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
只要有质变的发生,就必然有量的积累。
人为事物的联系形成之后便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
凡是真理,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观点,承认运动而否认静止,导致相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