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一】作者这样认为,只是为了证明他的论点,至于这一史实的细节,我们可以不加细究。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以认同这种说法。
【观点二】这种认为是欠妥的。作者并没有抓住问题根本,而是摄取了一个偶然情况作为论据,把问题简单化了,令人难以信服。要知道,当时强秦灭燕,是历史的必然。“以荆卿为计”只不过是加速了燕国的灭亡罢了。首先,从逻辑上说,作者是将必然的趋势当作必然的情况来论述,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是违反客观实际的。其次,作者论六国灭亡,只论及赂秦的弊端及用武不终等,却没有论及统治者的腐败无能这一根本问题,这是不全面不深刻的。所以说,这个论断是不妥的。
【观点三】我们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来看待历史,对待古人。作者的这种观点是受其历史和阶级局限影响的结果。但正如人们所说:“前人论史实,看法不一定正确,论述也不一定全面。但是本文能够抓住关键性的问题来论证,‘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就是说,作者能根据其写作意图,提出论点,进行自圆其说的论证。况且,作者撰写此文的本意是对北宋王朝屈辱妥协的政策进行讽刺,同时也是对统治者的委婉劝说。因此,本文虽有不确之处,但论证说理纵横恣肆,严密紧凑,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与战斗性,仍不失为一篇脍炙人口的史论佳作。
【解析】
本题考查评价文章的思想内容和作者的观点态度的能力。解答此类题目,首先要认真审题,明确题干要求;然后翻译理解题干中所给出的作者观点,结合文章内容、创作背景、文章主旨和现实理论观念等,对作者观点进行评价;最后组织语言,有理有据的分析作答。
从本文写作目的来看,作者不在于总结六国灭亡的教训,而在于警告宋朝统治者勿蹈六国灭亡的覆辙。作者借古喻今,以谈论历史供当今统治者借鉴,他的意图是点明赂秦是六国灭亡的原因,以此警告宋朝统治者,不要用贿赂的方法对待契丹和西夏,要用武力,要抵抗。本段由齐、燕、赵三国灭亡的结果推论出它们灭亡的原因,有力地证明了“不赂者以赂者丧”这一分论点,回答了“六国互丧,率赂秦耶”的疑问,有力地支持了中心论点“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作者认为燕国的灭亡是“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只是为了证明作者观点,从这一点来看,这一史实的细节情况我们可以不加细究。但一个个国家的灭亡可能是都方面的原因,要认为燕国的灭亡是“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说法未免武断。作为信仰历史唯物主义的现代人,评价需客观公正。总之,此题是一道开放性试题,无论持何种看法,需言之成理,符合客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