地旱涝保收的鱼米之乡,外婆家爱喝白米粥,煮粥必用粳米。用粳米烧的粥又黏又稠,开了锅,厨房里便雾气蒙蒙地飘起阵阵粥香,听着灶上锅里咕嘟咕嘟白米翻滚的声音,像是有人唱歌。熄火后的粥是不能马上就喝的,微微地闷上一阵,待粥锅四边翘起了一圈薄薄的白膜,粥面上结成一层白亮白亮的薄壳,粥米已变得极其柔软几乎融化,粥才成其为粥。那样的白米粥,天然地清爽可口,就像是白芍药加百合再加莲子熬出来的汁。温热地喝下去,似乎五脏六腑都被清洗了一遍。

我们家早也喝粥,晚也喝粥,而且总是见锅见底地一抢而空。南方人喝粥就是喝粥,有些单调,不像北方人那样,还就着慢头烙饼什么的。那个时候,稀粥对于我来说,多半出于家传的习惯,别无选择,所以偶尔也抱怨早上喝粥肚子容易饿,晚上喝粥总要起夜。外婆就皱着眉头,用筷子轻轻敲着碗边说:“小孩不懂事,早十几年,一户人家吃三年粥,就可买上一亩田呢,你外公家的房产地产,就是这样省吃俭用挣下来的……”外婆喝粥有个习惯,她喝饱了以后,放下筷子,必得用舌头把粘在粥碗四边的粥汤舔干净,干净得就像一只没用过的碗,那时外婆的粥才算是真正喝完。

当我在寒冷的北大荒原野上啃着冻窝头、掰着黑面馒头时,我开始思念外婆的白米粥。白米粥在东北称作大米粥,连队的食堂极偶然才炮制一回,通常是作为病号饭,必须经过分场大夫和连首长的批准,才能得此优待。后来我有了一个小家,待后院菜园子的豌豆成熟,剥出一粒粒翡翠般的新鲜豆子,再向农场的老职工讨些大米,熬上一锅粥,待粥快熟时,把豌豆掺进去,再加上弄来的一点儿白糖,便成了江南一带著名的豌豆糖粥。一时馋倒连队的杭州老乡,纷纷如蝗虫拥入我的茅屋,一锅粥顿时告罄,就差没像我外婆那样把锅舔净了。

在当时年年吃返销粮的北大荒,所有以粗粮制作的主食里,唯有粥还是可以接受并且较为容易适应的——这就是大碴子粥和小米粥。

大碴子,其实就是把玉米粒轧成几瓣约如绿豆大小的干玉米碎粒。用一口大锅把玉米碴子添上水,急火煮开锅,改为文火焖。焖的时间越长,碴子就熬得越烂,越烂吃起来就越香。等到粥香四溢,开锅揭盖,眼前金光灿烂,一派辉煌,盛在碗里,如捧着个金碗,很新奇也很庄严。大碴子粥米粒饱满又实沉,咬下去富有弹性和韧劲,嚼起来挺过瘾。从每一粒碴子里熬出的黏稠浆汁,散发着秋天田野上成熟庄稼的气息,洋溢着北方汉子的那种粗犷和力量。

煮大碴子粥必须在碴子下锅时,放上一种长粒的饭豆。那种豆子紫色粉色白色还带花纹,五光十色的令人眼花缭乱。五彩的豆子在锅里微微胀裂,沉浮在金色的粥汤里,如玉盘上镶嵌的宝石……

小米粥喝起来感觉要温柔些细腻些,且有极高的营养价值,易被人体吸收,是北方妇女生小孩坐月子和哺乳期的最佳食品。在北大荒农场的土炕上生下我儿时,有农场职工的家属送来一袋小米。靠着这袋小米,我度过了那一段艰难的日子。每天,几乎每餐每顿,我喝的都是小米粥。在挂满白霜的土屋里,冰凉的手捧起一碗黄澄澄冒着热气的小米粥,我觉得自己还有足够的力量活下去。热粥一滴滴温热我的身体烤干我的眼泪暖透我的心,我不再害怕不再畏惧。我第一次发现,原来稀粥远非仅仅具有外婆赋予它的功能,它可以承载人生,可以疏导痛苦,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命运。

多年后回广东老家探亲,稀粥竟以我从未见过的丰富绚丽——绿的菜叶红的肉丁黑褐色带花纹的松花蛋和金黄色的海米,衬以米粒雪白的底色,就像一幅点彩派的斑斓绘画,呈现在我面前。街头巷尾到处都有粥摊或粥挑子,燃得旺旺的炉火上,熬得稀烂的薄薄的粥汤正咕咕冒泡,一边摆放整齐的粥碗里,分别码着新鲜的生鱼片、生鸡片或生肉片,任顾客选用。确定了某一种,摊主便从锅里舀起一勺滚烫的薄粥,对着碗里的生鱼片浇下去,借着沸腾的稀粥的热量,生鱼片很快烫熟,再加少许精盐、胡椒粉和味精,用筷子翻动搅拌一会儿,一碗美味的鱼生粥就炮制而成。粥米入口便化,回味无穷;鱼片鲜嫩可口,滑而不腻。一碗粥喝下去,周身通达舒畅,与世无争,别无他求。我在广州吃过烧鹅乳猪,却独独忘不了这几角钱一碗的鱼生粥或鸡丝粥。却有几位外国朋友,闻粥色变,发表意见说,为人一世,最不喜欢喝稀粥,也不能理解中国人对于粥的爱好。

而我,喜欢喝在这块土地上所能喝到的或精致或粗糙或富丽或简朴的各式各样的粥。

(选自《张抗抗散文》,有删改)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通过不同时期、不同地方喝稀粥的生活片断,以小见大,反映出人生的阅历和世情的嬗变,以及自己对稀粥的特殊感情。

B.文中生动地再现粥的烧制和模样、人喝粥的情形和积习,而老乡如蝗虫般拥入茅屋喝“豌豆糖粥”的细节,主要表现了粥的味美。

C.文章写北方人就着馒头、烙饼喝粥最简,写北大荒喝大碴子粥和小米粥最详,这样处理可见作者的匠心,有直达人心的艺术魅力。

D.行文围绕喝粥展开故事,最后着落在广东人喝粥上,稀粥从未见过的丰富绚丽,既表现了粥的美味,也让人对美好生活有了憧憬。

2.文章始末写“稀粥南味”,中间穿插“稀粥北味”。请简要赏析这样写的好处。

3.结合全文,简说对“稀粥对于许多中国人,亦如生命之源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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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中药铺

甘典江

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一是新华书店,一是母亲的中药铺。前者,是因为我爱看爱买连环画;后者,是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

母亲当过赤脚医生。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后,加入了城关镇合作医疗站。

医疗站在我读书的中学附近,临街两间旧木房。一间开处方和打针,另一间,是药铺。和母亲一起在守药铺的,还有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她们就做三件事:抓药,打针,织毛衣。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无止的聊天。我注意到,她们抓药非常麻利,瞟一眼处方,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抽屉。仅凭手抓,就基本准确,最后还是要放进小秤称一称,添点儿或减点儿。然后,把药倒入毛边纸或废报纸,包好扎紧,写几个字交代几句,递给别人。

只要一走进药铺,我就被一股浓重的药香包裹得严严实实,有点儿喘不过气来,但一习惯就好了。我望着那些神秘莫测的抽屉,瞅着那些贴着标签的药名,兴奋不已:什么“半夏,黄精”,什么“益母草、白芨”,都是曼妙的植物。当然,也有的是矿物和其他异类,比如“朱砂、雄黄、海马”,不由得使我产生了相关的联想:这朱砂,肯定就是国画中传统的红色颜料吧?李可染曾用顶级朱砂绘过四张毛主席诗意图《万山红遍》,已成画史上的经典。至于雄黄,不就是许仙意气用事的东西吗?所谓的海马,只是相当于一条小鱼而已。

其中,我最喜欢的药草,是甘草。首先,是因为它的名字,甘草,望文生义,不就是“甘甜之草”吗?昔时,神农氏遍尝百草,解毒靠的就是这宝贝。再加上,我自己就姓“甘”,与这甘草,是家门,五百劫前,应是同根而生之族。最早,是母亲教我嚼的甘草,一是因为它的药理,二是可以变相地替代水果糖,八十年代,任何甜味儿都是奢侈品。就这样,我嚼着甘草成长着,自以为嚼出了甘草的本真之味,破解了甘草的一切密码。

母亲还爱用党参来炖乌骨鸡和猪肚,补血。她营养不足,严重贫血。人参太贵,吃不起。还有金银花和枸杞,母亲都用来泡茶喝。自然,我也跟着全部享受到了。

在自家的院子墙角,母亲还栽了几株三七。蔓延的藤叶牵上墙,覆盖成了一面翠绿的毯子,像青绿山水画的设色,极其养眼。可惜,后来拆迁,毁于一旦,使我失去了这一片翠绿。母亲只好把三七块茎挖出,收藏好。她说,三七可以治妇科恶疾,以及跌打损伤。

九十年代的某一天,这个合作医疗站被撤销了。回到家,母亲专职做她的家庭主妇。赚钱的任务,彻底由父亲负责。那个中药铺,被别人买去,改作了服装店。从此,街上流行的药店,大多是连锁的西药店。在我的印象中,传统的中药是文化,望闻问切的中医大夫,近似于等同于诗人。相反,我害怕西药西医,因为这些东西是实验室配制合成出来的化学组织,成分复杂而可疑,至少没有一个在阳光之下生长的过程,没有温度、湿度,更无个性与灵魂。我实在难以想象,“阿莫西林”比母亲的“金银花”会更让我亲近与信赖。甚至,当我感冒受寒,母亲亲手煎熬的一罐红糖姜开水,也会比最昂贵的感冒灵帮我发热而痊愈,至少,我心已暖。

现在,父亲走了,去了天国。母亲一个人守着我们,在空旷的屋顶上栽花种菜。母亲身子瘦弱,时有病痛,我很是担忧,同时,我又安慰自己:生病不正常吗?不正证明了人在活着?何况,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栩栩如生的药在陪护呢。一根草是药,一撇叶是药,一线阳光,一滴水,也都是,甚至,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母亲多年与草木为伴,沉浸于无边无际的药香之中。于我而言,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为我清热解毒,可以抵御这世间的种种伤害。

(本文有删节)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中第3段运用白描手法,通过“瞟”“抓”“称”“添”“减”“包”“扎”等一系列动作,表现了人物娴熟的抓药技艺、细致的工作态度。

B.第4段中作者写由药名引发的联想,点明药名与传统人物的联系,表现了“我”对中药的好奇心和亲近感,丰富了文章的内容。

C.文中母亲和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就做三件事,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止的聊天,说明她们对工作失去了兴趣,不爱惜工作,在混日子。

D.文中画线的句子运用排比、比喻手法,增强了艺术感染力。世间万物皆可入药,丰富了中药的含义。点由明了万物皆有其性、各有各用的道理。用灵芝设喻,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升华为不可或缺的依存关系。

2.文中为什么用较多的笔墨写“甘草”?

3.作者在文末说“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联系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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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

林清玄

①少年时代读到苏轼的一阙词,非常喜欢。这阙词,写苏轼和朋友到郊外去玩,在南山里喝了浮着雪沫乳花的小酒,配着春日山野里的蓼菜、茼蒿、新笋以及野草的嫩芽。所以能深记这阙词,主要是爱极了最后的一句——“人间有味是清欢”

②那么,“清欢”是什么呢?

③清欢,不同于“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自我放逐,不同于“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尽情欢乐,也不同于“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的那种无奈。当一个人感觉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看出路边的石头也许比钻石更有魅力,或者觉得聆听林间鸟鸣比提笼溜鸟更令人感动,或者体会了静静品一壶茶比吃一顿喧闹的晚宴更能清洗心灵……他就懂得了“清欢”。

④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领略过千百种人生。可是,享受“清欢”就难了!尤其是生活在现代的人,差不多是没有清欢的。

⑤我们想在路边好好地散个步,可是人声车声不断地呼吼而过,一天里,几乎没有纯然安静的一刻。

⑥我们到馆子里,想要吃一些清淡的小菜,几乎不可得。过多的油、过多的酱、过多的盐和味精已经成为中国莱最大的特色。

⑦我们有时只想和朋友啜一盅茶,饮一杯咖啡,可惜的是,心情也有了,朋友也有了,就是找不到约会的地方,即便是山中或海边。凡是人的足迹可以到的地方,就有了垃圾、污秽和吵闹。

⑧我当学生的时候,有一位朋友住在圆通寺的山下,我们常常沿着上山的石阶,走走,坐坐,停停,看看。我们顺手拈下山道两旁熟透的朱槿花,吸着花朵底部的花露,感觉清香胜蜜,心里遂有一种春天才会有的欢愉。

⑨后来,朋友到国外去了。我又去了一趟圆通寺,寺院的门口摆满各种摊子。有一摊是儿童坐的机器马,叽哩咕噜的童歌震撼半山。有两摊是卖香肠的摊子,烤烘香肠的白烟正向那古寺的大佛飘去。一位母亲因为不准她的孩子吃香肠而揍打着两个孩子,高亢的哭声尖厉而急促……我连圆通寺的寺门都没有进去,便沉默地转身离开了。

⑩下山时的心情只是惆怅,心中浮起一首李觏的诗:“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那时正是黄昏,在都市烟尘蒙蔽了的落日中,真的看到了一种悲剧似的橙色。

生在这个时代,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蒿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现代人的欢乐,是到油烟爆起的啤酒屋去吃炒蟋蟀,是到不见天日的卡拉OK去乱唱一气,是到胡乱搭成的乡间山庄去豪饮一番,是到狭小的房间里做重复摸牌的方城之戏……为什么现代人反而以浊为欢、以清为苦呢?

清欢是不讲究物质条件的,它只讲究心灵的品味。我们拥有的物质世界愈大,清欢就愈容易失去。

这使我想起东坡的另一首诗来:“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烟怅东栏一株雪,人生看得几清明!”

满城都飞着柳絮时,梨花也开了遍地,一株梨花却从深青的柳树间伸了出来,仿佛雪一样的清丽,但是,人生,看这么清明可喜的梨花能有几回呢?这正是千古风流人物的性情,正如清朝画家盛大士在《溪山卧游录》中说的:“凡人多熟一分世故,即多一分机智。多一分机智,即少却一分高雅。”此言极是。

第一流人物是什么人物?第一流人物,是能体会人间清欢滋味的人物!第一流人物,是在污浊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

(选自《林清玄散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在开头以苏轼的词句来引入,接着表达了对“清欢”的认识和理解。

B.在文中作者用清新的笔触描绘了“清欢”是环境清幽,饮食清淡,心灵纯净的世界。

C.本文用对比手法写两次去圆通寺的不同感受,是为了享受那里的“清欢”。

D.文章在末尾联想东坡诗句道出了真正能享受到“清欢”的人,是能够在俗世中寻找到内心宁静的有着高雅志趣的人。

2.本文以“清欢”为题,作者认为“清欢”难享,文章是从哪几个方面来表现的?请结合全文具体分析。

3.“清欢”如此难得,我们又如何去追求它呢?请结合全文说说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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