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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题】李明向开发商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总房价200万,买方分三期将购房款...

【加试题】李明向开发商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总房价200万,买方分三期将购房款存入指定监管账户,卖方一周后交付房屋。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买方违约支付给卖方房价总款,卖方违约则支付买方已付的房款。李明在支付5万元定金和一期26万元购房款后收到交房通知,但对房屋不满,要求换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于是,李明要求解除合同,未按约支付第二、三期购房款。双方闹上法院,李明要求开发商退回部分已交购房款,开发商要求李明按合同约定支付200万元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谁应承担违约责任?请说明理由。

(2)本案中,法院会支持谁的主张?请说明理由。

 

(1)李明承担违约责任。李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二、三期购房款,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法院支持李明的主张。我国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本案中李明违反了购房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双方违约金的计算违反了权利义务的对等互利原则,对违约金数额可予以更改。李明提出要求开发商退回部分已交购房款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解析】(1)本题请考生回答本案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谁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本题考查违约的含义,问题指向是谁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具体解答本题考生可从材料中的“李明要求解除合同,未按约支付第二、三期购房款”这一关键信息来分析李明承担违约责任及其理由。 (2)本题请考生回答本案中,法院会支持谁的主张并说明理由,具体解答本题考生可结合材料中双方的主张:“李明要求开发商退回部分已交购房款,开发商要求李明按合同约定支付200万元违约金”,并调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知识来回答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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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题】自脱欧公投后,英国国内一些议员和贵族勋爵试图阻止英国退出欧盟。为了能组建一个“强大稳定的领导班子”,英国首相特蕾莎•梅宣布,经内阁会议决定,政府将于2017年6月8日提前举行大选。该议案获下议院投票通过。选举后保守党尽管仍是议会最大党,但所获议席未过半数,只能与北爱尔兰民主统一党结盟,组建少数派政府,这一选举结果也给后续的脱欧谈判增加了更多不确定因素。

结合材料,运用《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英国此次大选,指出英国内阁所享有的权力。

(2)从英国政体角度,分析提前大选的结果为什么会给脱欧谈判增加更多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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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共享经济迅速崛起,成为新常态下的一个经济增长点,但也给政府传统的监管模式和治理机制带来了挑战。政府如果墨守成规,不提升治理能力,只能给新兴经济套上枷锁,难以前行。为此,政府应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注入互联网思维,主动积极适应共享经济的新形势,更好地维护共享经济赖以成长的市场环境,以实现共享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结合材料,运用《文化生活》和《生活与哲学》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文化对经济、政治影响的角度,分析政府治理中注入互联网思维的意义。

(2)运用对立面相互转化的原理,说明共享经济发展中政府勇于创新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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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技术工人社会地位低,收入不高。为了让广大技能人才能有更多的获得感,Z省政府出台方案,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推动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一系列举措健全了公平公正的分配体制机制,带动了该省广大产业工人增技增能的热情,推动了该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Z省政府在增加技能人才获得感过程中所运用的宏观调控手段。

(2)分析Z省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这一举措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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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题】李某在免费试用理疗床时,突然出现嘴歪、脸色苍白等症状,老板余某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脑梗死。李某以试用理疗床致病为由将余某告上法庭,并向法院提供住院病历及医疗费发票,要求赔偿,法院对该案作出李某败诉的判决。李某败诉的原因主要在于

①李某提供的票据不属于证据           

②李某无法提供胜诉的法律事实

③余某的侵权行为不是客观事实       

④李某的主张没有提供有力证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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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题】郑某与袁某共同生活了近30年,抚育了2名子女,却一直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6年郑某过世,袁某及子女因继承权问题与姜某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姜某与郑某是合法夫妻,享有继承权        ②袁某与郑某存在事实婚姻,享有继承权

③郑某的子女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④郑某子女无权继承郑某与姜某的婚后财产

A. ①③    B. ③④    C. ①②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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