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委员瓦尔兰和茹尔德都曾任公社的财政部长,曾经支配过400万法郎。但他们却两袖清风,不为金钱所动。他们的家都距财政部大楼并不是很近,但他们始终坚持步行上下班。旧官吏把乘坐豪华马车视为莫大的荣耀,而公社委员却将乘坐豪华马车看作他们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障碍。巴黎公社委员如此廉洁,若从制度建设角度看,这主要得益于
A. 巴黎公社是一个民主自治机构
B. 巴黎公社委员是民主选举产生的
C. 人民有权监督和罢免公社委员
D. 巴黎公社立法、行政、司法权分立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任何一州都不得“缔结任何条约,参加任何同盟或邦联”;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任何进口税或关税”;“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军队或战舰”。这些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 共和制
B. 联邦制
C. 邦联制
D. 总统制
内阁只是皇帝的私人办公厅,不是政府正式的政事堂,内阁学士也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不是外朝正式宰相之职,于是皇帝在法理上,便变成在政府里的真正领袖。材料反映的本质是
A. 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机构 B. 内阁大臣等同于宰相
C. 内阁强化了君主专制 D. 皇帝成为政府的真正领袖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英国通过“光荣革命”克服了专制王权,议会成为最高权威。在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框架内,英国又用和平、渐进方式实现政治权力的转移,从而完成了政治民主化历程。
材料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部分条款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第八条参议院及众议院共有创议并制定法律之权,但关于财政法案应先在众议院提出并通过
第九条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材料三:《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部分条款
第五条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帝国律应取得两个议会必要的和充分的多数的同意。
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用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八条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材料四:在普鲁士王国的发展过程中,容克始终是中坚力量,是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容克,泛指普鲁士贵族和大地主。在德国历史上真正起过较大的作用的是乡村客克,即普鲁士贵族庄园主。乡村容克具有粗犷、暴戾、眼光狭隘的特点,政治上属于极端保守派,主张君主专制,崇尚武力……农业资本主义改造的蛄果,使德意志的阶级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为突出的是客克的分化。他们把在“解放农民”过程中获得的大量土地和赎金经营资本主义商业性的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这些容克从“佩剑的骑士”一变而为“财富的骑士”,商业市场、国家关税、民族统一等,才是他们休戚相关的头等失事,正是这样的新变化,使普鲁士逐渐成为“一个非资产阶级分子日益资产阶级化的国家”,成为最终完成德意志统一的“中心”“战场
——奥茨门特《德国史》
(1)结合史实概述“光荣革命”后至19世纪中期,英国是怎样用和平渐进方式实现政治权力转移,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的?
(2)据材料二指出共和制下法国议会有哪些权力。
(3)材料三与材料二相比,德国议会的权力和法国有何不同?并根据材料四分析其原因。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提举常平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三 最后通过的《联邦宪法》固然比起《邦联条例》来说大大加强了中央的权力,但是它并未建立中央集权的体制,它把相当多的权力保留给各州。换言之,它确立的新体制既避免了《邦联条例》的极端,又避免了中央集权的弊害,既把各州团结成为一个国家,又保障了地方的一定程度的自治地位,这样就可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首创性。
(1)指出材料一中“侯王”的成因。基于材料中的分析,秦始皇采取了什么措施?
(2)据材料二,概括北宋初年的地方治理措施。这些措施产生了什么影响?
(3)材料三中的“新体制”是什么?归纳材料对这一体制的评价。
下列有关德国1871年宪法和法国1875年宪法共同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A. 议会完全行使立法权
B. 国家元首有权任命内阁成员
C. 内阁对国家元首负责
D. 国家元首有权解散两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