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元首是德意志皇帝。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帝国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帝国军队由皇帝统率,军官由皇帝任命。”上述材料反映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
A. 军国主义色彩
B. 专制主义色彩
C. 民族主义色彩
D. 民主主义色彩
学者景德祥在《重新审视德意志帝国的现代化》一文中认为:“那种对德意志帝国政治制度的民主成分不屑一顾的态度是值得商榷的。”下列各项中属于德国“民主成分”的是:
A. 德意志皇帝主宰议会
B. 德意志宰相对皇帝负责
C. 联邦议会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
D. 帝国议会代表由选举产生
2016年美利坚合众国总统选举于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举行,以下不属于美国总统职权范围的是:
A.掌握国家行政大权
B.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C.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D.任命和罢免最高法院法官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参议员每州两名。这一规定主要照顾了:
A. 南方的利益
B. 北方的利益
C. 大州的利益
D. 小州的利益
托克维尔评价近代某国政体“既反对君主政体,又反对地方分权制度”,该国是:
A. 英国
B. 美国
C. 法国
D. 德国
在1787年宪法制定中,一次华盛顿与杰斐逊共进早餐,杰斐逊问,为什么要设参议院?华盛顿反问道,你为什么把咖啡倒进浅碟里?杰斐逊说是为了使咖啡凉下来。华盛顿说,既然如此,我们也可以把法案放入参议院的浅碟里降降温嘛。这则小故事表明美国设立参议院是为了
A. 限制民主
B. 防止谬误
C. 强化中央集权
D. 保障国会权力