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网络安全法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我国立法的三审制度,2016年两会期间有望迎来第二次审议。从国际惯例上看,依法对互联网进行监管是国际通行做法。澳大利亚是最早制定互联网管理法规的国家之一;美国联邦调查局专设网络安全局;德国政府于1997年便开始实施《信息与通讯服务法》。加强个人信息立法保护,解决中国的问题,既需要“他山之石”,又需要基于以往的成功经验,树立文化自信,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我们应该勇于在互联网立法实践上作出这样的探索。
材料二:网络安全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在网络平台上,人人可观可言,世界触手可及。越是开放,就越需要确立共同遵守的规则、划定网络言行的边界。《网络安全法草案》的审议、制定也可算是人大对人民的一种交代。
(1)结合材料一,运用“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知识点分析,我国应该如何加强网络信息的立法工作。
(2)结合材料二,运用《政治生活》中人大的相关知识,为什么说“《网络安全法草案》的审议、制定是人大对人民的一种交代”。
吴锦泉,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五星村一名普通村民,如今年过八旬,仅靠磨刀为生,生活并不富裕,老两口还住在三间破旧的瓦房里,但他关心社会,为村里修桥补路,去福利院看望孤儿,将自己的辛苦钱毫无保留地捐献出来。他的行为给我们的启示是( )
A.人在劳动中才能实现和证明自己的价值
B.人生价值的实现完全靠个人的顽强奋斗
C.个人应该在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价值
D.实现人生价值需要在砥砺自我中完成
目前我国处于改革攻坚阶段,人们对社会竞争加剧、财富差距拉大的不安和焦虑并不矫情,政府应该通过制度建设培育公众的心理归属感和对未来的稳定预期,这些都呼唤我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要加速向纵深推进。对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认识正确的有( )
①是社会历史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
②遵循了上层建筑要符合经济基础的规律
③遵循了生产关系要符合生产力的规律
④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
A.①② B.②④ C.①④ D.③④
中国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供给侧改革应该“加减法”并举,“减”是为了更好地“加”,“加”才能有效地“减”;“加”是有原则地加,“减”是有步骤地减,二者有机地结合,将使中国经济获得持久健康的发展动力。这告诉我们正确处理好“加”“减”关系应该( )
①既要把握适度原则,又要注重量的积累
②既要看到矛盾的同一性,又要看到矛盾的对立性
③既要看到运动的绝对性,又要看到静止的相对性
④既要看到事物的主要矛盾,又要看到事物的次要矛盾
A.①③ B.②④ C.③④ D.①②
互联网时代,我们不能以急功近利的社会心态和思维方式进行“创新”。只有人们摒弃急功近利的社会心态,改变主要乃至单一运用功利思维方式把握一切事物的现实状况,才能培养思维方式,为思维的创新奠定厚实的基础。从哲学上看,创新过程艰难的原因是( )
①新事物总是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
②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再到质变的循环过程
③量变只有达到一定的阶段,才可能发生质变
④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A.①③ B.③④ C.②④ D.①②
针对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的口号,有些地方扶贫投入不少,但实际效果不佳,主要原因在于扶贫对象的精准性、因贫施策的科学性不够。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制胜之道也在于精准。这一认识表明( )
A.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解决贫困问题的基础
B.发挥创造性思维是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因素
C.尊重客观规律是解决好贫困问题的意识条件
D.矛盾分析法是解决好贫困问题的客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