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应坚持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材料之外“一点也不越过去说”。以下史实到结论的推断,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史实 | 结论 |
A | 商鞅变法“废分封,行郡县” | 秦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
B | 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 文化开始成为政治权力的附庸 |
C | 行省“有诸侯之镇,而无诸侯之权” | 元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 |
D | 明太祖屡次宣布“通番禁令” | 明朝严禁中外通商贸易 |
朱熹说,“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不知不自觉,自然醒悟”。陆九渊则说:“读书……只以晓文义为是,只是儿童之学,须看意旨所在”。他们的根本分歧在于
A.明“理”的方法 B.读书的方法
C.明“理”的目的 D.读书的目的
史学家徐中约曾说:“这种制度提供了布衣可以做宰相,可以为公卿,可以参政的机会。于是而有政治上社会对流的可能性。……政治获得了非常大的弹性。”该“制度”最有可能是
A.世官制 B.察举制
C.皇帝制 D.科举制
春秋初诸侯遍行采邑(封地),中后期始行县-郡制度,“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战国时边地繁荣,始于郡下设县,形成郡-县两级制。以上历史现象根源于
A.诸侯争霸的推动 B.铁犁牛耕的使用
C.分封制走向崩溃 D.法家思想的推广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岳飞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朴素节俭,以“奉身俭薄”著称于世……史书记载他“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已,不求华巧”。岳飞平生“一钱不私藏”,“虽上赐累巨万,毫发不以为已私”。岳飞“乐施踈财、不殖资产,不计生事有无。所得锡赉,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给,则资粮于私廪”。为了对付女真骑兵,他曾命宅库“赊宣赐金器存留外,余物尽出货,以付军匠,造弓二千张”。高宗为笼络诸将提出给岳飞建造府邸,岳飞则力辞道:“敌未灭,何以家为?”李心传在《朝野遗记》中慨叹良多,说“飞握重兵许久,家无踈财,自是贤矣”,《武穆谥议》对岳飞清廉不贪的作风也多有称誉,“呜乎!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已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
——《岳飞廉政思想的历史探源与借鉴》
(1)根据材料概括岳飞廉政节俭的表现。
(2)简要分析岳飞廉政思想的现实意义。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919年7月,德国国民会议通过了《魏玛宪法》,宪法规定: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另设参议院,由各邦选派的代表组成。最高法院有权裁决联邦政府与政府之间、各邦之间的争执。国家政府即内阁,由总理与各部部长组成,由总统任免,向国会负责,内阁成员必须得到国会的信任,否则需辞职。总统有统帅军队、任免总理和文、武官员以及解散国会之权。宪法第48条特别授予总统“国家强制执行”权:当德国境内公共秩序受到扰乱时,总统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武力,届时公共基本权利“全部或一部停止之”。
材料二 1949年5月,联邦德国制定了《基本法》,规定:设立“建设性不信任条款”,规定只有当联邦议院选不出新的总理,或者对总理的不信任案得不到议院法定多数票支持时,联邦总统才有权根据联邦总理的建议解散联邦议院;联邦总理只有当联邦议院在提出不信任案的48小时内以多数票选出新总理时,才得下台。联邦总统所颁布的法令必须得到联邦总理和有关部长的副署才能生效。
——以上材料摘自丁建弘《德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魏玛宪法》所体现的原则和存在的主要局限。
(2)比较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基本法》关于“建设性不信任条款”的规定如何避免了《魏玛宪法》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