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标志客观同主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
部分功能决定整体功能。
人为事物的联系是主观的。
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事物发展的状态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