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生活的角度看,为了实现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我们应该:
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②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③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分配中的比重 ④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②③④ |
2009年3月27日,国资委召开了分配管理工作会议。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明确指出,2008年央企负责人整体薪酬将下降,这是按照既定的分配考核办法得到的结果,符合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控的原则和市场规律。2009年,除了“中高层要低于净利润增长”这一既有原则外,央企员工工资管理要实行新的原则,即集团总部员工工资增长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职工工资可略高于企业效益增长。国资委的上述规定有利于:
①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调高生产效率 ②防止收入的两极分化,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③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④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政策调节收入分配
A.①②③④ |
B.①②④ |
C.①②③ |
D.①③④ |
2008年,张红从某高校毕业以后,应聘到一国有企业上班,月薪2000元。2009年2月,张红从该国有企业辞职后,自己筹资开了一家水果超市,从事水果经营,月收入可达到3000元。在这期间,张红用赚来的钱购买了某基金公司的基金,获利5000元。张红获得收入的分配方式分别属于:
A.按劳分配、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资本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
B.按劳分配、管理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资本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
C.劳动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按劳分配、资本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
D.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按劳分配、资本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需要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需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下列不属于合法的非劳动收入的是:
A.保险公司的分红 |
B.出租房屋所得 |
C.国有企业的职工取得的津贴 |
D.转让技术专利所得 |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作为一个专业经济术语,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解释,“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下列属于财产性收入的是:
①买卖股票取得的收入 ②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
③储蓄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④出租车司机开出租车取得收入
A.①③④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②③ |
要做到再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
①采取政策倾斜和经济扶持的办法,缩小地区和城乡差别 ②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④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