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法制部门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都是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形式。
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广泛性和真实性。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